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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受南京地鐵 (略) 委托,就其出租南京地鐵零星商鋪第13期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 |
1. 項目概述 | |
1.1 出租方: 南京地鐵 (略) | |
1.2 標的名稱: 南京地鐵零星商鋪第13期 | |
1.3 掛牌起止日期: | 2025年4月8日-2025年4月27日 |
1.4 接受報名時間: 掛牌期限內(工作時間內,法定節假日除外) | |
1.5 交易方式: | |
掛牌期滿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時,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掛牌價格出租;征集到兩家或兩家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時,由出租方采取競價方式確定承租方(相關資料請與出租方聯系人聯系)。 | |
2. 出租標的基本情況 | |
2.1 坐落位置: 南京地鐵車站,詳見附件 | |
2.2 有無房產證: 無 | |
2.3 建筑面積(㎡): 6676.99(以實際可租賃面積為準) | |
2.4 建筑年代: 2005年-2024年 | |
2.5 出租用途: 商業 | |
2.6 附屬設施: 以實際交付為準,詳見附件。 | |
2.7 招租業態: 商業 | |
2.8 其他說明: | |
(1)樓層:南京地鐵站廳層或地面一層 (2)裝修程度:詳見附件 (3)目前租賃狀態:詳見附件,房產移交由出租方負責。 | |
3. 出租價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 |
3.1 租金價格(萬元/年): 1434.6911(詳見附件) | |
3.2 租期(月): 60個月 (詳見附件,無免租期) | |
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半年付(先付后用) | |
3.4 租賃押金(萬元):三個月成交租金 | |
4. 對承租方的要求: | |
(1)意向承租方須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意向承租方登記時須提交《承諾函》(相關資料請與出租方聯系人聯系)。 (3)意向承租方須在“信用中國”平臺中沒有不良記錄。 (4)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標的后不得轉租,不得用于非法金融業務,不得出現違反公序良俗的行為。 (5)不接受聯合體登記。 | |
5. 其他要求: | |
(1)租金遞增:第一個合同年不變,租金自第二個合同年開始遞增,每一合同年在上一合同年年租金的基礎上遞增2%。 (2)意向承租方如被確定為承租方,出租方將向承租方發放中選通知書。 (3)5號線北段商鋪(標的92-標的124)交付日為5號線北段開通運營的前一日(以實際交付時間為準),起租日為開通運營的當日(交付日的次日);標的189:合同簽訂后,由出租方負責開展商鋪接下水改造,改造完成后的次日為合同起租日。其他標的自中選通知書發出之日起7日內,承租方須與出租方完成商鋪交付,自中選通知書發出后第8日為起租日。 (4)中選通知書發出后10個工作日內簽訂合同。承租方逾期不與出租方簽訂合同的,出租方有權取消其中選資格并沒收交易保證金。 (5)自中選通知書發出之日起7日內,承租方須繳納租賃押金。承租方未按時足額繳納租賃押金的,出租方將視為承租方放棄中選資格,出租方有權取消其中選資格并沒收交易保證金。 (6)承租方承租后簽訂合同時,需同時簽訂項目安全協議(相關資料請與出租方聯系人聯系)。 (7)5號線北段商鋪(標的92-標的124)承租方須在物業交付前7日內繳納首期租金,其余標的須在合同簽訂后5日內繳納首期租金,承租方逾期繳納租金,出租方將按租賃合同約定追究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8)商鋪經營不得產生嚴重油煙、異味以及特殊氣味。 (9)承租方在對商鋪進行裝修施工前,須按照出租方規定辦理完成商鋪裝修審批手續,在獲得出租方批準后方可開始對商鋪進行裝修施工。否則,出租方將按租賃合同約定追究承租方的違約責任(相關資料請與出租方聯系人聯系)。 (10)本次出租標的為分別出租。 | |
6. 其他說明 | |
出租方承諾:對本次出租的房產擁有合法出租權,出租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審批或備案程序。 | |
7. 出租方聯系方式 | |
聯系單位:南京地鐵 (略) | |
聯系人:姜先生、朱女士 | |
聯系電話: 025-#、025-# | |
聯系地址: (略) (略) 錦繡街1號南京地鐵 (略) 516室 | |
8. 接受投訴的單位和聯系電話 | |
聯系單位: (略) | |
聯系人:沈女士 | |
聯系電話:025-# | |
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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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