2024年財政事前事中績效評價服務采購項目
磋
商
文
件
采 購 人: (略) 財政局
文件編制:采購人編制
2024年07月
各受邀供應商:
(略) 財政局擬對“2024年財政事前事中績效評價服務采購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采購,茲邀請符合本次磋商要求的供應商參加磋商。
一、采購項目編號
無。
二、采購項目名稱
2024年財政事前事中績效評價服務采購項目
三、磋商項目簡介
有關本項目的采購詳情見采購文件第四章。
四、供應商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五)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七)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供應商應為中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
(八)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無。
五、本項目不接受供應商組成聯合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六、磋商文件獲取時間和方式
采購文件獲取時間:自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4日(北京時間)。
采購文件獲取方式:1.直接下載
2.市財政局1109辦公室領取
七、提交首次響應文件的截止時間和磋商時間
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時間:【Bobole_標書遞交截止時間】
磋商時間:【Bobole_開標時間】
八、響應文件提交地點和磋商地點
(略) 巴州區江北大道西段49號樓9樓
九、本次磋商的結果公告
市財政局大廳公告欄
十、聯系方式
采 購 人: (略) 財政局
地 址: (略) 巴州區江北大道西段49號
(略) 財政局
2024年07月
第二章 磋商須知
序號 | 條款名稱 | 說明和要求 |
1 | 采購預算和 最高限價 | (1)本項目的采購預算為: 預算金額:*,大寫:*萬元整; (2)本項目報價不能超過采購人設定的最高限價: 預算金額:*,大寫:*萬元整。 |
2 | 低于成本價不正當競爭預防措施 | (1)供應商報價低于本項目最高限價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應商報價算術平均價的40%,有可能影響采購項目的實施質量或者不能誠信履約的,磋商小組應當向其發出澄清通知; (2)供應商應在澄清通知發出后的90分鐘內提交成本構成書面說明,并附相關證明材料;供應商的書面說明應當按照國家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要求,逐項就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主營業務成本、稅金及附加、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等成本構成事項詳細陳述; (3)磋商小組應當結合采購項目的需求、專業實際情況、供應商財務狀況報告、與其他供應商的比較情況等就供應商的書面說明進行評價; (4)供應商拒絕或者變相拒絕提供有效書面說明或者書面說明不能證明其報價合理性的,磋商小組應將其響應作無效處理。 |
3 |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進行價格扣除和加成的方法 | 1.促進中小企業發展 本項目是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不再進行價格扣除。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中小企業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原件。 符合中小企業劃分標準的個體工商戶,在政府采購活動中視同中小企業。 2.支持監獄企業發展 根據《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的規定:在政府采購活動中,監獄企業視同小型、微型企業,享受預留份額的政府采購政策。向監獄企業采購的金額,計入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統計數據。 監獄企業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時,應當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供應商單位公章)。 3.促進殘疾人就業 根據《財政部 民政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的規定: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享受預留份額的政府采購政策。向殘疾人福利性單位采購的金額,計入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統計數據。 符合條件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在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時,應當提供《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原件。 |
4 | 咨詢和聯系 | (1)有關磋商文件獲取、響應文件編制、項目質疑相關事宜的聯系方式詳見磋商文件第一章; (2)有關項目投訴事宜 (略) 財政局(0827-*) |
5 | 聯合體響應 | 不接受供應商組成聯合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
6 | 現場踏勘和答疑 | 不舉行。 |
磋商文件僅適用于本次采購項目。
1.“采購人”系指依法進行政府采購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本次磋商的采購人是 (略) 財政局。
2.“采購組織單位”系指“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的統稱。
3.“供應商”系指按照規定獲取了磋商文件擬參加磋商和向采購人提供貨物及相應服務的供應商。
4.“供應商代表”,是指供應商是自然人時的自然人本人,供應商是法人時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供應商是其他組織時的組織負責人或其授權代表。
5.“中小企業”,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 (略) 批準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確定的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但與大企業的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與大企業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業劃分標準的個體工商戶,在政府采購活動中視同中小企業。
合格的供應商應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2.符合磋商文件第一章第四條規定的條件;
3.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第六條的規定獲取了采購文件。
供應商參加競爭性磋商采購活動的一切費用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1.利害關系供應商處理。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否則,其響應文件作為無效處理。
2.利害關系授權代表處理。兩家以上的供應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項目中,委托同一個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員、同一單位的人員作為其授權代表,否則,其響應文件作為無效處理。
