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甘肅 (略) 破產資產 | 項目編號 |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5-1-21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5-2-21 |
掛牌期滿,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信息發布終結。 |
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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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情況 | 評估價(元) | #元 | |||||||
評估基準日 | - | ||||||||
評估機構 | 甘肅信立德資產評估事務所(普通合伙) | ||||||||
轉讓底價(元) | #元 | ||||||||
轉讓方情況 | 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甘肅 (略) 破產管理人 | |||||||
轉讓方承諾 | 我方作為轉讓方,向甘肅省產權 (略) (略) (以下統稱“ (略) ”)提出申請,將我方持有的標的公開轉讓,由 (略) 公開發布轉讓信息并組織交易。我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出如下承諾: 1.本次公開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 2.我方公開轉讓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有關轉讓標的相關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公開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 (略) 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規定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
轉讓方決策文件 | (2021)甘0123民破1號《民事決定書》 | ||||||||
行為批準或備案機構 | 甘肅省榆 (略) |
特別 | 無 |
交易 | 資金繳納方式 | 線下支付 |
交易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組織均可報名參與。 2負責執 (略) 、網絡服務提供者、承擔交易輔助工作的社會機構或者組織及上述承擔主體的工作人員及近親屬不得參與本次競買。 3.具有良好商業信用和資金支付能力。 4.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內,產生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的, (略) 絡競價方式轉讓;只產生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的,按照公告程序補登公告,公告期為7個工作日,沒有新的意向受讓方時,本次交易達成,該報價者被確定為受讓方。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公告期:2025年1月21日-2025年2月21日17:00時。 2.有受讓意向者應于公告期內自行到標的所在地踏勘標的,并在公告期內到 (略) 辦理受讓申請手續。經審查符合條件的,于2025年2月21日17:00前,將交易保證金交納到指定賬戶(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取得受讓資格。未受讓者的交易保證金在交易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全額無息原渠道退還。 3. (略) 及轉讓方對標的不承擔任何瑕疵擔保責任, (略) 及轉讓方無論采用何種方式對標的所做的介紹和評價(包括但不限于相關資料、圖片展示及口頭介紹等),僅供意向受讓方參考,不構成任何擔保。 3.意向受讓方須實地踏勘標的,充分了解轉讓標的現狀及相關情況,并到有關部門咨詢標的物交易相關政策規定。意向受讓方報名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認可轉讓標的現狀及相關情況,對轉讓標的無任何異議,自愿接受轉讓標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擔標的物總重量減少、與公告披露不一致等一切交易風險和法律責任。轉讓標的成交后,受讓方不得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狀況(包括總重量、金屬含量等)、轉讓標的存在瑕疵或總重量誤差、現場踏勘不清、實際總重量與公告披露不一致等任何理由,退還轉讓標的或拒付成交價款。否則,視為違約,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扣除 (略) 服務費后,剩余部分作為違約金歸屬轉讓方,不予退還意向受讓方。 4.轉讓方不保證轉讓標的齊全和完好(含不保證鋼球總重量與本公告披露的總重量完全一致),受讓方簽署《資產轉讓協議》并付清全部交易價款后,受讓方應自行裝運離場、垃圾清場,因此產生的費用及裝運期間的人身損害、財產損害后果由受讓方承擔。 5.受讓方須在成交后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簽訂《資產轉讓協議》,受讓方須在簽訂《資產轉讓協議后》15個工作日內付清全部交易價款。《資產轉讓協議》內容為受讓方必須接受之內容,一旦提交報名材料,視為完全同意接受本公告及《資產轉讓協議》全部內容。 6.轉讓標的成交價款為不含稅價,不包含相關稅費,如產生均由受讓方承擔,并承擔標的可能發生的損毀、滅失等后果。受讓方須在轉讓方通知移交標的后3個自然日內完成裝運、垃圾清場等相關工作。 7.受讓方自行承擔裝車、轉運等工作的一切責任、風險及損失,不得以任何理由返還,也不得向轉讓方主張損失和費用。受讓方在標的資產清運完畢后,要求達到場平地凈,并將地上建筑物恢復原狀。 8.本項目意向受讓方資料提交、交易均須在 (略) 組織下辦理,后續交易價款由轉讓方與受讓方自行結算。 9.成交后, (略) 僅向受讓方開具服務費發票。 10.其他詳見《受讓申請承諾書》《受讓須知》《資產轉讓協議(待簽)》等產權交易文件。 |
