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2024年4月6日我局對1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聯系電話:0931-*( (略) 生態環境局皋蘭分局環評辦)
地 址: (略) 皋蘭縣石洞鎮名藩大道建德大廈8樓806室
序號 | 審批文號 | 批復時間 | 項目名稱 | 建設單位 | 建設地點 | 環評單位 | 報告類型 | 環評 批復 |
1 | 蘭環皋審〔2024〕1號 | 2024年4月6日 | 甘肅金 (略) 糧食加工及倉儲項目 | 甘肅金 (略) | (略) 皋蘭縣三川口工業園區內 | 甘肅 (略) | 報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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