3.前期參與供應商處理。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供應商為采購人在確定采購需求、編制采購文件過程中提供咨詢論證,其提供的咨詢論證意見成為采購文件中規定的供應商資格條件、技術服務商務要求、評審因素和標準、政府采購合同等實質性內容條款的,視同為采購項目提供規范編制。
4.回避。政府采購活動中,采購人員及相關人員與供應商有下列利害關系之一的,應當回避:
(1)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與供應商存在勞動關系;
(2)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擔任供應商的董事、監事;
(3)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是供應商的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
(4)與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
(5)與供應商有其他可能影響政府采購活動公平、公正進行的關系。
上述“采購人員”是指采購人內部負責采購項目的具體經辦工作人員和直接分管采購項目的負責人。上述“相關人員”是指磋商小組成員。
供應商認為采購人員及相關人員與其他供應商有利害關系的,可以向采購人書面提出回避申請并說明理由。采購人將及時詢問被申請回避人員,有利害關系的被申請回避人員應當回避。
1.磋商文件是供應商準備響應文件和參加磋商的依據,是評審的重要依據,具有準法律文件性質。磋商文件用以闡明磋商項目所需的資質、技術、服務及報價等要求、磋商程序、有關規定和注意事項以及合同主要條款等。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內容:
(1)磋商邀請;
(2)磋商須知;
(3)資格條件要求及應當提供的資格證明材料;
(4)采購需求及其技術、服務和其他要求;
(5)供應商響應文件相關文書格式;
(6)磋商程序和成交標準;
2.供應商應認真閱讀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項、格式條款和規范要求。供應商沒有對磋商文件全面作出實質性響應是供應商的風險。沒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實質性響應的響應文件將被拒絕或作無效處理。
1.采購組織單位可以對已發出的磋商文件進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可能影響響應文件編制的,采購組織單位將在提交首次響應文件的截止時間5日前進行。
2.在提交首次響應文件的截止時間前,采購組織單位可以視采購具體情況,延長提交首次響應文件的截止時間。
(三)其他
1.本文件所稱的“以上”“以下”“內”“以內”,包括本數;所稱的“不足”,不包括本數。
三、響應文件供應商提交的響應文件以及供應商與采購單位就有關磋商的所有來往書面文件均應使用中文。
除技術規格及要求中另有規定外,本次采購均采用國家法定的計量單位。
本次采購項目以人民幣報價。
本項目不接受供應商組成聯合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1.供應商應保證在本項目使用的任何產品和服務(包括部分使用)時,不會產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其它知識產權而引起的法律和經濟糾紛,如因專利權、商標權或其它知識產權而引起法律和經濟糾紛,由供應商承擔所有相關責任。
2.采購人享有本項目實施過程中產生的知識成果及知識產權。
3.供應商如欲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采用自有知識成果,應在響應文件中聲明,并提供相關知識產權證明文件。使用該知識成果后,供應商需提供開發接口和開發手冊等技術文檔,并承諾提供無限期技術支持,采購人享有永久使用權。
4.如采用供應商所不擁有的知識產權,則在報價中必須包括合法獲取該知識產權的相關費用。
本項目不設磋商擔保。
響應文件由資格響應部分、報價部分、技術和服務響應部分組成。
1.資格響應部分
具體內容見本文件第三章。
2.報價部分
(1)供應商的報價應以本項目采購需求、是最終用戶驗收合格后的總價,包含了供應商完成本項目所需的一切費用,具體包括物料、人工、印制服務、保險、其他服務、稅費等及磋商文件規定的其它費用,即“包干價”。
(2)本項目采取兩輪報價方式,以供應商最后一輪報價為其有效報價。供應商各輪報價均不得高于本項目所設最高限價。
3.技術、服務響應部分
供應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的技術、服務應答,主要是針對采購項目技術和服務要求作出的響應和滿足,包括下列內容:
(1)服務要求應答表
(2)商務應答表
(3)服務方案或項目實施方案
(4)后續服務相關材料
(5)供應商認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資料
1.供應商應盡量對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編制響應文件。除特別明確為“實質性格式”的內容,該格式一律不具備強制性。
2.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不能滿足供應商填制需求的,供應商可自行設計格式填寫,但其意思表示應當明確,且不得提出采購人無法接受的要求。
四、政府采購合同本項目不設履約擔保。
1.采購人與成交供應商應當在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日內,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購標的、規格型號、采購金額、采購數量、技術和服務要求等事項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由于成交人的原因逾期未與采購人簽訂采購合同的,將視為放棄成交,采購人在取得有權主體的認定后,有權取消其成交資格并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2.采購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為簽訂合同的條件,不得與成交人私下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任何協議,所簽訂的合同不得對磋商文件和成交人響應文件作實質性修改。
3.成交人拒絕簽訂合同或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購合同,采購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組推薦的成交候選人名單排序,確定下一候選人為成交供應商,也可以重新開展政府采購活動。
詳見第二章供應商須知表。
1.成交人與采購人簽訂合同后,合同雙方應嚴格執行合同條款,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保證合同的順利完成。
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合同糾紛,合同雙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本項目將按照《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需求和履約驗收管理的指導意見》(財庫〔2016〕205號)的要求進行驗收。
五、信用記錄的查詢和使用1.失信被執行人(http://**.cn/xinyongfuwu/shixinbeizhixingrenchaxun/?navPage);
2.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http://**.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navPage);
3.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http://**.cn/search/cr/)。
六、供應商的禁止性行為要求(一)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參加磋商或者成交資格,并將有關情況反映至財政部門或者有關監督部門依法處理:
1.提供虛假材料參加采購活動的;
2.磋商過程中作出虛假承諾的;
3.采取零報價或變相零報價、低于成本價、詆毀其他供應商及其他不正當手段競爭的;
4.與采購人、磋商小組成員或者其他供應商串通的;
5.不依法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
