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2024年4月22日, (略) 人民政府以《市規劃資源局關于津南區2024年第三批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的批復》(津規資源準函〔2024〕44號)批準征收土地5.6977公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略) 土地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現將經依法批準的征收土地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單位及建設項目名稱、土地用途
1、建設單位: (略) 津南區土地整理中心;
2、建設項目: (略) 津南區土地整理中心整理儲備地塊(北閘口鎮福惠道地塊);
3、土地用途:工業等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位置(見附圖)
(略) 、南至德惠道、西至高莊房村、北至福惠道;
三、征用土地權屬、地類、面積
征收北閘口鎮裕盛村集體土地0.8062公頃(合12.0930畝),具體情況如下:
地類名稱 | 征收土地面積(公頃) | 征收土地面積(畝) |
耕地 | 0.0028 | 0.0420 |
園地 | 0 | 0 |
林地 | 0.3828 | 5.7420 |
其他草地 | 0.0073 | 0.1095 |
其他農用地 | 0.3877 | 5.8155 |
建設用地 | 0.0256 | 0.3840 |
未利用地 | 0 | 0 |
合計 | 0.8062 | 12.0930 |
四、征收土地補償標準及補償、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按照《 (略) 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為144.*元/公頃,計116.*元。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采取貨幣補償,支付給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支付方式為轉帳。
不涉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
五、征收土地安置人員數量及安置方式。
(略) 規定,本次征收土地安置農業人口1人,采取社保進行安置。
六、征收土地工作安排
(一)征地補償費用撥付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征地補償安置有關費用由區人 (略) 規劃資源局津南分局、北閘口鎮人民政府等單位按照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約定的時間和方式進行撥付。
(二)交付土地
征地補償安置有關費用足額撥付后,相關各方要及時清理地上附著物和青苗,按照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約定的時間交付土地。逾期不騰退土地的區人民政府將責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將依法 (略) 強制執行。
特此公告。
(略) 津南區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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