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國有土地使用權協議出讓公示
(略) (略) 人民政府批準,我局擬以協議方式出讓1幅國有土地使用權。現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 (略) 關于國有土地資產管理和國土資源部關于《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范(試行)》等的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將擬協議出讓地塊的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一、協議出讓地塊基本情況
區 | 地塊名稱 | 地塊 位置 | 土地級別 | 土地面積(公頃) | 容積率(萬/公頃) | 土地用途 | 出讓年限(年) | 出讓價格 (萬元) | 意向用地者 |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
1、本合同項下的租賃住房用地為保障性租賃住房用地。 2、本合同第二十二條以此條為準: ①該保障性租賃住房物業嚴格按照“只租不售”模式管理,僅用于出租, (略) 銷售或以長期租賃等為名變相銷售,嚴禁以保障性租賃住房為名違規經營或騙取優惠政策。受讓人應在出讓年限內整體持有保障性租賃住房物業并持續出租運營。 ②受讓人應按照《 (略) 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國辦發〔2021〕22號)、《關于 (略) 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滬府辦規〔2021〕12號)等規定對保障性租賃住房進行租賃管理, (略) 統一的 (略) 監管。保障性租賃住房應向符 (略) 規定準入條件的對象出租,每次租約原則上不少于1年、不超過3年。禁止改變用途使用、轉租、轉借、群租、閑置及其他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為。受讓人應按照政府相關規定,在具體運營細則中明確相關管理要求。 ③受讓人應在同 (略) 場租賃住房租金的九折以下確定保障性租賃住房租賃價格,租賃價格每年上漲幅度不 (略) 場租賃住房租金同期漲幅,且不超過5%;租賃價格初次定價 (略) 、區房屋管理部門指導和備案管理。配套設施的租 (略) 場租金執行。 3、本合同項下房管部門意見:(1)本地塊內套型面積70平方米以下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建筑面積不小于總住宅建筑面積的70%。(2)受讓人應在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后60日內按照住宅面積一次繳清配套費。逾期繳納的,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對于配套費繳納另有規定的項目,參照政策規定執行。(3)物 (略) 域預劃為1個。受讓人應當在物 (略) 域地面上配置獨用成套的物業管理用房,其中物業服務企業用房按照物 (略) 域房屋總建筑面積的千分之二配置,但不得低于一百平方米;業主委員會用房按照不低于三十平方米配置。 4、本合同項下投資部門意見:根據《 (略) 碳達峰實施方案》(滬府發〔2022〕7號)文件要求,“適宜的新建建筑安裝光伏,2022年起新建政府機關、學校、工業廠房等建筑屋頂安裝光伏的面積比例不低于50%,其他類型公共建筑屋頂安裝光伏的面積比例不低于30%。” 5、本合同項下建設部門意見:(1)需在設計、施工階段應用BIM技術。依據文件:關于印發《 (略) 全面推進建筑信息模型技術深化應用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滬住建規范聯〔2023〕14號)。(2)可再生能源綜合利用量按照關于印發《 (略) 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應用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滬建建材〔2022〕679號)要求執行。(3)落實《關于加 (略) 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管控的實施方案》,包括《 (略) 住宅工程關鍵節點優化設計及施工技術管控工作指引》、《 (略) 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設計構造圖例》。(4)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為:74(%)、年徑流污染控制率:54(%)。具體指 (略) 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正式同意的《 (略) (略) 建設規劃(2018-2035年)》中明確的地塊指標要求確定,并 (略) 建設有關要求。 6、本合同項下電力部門要求:該地塊需設置開關站1座,具體以地塊電力配套方案為準。開關站 (略) (略) ,便于電力進出線通道設置。所有電業站(需要設置的所有開關站、配電站等設施)需00層以上設置, (略) 所有。 7、受讓人須 (略) (略) ( (略) 除外)。 8、本合同項下房管部門要求:該地塊保障性租賃住房不少于815套(住宅型)、622間(宿舍型),具體以規劃設計方案批復為準 9、本合同項下民防部門要求:(1) (略) (略) 03單元03-03A地塊,用地性質為四類住宅用地Rr4,屬于人防結建范圍。根據《 (略) 工程建設項目民防審批和監督管理規定(滬民防規〔2020〕3號)》,該地塊應按照地上總建筑面積10%配建人防工程,抗力級別為抗核武器級別6級,抗常規武器級別6級,戰時功能為二等人員掩蔽部。(2)本次出讓地塊內無已建人防工程、無人防骨干工程規劃。(3)根據防空警報設置規劃,在該地塊待建建筑屋頂,配建一個不小于10㎡的防空警報設施用房,建 (略) 國動管理部門使用。(4)在設計方案意見征詢階段,需報人防部門審查。 二、公共服務設施 1、03-03A地塊 (略) 布局公共開放空間3761平方米,與西側公共綠地結合設置,形狀可變,需保證公共綠地延續性。 2、按照控規,地塊內設置公共通道2條,寬度控制為6米,公共通道線位和端口位置可根據后續實施方案進行調整。該公共通道以確保連續舒適的步行為主,滿足機動車應急救助通行要求,公共通道兩端不得設置圍墻,應保持24小時向公眾開放。 3、配建計容9256平方米公共服務設施,包括配建8000平方米文體中心、97平方米居民委員會、270平方米運動場、360平方米養育托管點、100平方米生活服務點、40平方米文化活動室、249平方米物業用房、60平方米公共廁所、80平方米小型垃圾壓縮站,公共服務 (略) 在建筑物三層以下位置,且臨街布置,方便到達,其中養育托管點需按照相關管理規定及標準設置,建議設置在一層。其中建筑面積為8806平方米的公共服務設施(包括8000平方米文體中心、97平方米居委會、360平方米養育托管點、100平方米生活服務點和249平方米物業),受讓人須在項目完成竣工備案一年內無償移交給莘莊鎮,后續運營管理由鎮政府統籌安排。 三、其他建設和管理要求 1、裝配式、綠色建筑及其他建管要求 (1)該地塊裝配式建筑面積比例為100%,建筑單體預制率不低于40%或單體裝配率不低于60%;(2)出讓宗地中建筑應當達到的綠色建筑標準為:綠建基本級; 2、綠化方面 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中的綠地率不低于 35% ,綠化面積不小于 (略).87 平方米,集中綠地率不低于10% 。 |
二、公示時限
本公示在2025年03月24日24時截止。
三、意見反饋方式
在公示時限內,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對本公示所列的地塊有異議的,請以書面方式提出。
地 址: (略) (略) 600號
單 位: (略) (略) 規劃和 (略)
郵政編碼:(略)
聯系電話:021-(略)
聯 系 人:任先生
四、辦理協議出讓原則
1、公示期間,有異議且經審查發現確實存在違反法律法規行為的,協議出讓程序終止,并嚴 (略) 理。
2、公示期滿,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審查沒有發現存在違反法律法規行為的,我局按照《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意向書》約定,與意向用地者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五、其他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后7日內,我局將協議出讓 (略) 規劃和 (略) 網(http://**)以 (略) 場網(http://**)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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