6.不按照政府采購合同約定和響應文件承諾履約的;
7.向采購人、磋商小組成員行賄或者提供不正當好處的。
供應商出現本款第1至6項情形,給采購人、其他供應商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通過書面審查的供應商拒絕參加磋商的,將對其給予通報批評。
(二)供應商派出的代表應在本項目評審活動結束前保持通訊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供應商無法有效參與采購活動的后果由供應商獨自承擔。
七、詢問、質疑和投訴(一)辦理依據
本項目詢問、質疑、投訴的接收和處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規定辦理。
(二)關于質疑事宜的主體、范圍、時限和處理方式
1.提出質疑的供應商應當是參與所質疑項目采購活動的供應商。
2.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提出質疑,并現場提交。
3.供應商關于采購文件資格條件、技術和服務要求詢問和質疑,應當向采購人提出;除前述范圍外的詢問和質疑,應當向采購人提出。
4.本項目要求供應商在法定質疑期內針對同一采購程序環節的質疑應當一次性提出。
5.質疑函應當包括以下內容,并由供應商簽章:
(1)供應商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2)質疑項目的名稱、編號;
(3)具體、明確的質疑事項和與質疑事項相關的請求;
(4)事實依據;
(5)必要的法律依據;
(6)提出質疑的日期。
6.采購人應當在收到質疑函后7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并以書面形式通知質疑供應商和其他有關供應商。質疑答復的內容不得涉及商業秘密。
7.采購人認為供應商質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對成交結果構成影響的,繼續開展采購活動;認為供應商質疑成立且影響或者可能影響成交結果的,按照下列情況處理:
(1)對采購文件提出的質疑,依法通過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繼續開展采購活動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購文件后繼續開展采購活動;否則應當修改采購文件后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2)對采購過程、成交或者成交結果提出的質疑,合格供應商符合法定數量時,可以從合格的成交或者成交候選人中另行確定成交供應商的,應當依法另行確定成交供應商;否則應當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質疑答復導致成交結果改變的,采購人應當將有關情況書面報告本級財政部門。
八、將導致投標被拒絕或無效的情形序號 | 情形 | 處理結果 |
1 | 供應商未按照磋商邀請規定的方式獲取磋商文件 | 響應被拒絕 |
2 | 供應商未在提交首次響應文件的截止時間前有效提交響應文件 | 響應被拒絕 |
3 | 供應商不符合磋商文件第二章“充分、公平競爭保障措施” | 響應無效 |
4 | 供應商未在首次提交的響應文件中作出第一輪報價或供應商的任意一輪報價高于本項目所設最高限價的 | 響應無效 |
5 | 供應商報價低于本項目最高限價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應商報價算術平均價的40%,有可能影響采購項目的實施質量或者不能誠信履約,供應商按磋商小組要求作出的澄清、說明、補正材料未獲磋商小組采信 | 響應無效 |
6 | 供應商對同一標的存在不同的報價,且在本項目報價修正規定之外 | 響應無效 |
7 | 響應報價不是固定不變的,包含有選擇或可調整的報價 | 響應無效 |
8 | 供應商報價被修正,但供應商不予確認 | 響應無效 |
9 | 在未提高響應文件中承諾的產品及其服務質量的情況下,供應商的最后報價高于對該項目之前的報價 | 響應無效 |
10 | 采購項目不允許分包、轉包,供應商在響應文件中載明了將政府采購合同約定的部分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 響應無效 |
11 | 響應文件組成明顯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規定要求,影響磋商小組評判的 | 響應無效 |
12 | 響應文件的格式、語言、計量單位、報價貨幣、知識產權或響應有效期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規定 | 響應無效 |
13 | 磋商文件提出了實質性格式,但響應文件未予遵照的 | 響應無效 |
14 | 響應文件未通過資格審查的 | 響應無效 |
15 | 除資格響應部分外的響應文件存在負偏離,磋商小組認為供應商的負偏離對本項目政府采購合同履行構成實質性影響的 | 響應無效 |
16 | 響應文件附有采購人不能接受的條件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規定的其他實質性要求 | 響應無效 |
17 | 磋商結束后,供應商響應文件仍未實質性響應磋商文件的,或者磋商過程中,磋商小組發現或者知曉供應商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 | 響應無效 |
18 | 供應商違反了“供應商的禁止性行為要求”的 | 響應無效 |
19 | 法律法規、磋商文件規定的其他響應無效情形 | 響應無效 |
第三章 資格條件要求以及應當提供的資格證明材料
資格要求 | 資格證明文件 |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 ①供應商若為企業法人:提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復印件; ②若為事業法人:提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 ③若為其他組織:提供“對應主管部門頒發的準許執業證明文件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④供應商若為自然人:提供“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 |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 (1)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提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承諾。 (2)具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①可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供應商經審計的完整有效的財務報告復印件;②也可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供應商內部的財務報表復印件(至少應包含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③也可提供距文件遞交截止日一年內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復印件);④供應商注冊時間至文件遞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 (略) 場監 (略) 章程(復印件);⑤非營利性單位或者社會團體或者其他機關事業單位以符合財務會計制度為準;⑥供應商為自然人時提供承諾函原件(格式自擬)。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 提供供應商能力情況說明或同等效力的其他證明材料或聲明函。 |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 提供依法繳納稅收或社會保障資金的承諾函原件或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
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 提供供應商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承諾函。 |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承諾函原件。 |