交易 | 特別提示 | 特別提示:意向受讓方在競價前 (略) (http://**)的《 (略) 競價交易規則》《 (略) 產權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提交《受讓申請與承諾書》前了解標的情況、受讓資格、注冊報名、保證金交納相關操作及款項支付方式等內容。如未全面了解相關內容,違反相關規定,意向受讓方將承擔無法參與項目受讓、保證金不予退還等不利后果,情節嚴重者并將受到政府相關機構的聯合懲戒,請審慎參與競買。 | |||
現場展示 | -- | ||||
競價報名 | 報名時間 | 2025-1-21 09:00:00 至2025-2-21 17:00:00(節假日除外) | |||
報名手續 | 意向受讓方應在公告規定時間內向 (略) 提交報名資料,具體如下: 1.主體資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法人需提供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資質文件;非法人組織需提供可證明其主體資格的相關材料。 2.委托代理的須提供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3. (略) 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受讓方須對其所提供資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實性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 ||||
保 (略) 置方式 | 1.交易保證金為# 元人民幣,按照項目公告和報名資料的要求交納,交易保證金交納的截止時間為項目公告期截止日17:00之前(具體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2.意向受讓方未能成為受讓方的, (略) 將在項目成交后的5個工作日內按原渠道無息退還交易保證金。 3.意向受讓方成為受讓方的,交易保證金轉為部分交易價款, (略) 的交易服務費用由意向受讓方另行支付,服務費標準為成交價的2%;因受讓方違約導致未最終成交的服務費為掛牌價5% 4.為保護交易各方合法權益,在此做出特別提示,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即應履行如下承諾:如意向受讓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轉讓方和 (略) 可扣除該意向受讓方的交易保證金,即在扣除意向受讓方應向 (略) 交納的交易服務費后作為對轉讓方的賠償,交易保證金不足以賠償的,轉讓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 (1)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 ①意向受讓方未進行有效報價的; ②意向受讓方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的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因受讓方的原因,未與轉讓方簽訂《資產轉讓協議》的。 (2)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 (略) 絡競價中各意向受讓方均未有效報價的; ②意向受 (略) 絡競價的方式被確定為受讓方后的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因受讓方的原因,未與轉讓方簽訂《資產轉讓協議》的。 (3)意向受讓方提供虛假、失實資料造成轉讓方及 (略) 損失的。 (4)意向受讓方拒絕參與交易程序的或未足額支付交易價款或拒絕足額支付交易服務費。 (5)意向受讓方泄露轉讓方及其關聯企業的商業秘密的。 (6)受讓方未履行所簽署的承諾文件之義務的。 (7)未能履行《資產轉讓協議》相關義務的其他情形。 (8)成交后,受讓方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狀況或轉讓標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拒付成交價款的。 特別提示:因受讓方違約導致標的再次掛牌的,若再次掛牌受讓價款低于本次受讓價款時,該受讓方還應補足差額部分。 | ||||
競價安排 | 交易方式/競價方式 | 掛牌轉讓 | 增價幅度(元) | # | |
自由競價時間 | 2025年2月24日9:00-2025年1月16日9:00 | 延時競價周期(秒) | 180秒 | ||
服務費 | 按《受讓申請與承諾書》《受讓須知》約定收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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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 | 咨詢聯系人 | 褚經理 # 趙經理 # |
咨詢電話 | 0931-# | |
咨詢時間 | 公告期內,09:00-12:00,14:30-17:00(僅限工作日,節假日除外) | |
咨詢地址 | (略) (略) (略) 87號中廣商務大廈9樓 | |
技術支持 | 400-828-908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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