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供應商應為中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 | 供應商為中小企業應當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原件。供應商為監獄企業應當提供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供應商單位公章)。供應商為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應當提供《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原件。 |
本項目共1個包件, (略) 財政局擬采購2024年財政事前事中績效評價服務采購項目供應商1名。
二、項目所屬行業包號 | 服務內容 | 數量 | 所屬行業 |
1 | 2024年財政事前事中績效評價服務采購項目 | 1項 | 其他未列明行業 |
2024年財政事前事中績效評價服務采購項目
預算單位 | 項目名稱 | 市級預算金額(萬元) |
合計金額 | 4948.72 | |
團市委 | 青少年事業發展經費 | 100.00 |
市婦聯 | 婦女兒童發展經費 | 80.00 |
市教育體育局 |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經費 | 60.00 |
巴中中學教學科研成果專項資金 | 300.00 | |
市文廣旅局 | (略) 場管理 | 32.08 |
市科協 | 科普活動經費 | 87.00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質量安全監管經費 | 92.00 |
食品安全監管經費 | 80.00 | |
市測試所計量專項測試經費 | 53.00 | |
市交通運輸局 | 西北南環線養護經費 | 100.00 |
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 城管執法 | * |
市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 | 市級食品抽檢經費 | 61.00 |
市農業農村局 | 農產 (略) 級定量監測經費 | 46.00 |
現代農業產業發展經費 | 70.00 | |
市水利局 | 市防汛指揮中心運行維護經費 | 190.00 |
市殘聯 | 殘疾人教育就業經費和殘疾人維權及關愛服務經費 | 85.00 |
市民政局 | 臨時救助支出和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支出 | 114.64 |
(略) 養老服務業發展、能力提升及老人、特困人員關愛經費 | 34.00 | |
(略) 供養兒童生活醫療護理教育及關愛經費 | 92.00 | |
(略) 運行經費 | 30.00 | |
市衛生健康委 | (略) 適齡婦女兩癌篩查及出生缺陷防治專項工作經費 | —— |
市生態環境局 | 生態環境保護監管執法經費(含縣區局) | —— |
備 注:重點監控(評價) (略) 級年初預算金額,還包含該項目所有上級轉移支付資金、市級調整預算安排資金、縣(區)配套安排資金。 |
1.前期準備
供應商應根據評價工作安排,搭建評價工作組(以下簡稱工作組)。工作組應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1)工作組應與被評價對象的主管部門和實施單位充分溝通,準確了解績效評價對象概況,多渠道補充收集相關背景文件資料。
(2)工作組應結合績效評價對象特點及實際執行情況,在與績效評價對象主管部門充分溝通的基礎上按照指標體系開展績效評價工作。
(3)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制定績效評價對象具體管理工作方案,方案應包含以下內容:概況、 (略) 、重點關注環節、管理方法、人員安排、工作進度、指標體系和社會調查方案等內容。
2.現場管理
(1)根據現場績效評價工作方案,通過查閱資料、實地踏勘、社會調查等方式實施績效評價。
(2)現場評價時應制作、填列《績效評價指標現場情況記錄表》《績效評價工作記錄》《滿意度問卷調查》等相關工作底稿。工作組應保證數據來源可靠和取數過程合理合規,各現場評價點工作底稿應由被評價單位簽字蓋章,并由工作組負責人審核、簽章。
(3)按照采購人要求不定期向采購人匯報工作開展情況,對現場評價中發現的重大問題應及時向采購人反映。
3.撰寫報告
(1)現場評價完成后,工作組應匯總相關數據,分析整理績效評價情況,結合績效評價對象實際,按照相關文件具體要求撰寫評價報告。
(2)績效評價報告應做到內容翔實,數據真實,論證充分,建議明確,底稿及相關佐證材料齊全;績效評價指標體系、項目(財政政策)績效、問題分析以及對策建議應層次清晰、邏輯清楚;對策建議應具有針對性、科學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4.質量審核
采購人按照《四川省省級財政績效第三方機構績效管工作質量跟蹤辦法》對供應商績效評價工作質量和績效評價報告進行審核。對績效評價工作和報告存在的問題,采購人有權提出意見,采購人認為績效評價報告中存在結論模糊、事實不清、數據不實的情況,可責成績效評價工作組重新核實、修正。
5.征求意見
根據采購人意見修改并經采購人認可后形成績效評價報告征求意見稿,工作組將績效評價報告征求意見稿書面征求項目(財政政策)主管部門意見。采購人會同工作組對主管部門意見建議進行分析研究,對合理意見建議進行吸納修改,形成績效評價報告終稿。
6.資料歸檔
做好資料整理歸檔工作,資料需保存電子檔(可用掃描件)和紙質檔(含復印件),績效評價工作結束后應按采購人資料歸集要求歸檔,并移交采購人。工作組應做好資料保密工作,如因資料遺失、保管不慎等原因發生泄密問題,由績效評價工作組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7.人員要求
供應商應根據各個項目需求組成績效評價工作組并撰寫績效評價報告。工作組成員人數按要求配備,組長應具備注冊會計師執業資格且參與過財政績效管理相關工作。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工作組組長的身份證復印件、注冊會計師執業資格材料復印件。
五、項目要求
(一)服務方案
1.績效評價服務方案中工作計劃、各個工作階段工作量分配情況、進度監督管理制度、工作進度保障措施等。
2.績效評價服務方案中工作程序、績效評價流程與評價項目的各個階段相適應、績效評價質量管理體系、績效評價質量保障措施進行綜合評比。
3.績效評價指標設定是否符合評價項目行業特點、覆蓋評價項目各個周期及評價項目服務的全部內容進行綜合評比。
4.績效評價服務方案中在應對考評項目存在需整改事項、績效評價主體配合不積極等突發情況的應對預案進行綜合評比。
(二)履約能力
1.服務團隊:項目服務團隊成員(組長除外)具有會計及相關專業初級及以上職稱。
2.服務能力:詳見綜合評標細則。
3.類似業績:供應商提供近三年類似業績(時間以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為準。)。
注:項目要求以競爭性磋商文件綜合評標細則進行評審。
六、商務要求
★(一)服務期限:合同簽訂后30個日歷天內完成。
(二)服務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三)付款方式:供應商完成評價工作并提交成果后, (略) 財政局審核達到相關要求后一次性結清。
★(四)其他要求:供應商需承諾成交后工作組組長不得變更,如有變更,須報采購人書面同意。(提供承諾函并加蓋供應商鮮章,格式自擬。)
(五)驗收標準和方法:嚴格按照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以及《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需求和履約驗收管理的指導意見》(財庫〔2016〕205號)等相關規定、磋商文件的質量要求和技術要求、供應商的響應文件及承諾以及合同約定標準等進行驗收。
注:本章采購需求中標注“★”號的條款為本次采購項目的實質性要求,供應商應全部滿足。
第五章 供應商響應文件相關文書格式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的證明材料
加本次采購活動的供應商代表(實質性要求)
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身份證明
(若供應商代表為“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時提供此頁)
(姓名)系 (供應商名稱)的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職務 電話 )。
特此證明。
供應商名稱(加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簽字或加蓋個人印章):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附: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
注:
1.供應商為自然人時提供“自然人身份證明材料”。
2.提供其有效的證明材料,若提供居民身份證,須為正、反面復印件。
3.身份證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證或戶口本或軍官證或護照等。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1.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承諾
致: (略) 財政局
我單位現參與 項目(項目編號: ),并作出如下承諾:
我單位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如違反上述承諾,我單位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 (略) 令第658號)相關規定接受處罰,并通過媒體予以公布。
特此承諾。
供應商:(名稱和加蓋公章)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2.具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根據第三章要求提供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承諾函
致: (略) 財政局
我單位現參與 項目(項目編號: ),并作出如下承諾:
我單位依法繳納稅收和員工社會保險,具有良好記錄,隨時接受采購人的檢查驗證。如違反上述承諾,我單位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 (略) 令第658號)相關規定接受處罰,并通過媒體予以公布。
特此承諾。
供應商:(名稱和加蓋公章)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五)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無重大違法記錄承諾函
致: (略) 財政局
我單位現參與 項目(項目編號: ),并作出如下承諾:
我單位在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如違反上述承諾,我單位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 (略) 令第658號)相關規定接受處罰,并通過媒體予以公布。
特此承諾。
供應商:(名稱和加蓋公章)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承諾函
(略) 財政局:
(供應商名稱)作為參加本次磋商采購活動(項目編號: ) 的供應商,現鄭重承諾:
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和本項目規定的條件: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七)本項目提出的特殊條件。
本公司對上述承諾的內容事項真實性負責。如經查實上述承諾的內容事項存在虛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虛假材料謀取成交追究法律責任。
供應商:(名稱和加蓋公章)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七)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
磋商承諾函
(采購人名稱):
我方全面研究了________________項目(項目編號:______〔____〕__號)磋商文件,決定參加貴單位組織的競爭性磋商采購活動。我方授權__(姓名、職務)__代表我方全權處理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的有關事宜。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我方現鄭重承諾如下:
一、我方完全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和本項目規定的條件;
二、我方完全接受和滿足本項目磋商文件中規定的實質性要求,知悉并接受本項目有關知識產權的要求,知悉并接受本次磋商響應的有效期為90日,如對磋商文件有異議,已經在提交首次響應文件的截止時間屆滿前依法進行維權救濟,不存在對磋商文件有異議的同時又參加磋商響應以求僥幸成交或者為實現其他非法目的的行為。
三、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不存在與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其他供應商參與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的行為。
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不存在和其他供應商在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項目中,同時委托同一個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員、同一單位的人員作為代理人的行為。
五、我方在響應文件中的報價和前往貴處參加磋商活動人員的報價均為有效報價。我方派出赴貴單位參加磋商活動人員,在磋商中所做出的與我方響應文件中承諾不一致時,以現場磋商結果為準。
六、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將嚴格履行政府采購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
七、我方同意合同履行過程中,我方的行為違反了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及《關于政府采購領域嚴重違法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發改財金〔2018〕1614號)文件等規定的,采購人將報告同級財政部門給予行政處罰或者以失信行為記入誠信檔案。
八、我方在磋商活動中提供的一切文件、證明和資料均是真實、準確、有效的。我方愿意提供貴方可能另外要求的,與政府采購活動有關的文件資料,并保證我方已提供和將要提供的文件資料是真實、準確、有效的。若有違法違規行為,我方將自動放棄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的權利,并自覺接受有關處罰。
九、我方鄭重承諾,在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 (略)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稅務部門、銀行認定的失信名單且在有效期內,亦未有在前3年政府采購合同履約過程中及其他經營活動履約過程中未依法履約被有關行政部門處罰(處理)的情形。若有以上情形,我方將自動放棄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的權利。
十、我方鄭重承諾,我方的“供應商代表”無行賄犯罪記錄,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十一、若成交,本承諾函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供應商:(名稱和加蓋公章)
供應商代表:(簽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八)其他格式要求
(1)供應商基本情況表
供應商名稱 | |||||||||||
注冊地址 | 郵政編碼 | ||||||||||
聯系方式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
傳真 | 網址 | ||||||||||
組織結構 | |||||||||||
供應商規模 | □國有企業 □民營企業 □其他(對應處打“√”) | ||||||||||
供應商性質 | □大型企業 □中型企業 □小型企業 □微型企業 □其他(對應處打“√”)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術職稱 | 聯系電話 | ||||||||
技術負責人 | 姓名 | 技術職稱 | 聯系電話 | ||||||||
成立時間 | 員工總人數: | ||||||||||
企業資質等級 | 其中 | 項目經理 | |||||||||
營業執照號 | 高級職稱人員 | ||||||||||
注冊資金 | 中級職稱人員 | ||||||||||
開戶銀行 | 初級職稱人員 | ||||||||||
賬號 | 技工 | ||||||||||
經營范圍 | |||||||||||
備注 |
供應商名稱(加蓋公章):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2)主要人員情況表
主要人員情況表
項目名稱:
項目編號:
類別 | 職務 | 姓名 | 職稱 | 常住地 | 資格證明(附復印件) | |||
證書 名稱 | 級別 | 證號 | 專業 | |||||
項目負責人 | ||||||||
技術負責人 | ||||||||
其他項目人員 | ||||||||
售后服 務人員 |
供應商:(名稱和加蓋公章)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二、報價部分
報價一覽表
采購項目名稱:2024年財政事前事中績效評價服務采購項目
序號 | 采購內容 | 數量及單位 | 報價 | 備注 |
1 | 2024年財政事前事中績效評價服務采購項目 | 1項 | ||
供應商報價:_________ 元 (大寫:_________ ) |
供應商:(名稱和加蓋公章)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服務要求應答表
項目名稱:
項目編號:
序號 | 競爭性磋商文件要求 (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 響應的應答情況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
注:1.供應商根據競爭性磋商文件要求據實逐條填寫,不得虛假響應,虛假響應的,其響應文件無效并按規定追究其相關責任。
2.“響應的應答情況”一列,填寫“符合”、“部分符合”或“不符合”。
供應商名稱(加蓋公章):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一)磋商程序依次為:供應商首次提交響應文件→采購組織單位組建磋商小組→磋商小組進行書面審查并出具書面審查報告→磋商小組與供應商逐一磋商→實質性響應的供應商作出最后一輪報價→磋商小組對供應商的響應文件進行評分→磋商小組匯總評審結果并復核→采購組織單位復核→磋商小組推薦成交候選供應商并出具磋商報告→采購人確定成交供應商→采購人發布成交結果公告并同時發出成交通知書。
(二)磋商小組成員應當按照客觀、公正、審慎的原則,根據磋商文件規定的評審程序、評審方法和評審標準進行獨立評審。
(三)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終止磋商采購活動,發布項目終止公告并說明原因,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1.因情況變化,不再符合規定的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適用情形的;
2.出現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的;
3.在采購過程中符合競爭要求的供應商或者報價未超過最高限價的供應商不足2家的。
(四)磋商過程獨立、保密。供應商非法干預磋商過程的,其響應文件作為無效處理。
(五)磋商小組評價響應文件,除磋商小組要求其澄清、說明或者糾正而提供的資料外,僅依據響應文件本身的內容,不尋求供應商提供其他外部證據。
(一)采購組織單位組建磋商小組。
(二)磋商小組成員中的專家由采購人自行確定。
(三)磋商小組成員中的采購人代表由采購人指定。
(四)磋商小組成員確定后,不能擅自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按照本條第(二)(三)款執行。
(一)磋商小組應當對磋商文件進行熟悉和理解。
(二)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組應當停止評審:
1.磋商文件的規定存在歧義、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顯以不合理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的;
3.采購項目屬于國家規定的優先、強制采購范圍,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體現優先、強制采購相關規定的;
4.采購項目屬于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范圍,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體現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相關規定的;
5.磋商文件載明的成交原則不合法的;
6.磋商文件有違反國家其他有關強制性規定的情形。
(三)出現上款規定應當停止評審情形的,磋商小組應當向采購人書面說明情況。除規定情形外,磋商小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評審。
(一)磋商小組開啟響應文件,對供應商進行書面審查。書面審查包括資格審查和除資格部分外的響應性審查。資格審查時,磋商小組需結合采購人關于信用信息和政府強制采購節能產品的查詢結果開展工作。
(二)磋商小組應結合響應文件接收記錄核驗提交響應文件有關人員的身份信息。身份核驗不一致的,作資格審查不通過處理。
(三)磋商小組關于供應商書面審查的范圍不能超過磋商文件的規定。
(四)書面審查結束后,磋商小組應當向采購組織單位出具書面審查報告。書面審查報告包括資格審查報告和除資格部分外的響應性審查報告。磋商小組應在書面審查報告中載明未通過審查的供應商名單及其理由。
(五)磋商小組成員應當在書面審查報告中簽字確認,對書面審查過程和結果有不同意見的,應當在書面審查報告中寫明并說明理由。簽字但不寫明不同意見或者不說明理由的,視同無意見。不簽字的,不影響書面審查報告的有效性。
(六)磋商小組出具書面審查報告后,采購人應當將通過審查和未通過審查的供應商名單向所有提交響應文件的供應商當場宣布。采購人宣布未通過審查的供應商名單時,應當告知供應商未通過審查的原因。
(一)磋商順序
磋商小組與通過書面審查的供應商分別進行磋商。磋商的順序以現場抽簽或者其他能夠給予供應商平等機會的方式確定。
(二)磋商內容
1.本項目所涉及的需求、質量、服務、合同草案條款等作為磋商內容。
2.除必須滿足的技術要求外,供應商可在磋商過程中對本項目的技術參數和方案提出優化建議。
(三)變動磋商文件
1.磋商小組可以根據磋商文件和磋商情況實質性變動采購需求中的技術、服務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條款,但磋商文件注明不可變動的特定內容除外。實質性變動的內容,須經采購人代表確認。
2.磋商小組變動磋商文件的,應當將變動的內容書面通知所有參加磋商的供應商,做好書面記錄,同時應當要求供應商就變動的部分重新提交響應文件,并給予供應商重新提交響應文件的合理時間。
3.磋商小組可以根據磋商情況調整磋商輪次和報價輪次。
(四)重新提交響應文件
1.磋商文件發生實質性變動的,供應商應當按照磋商文件的變動情況和磋商小組的要求重新提交響應文件;磋商文件未變動的,磋商小組不能要求供應商重新提交響應文件,供應商重新提交響應文件的也不予接收。
2. 磋商文件發生實質性變動的,由專家在現場發起實質性變更,供應商在現場提交實質性變更響應文件。
(五)淘汰供應商
磋商結束后,供應商響應文件仍未實質性響應磋商文件的,或者磋商過程中,磋商小組發現或者知曉供應商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磋商小組應當對其響應文件按無效處理,并書面告知供應商,說明理由。
(一)磋商結束后,磋商小組應當要求所有實質性響應的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最后報價或者多輪報價后再最后報價。
(二)上款所述的“規定時間”由磋商小組結合實際確定,通過采購組織單位向供應商傳達。
(三)兩輪以上報價的,供應商在未提高響應文件中承諾的產品及其服務質量的情況下,其最后報價不得高于對該項目之前的報價,否則,磋商小組應當對其響應文件按無效處理,并書面告知供應商,說明理由。
(四)磋商后的報價,由供應商現場填寫。
(一)磋商小組對各供應商報價部分評分時,應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有關“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進行價格扣除和加成的方法”和“低于成本價不正當競爭預防措施”的規定對供應商報價進行調整和匯總。
(二)磋商小組成員應當根據自身專業情況對每個有效供應商的響應文件進行獨立評分,加權匯總每項評審因素的得分,得出每個有效供應商的總分。
(三)磋商小組按照如下標準,對提交最后報價的磋商響應進行綜合比較與評價。
序號 | 評分因素 | 權重 | 評分標準 | 說 明 |
1 | 報價 (10分) | 10% | 滿足磋商文件要求且響應價格最低的磋商最終報價作為基準價,響應報價得分=(基準價/有效投標報價)×10。 注: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 以供應商報價一覽表為準。 |
2 | 服務內容(28分) | 28% | 供應商編制的響應文件項目服務要求完全響應采購文件“第四章 采購需求及其技術、服務及其他要求”的得28分。供應商編制的響應文件項目服務要求未完全響應或有負偏離的每有1項扣1分,扣完為止。 | 以供應商提供的響應文件為準。 |
3 | 服務方案(38分) | 38% | 1.根據供應商績效評價服務方案中工作計劃、各個工作階段工作量分配情況、進度監督管理制度、工作進度保障措施等進行綜合評比,全部滿足本項目要求的得12分;缺項或存在缺陷的1項扣3分,扣完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 2.根據供應商績效評價服務方案中工作程序、績效評價流程與評價項目的各個階段相適應、績效評價質量管理體系、績效評價質量保障措施進行綜合評比,全部滿足本項目要求的得12分;缺項或存在缺陷的1項扣3分,扣完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 3.根據供應商績效評價指標設定是否符合評價項目行業特點、覆蓋評價項目各個周期及評價項目服務的全部內容進行綜合評比,全部滿足本項目要求的得9分;缺項或存在缺陷的1項扣3分,扣完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 4.根據供應商績效評價服務方案中在應對考評項目存在需整改事項、績效評價主體配合不積極等突發情況的應對預案進行綜合評比,全部滿足本項目要求的得5分;缺項或存在缺陷的1項扣5分,扣完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缺陷指:內容闡述與實際情況不符或前后內容互相矛盾或存在與本項目無關的內容或描述不符合本項目采購需求。) | 以供應商提供的服務方案為準。 |
4 | 履約能力(24%) | 24% | 1.服務團隊(10分) 項目服務團隊成員(組長除外)具有會計及相關專業初級及以上職稱的每有1人得2分,本項最多得10分。 注:①以上人員不重復計分。 ②提供資質證書復印件并加蓋供應商鮮章。 2.服務能力(5分) 遇突發事件,在2小時內到達采購人處得5分;在2小時以上3小時以內到達采購人處得3分;在3小時以上到達采購人處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供應商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或承諾函并加蓋供應商鮮章作為佐證。 3.類似業績(9分) 供應商提供近三年類似業績(時間以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為準),每提供一個得3分,本項最多得9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①類似業績指:績效評價。 ②以供應商提供的合同或者中標/成交通知書復印件加蓋供應商單位鮮章為依據。 | 以供應商提供的響應文件為準。 |
(一)磋商小組完成評分后,應匯總評審結果,進行評審復核,對擬推薦為成交候選供應商的、報價最低的、供應商書面審查未通過的、供應商被淘汰的重點復核。
(二)磋商報告出具前,采購組織單位應組織2名以上的本單位工作人員,在采購現場監督人員的監督之下,依據有關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對評審結果進行復核,出具復核報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現場修改評審結果:
1.磋商小組已經出具磋商報告并且離開評審現場的;
2.采購組織單位現場復核時,復核工作人員數量不足的;
3.采購組織單位現場復核時,沒有采購監督人員現場監督的;
4.采購組織單位現場復核內容超出規定范圍的;
5.采購組織單位未提供書面建議的。
(一)磋商小組在對響應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響應程度進行審查時,可以要求供應商對響應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顯文字和計算錯誤的內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供應商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響應文件的范圍或者改變響應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二)磋商小組要求供應商澄清、說明或者更正響應文件應當在現場對供應商發起澄清。
(三)供應商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材料應加蓋電子印章后現場提交,否則視為供應商未作出澄清、說明或者更正。
(四)供應商報價如果出現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則進行修改:
1.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但大寫金額文字存在錯誤的,應當先對大寫金額的文字錯誤進行澄清、說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2.總價金額與按單價匯總金額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計算結果為準,但單價或者單價匯總金額存在數字或者文字錯誤的,應當先對數字或者文字錯誤進行澄清、說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3.單價金額小數點或者百分比有明顯錯位的,以總價為準,修正單價。
同時出現兩種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規定的順序修正。修正后的報價經供應商確認后產生約束力,供應商不確認的,其響應文件作為無效處理。
(五)有效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材料,是響應文件的組成部分。
(一)磋商小組應按照評審后供應商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推薦成交候選供應商。供應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報價由低到高順序排列。得分且最后報價相同的,按照技術指標優劣順序推薦。供應商得分且最后報價且技術指標分項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選供應商并列。
(二)磋商小組推薦成交候選供應商后,應當向采購組織單位出具磋商報告。
(三)磋商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邀請供應商參加采購活動的具體方式和相關情況,以及參加采購活動的供應商名單;
2.磋商日期和地點,評審委員會成員名單;
3.參加報價的供應商名單及報價情況和未參加報價的供應商名單及原因;
4.變動磋商文件實質性內容的有關資料及記錄;
5.供應商響應文件響應磋商文件實質性要求情況及供應商變動響應文件有關資料及記錄;
6.磋商情況記錄和說明,包括對供應商的書面審查情況、供應商響應文件磋商情況等;
7.推薦的成交候選供應商名單及理由。
(三)磋商報告應當由磋商小組全體人員簽字認可。磋商小組成員對磋商報告有異議的,磋商小組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推薦成交候選供應商,采購程序繼續進行。對磋商報告有異議的磋商小組成員,應當在報告上簽署不同意見并說明理由,由磋商小組書面記錄相關情況。磋商小組成員拒絕在報告上簽字又不書面說明其不同意見和理由的,視為同意磋商報告。
(一)磋商小組在采購活動過程中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履行職責和義務,不得違法評審、違反評審工作紀律。
(二)評審過程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進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影響磋商過程和結果。
(三)磋商小組成員以及與評審工作有關的人員不得泄露評審情況以及評審過程中獲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
(四)磋商小組成員應當遵守下列工作紀律:
1.遵行《政府采購法》第十二條和《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九條及財政部關于回避的規定;
2.評審前,應當將通訊工具或者相關電子設備交由采購組織單位統一保管;
3.評審過程中,不得與外界聯系,因發生不可預見情況,確實需要與外界聯系的,應當在監督人員監督之下辦理;
4.評審過程中,不得干預或者影響正常評審工作,不得發表傾向性、引導性意見,不得修改或細化采購文件確定的評審程序、評審方法、評審因素和評審標準,不得接受供應商主動提出的澄清和解釋,不得征詢采購人代表的意見,不得違反規定撰寫評審意見,不得拒絕對自己的評審意見簽字確認;
5.在評審過程中和評審結束后,不得記錄、復制或帶走任何評審資料,除因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評審內容;
6.服從評審現場采購組織單位的現場秩序管理,接受評審現場監督人員的合法監督;
7.遵守有關廉潔自律規定,不得私下接觸供應商,不得收受供應商及有關業務單位和個人的財物或好處,不得接受采購組織單位的請托。
(一)磋商結束后,采購人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將磋商報告及有關資料送交采購人。
(二)采購人收到磋商報告后,應當在5個工作日以內確定成交供應商,并向采購人出具成交供應商確認書。采購人應當按磋商報告中成交候選供應商的排名順序確定成交供應商。
(三)采購人將自收到成交供應商確認書的1個工作日內,在指定地方發布成交結果公告并同時發出成交通知書。
第七章 合同草案條款合同編號: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采購人(*方):______
供應商(*方):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____采購項目(項目編號:)的《磋商文件》、*方的《響應文件》及《成交通知書》,*、*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詳細技術說明及其他有關合同項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說明,合同附件及本項目的磋商文件、響應文件、《成交通知書》等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雙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第一條:合同標的
序號 | 采購內容 | 數量及單位 | 報價(元) |
1 |
第二條:合同總價:
第三條:服務內容與質量標準:
第四條:服務費用支付方式:
第五條:知識產權
*方應保證所提供的服務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權或著作權。
第六條:無產權瑕疵條款
*方保證所提供的服務的所有權完全屬于*方且無任何抵押、查封等產權瑕疵。如有產權瑕疵的,視為*方違約。*方應負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方的權利和義務
1.*方有權對合同規定范圍內*方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督和檢查,擁有監管權。有權定期核對*方提供服務所配備的人員數量。對*方認為不合理的部分有權下達整改通知書,并要求*方限期整改。
2.*方有權依據雙方簽訂的考評辦法對*方提供的服務進行定期考評。當考評結果未達到標準時,有權依據考評辦法約定的數額扣除履約擔保。
3.負責檢查監督*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根據本合同規定,按時向*方支付應付服務費用。
5.國家法律、法規所規定由*方承擔的其它責任。
第八條:*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本合同規定的委托服務范圍內的項目享有管理權及服務義務。
2.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向*方收取相關服務費用,并有權在本項目管理范圍內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時向*方通告本項目服務范圍內有關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配合處理投訴。
4.接受項目行業管理部門及政府有關部門的指導,接受*方的監督。
5.國家法律、法規所規定由*方承擔的其它責任。
第九條:違約責任
1.**雙方必須遵守本合同并執行合同中的各項規定,保證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方工作人員在履行職務過程中的疏忽、失職、過錯等故意或者過失原因給*方造成損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方本身的財產損失、由此而導致的*方對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責任等,*方對此均應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第十條: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應立即通知對方,并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續XX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第十一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1.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端,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 (略) 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 (略) 提起訴訟解決。
2.仲裁裁決應為最終決定,并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3.除另有裁決外,仲裁費應由敗訴方負擔。
4.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繼續執行。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執行中涉及采購資金和采購內容修改或補充的,須經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審批,并簽書面補充協議報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方可作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起效。*方__份,*方__份,同級財政部門備案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附件
1.項目磋商文件
2.項目響應文件
3.成交通知書
4.其他
*方: (蓋單位公章) *方: (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地 址: 地 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簽約日期: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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