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略) 沙坪壩區環境衛生管理處采購 (略) 二橫線、渝 (略) 清掃保潔服務單位。 服務范圍: 服務區域面積約*.41㎡,具體服務區域以采購方移交區域為準,如實際作業面積超出約定范圍面積±2%,以實際面積為準。 服務要求: (一)早普掃(含人工作業和機械化作業,下同),每年3-10月期間,于6:30前完成,其余月份于7:00前完成。 (略) 政設施沖刷洗在22:00-次日7:00進行,巡回保潔與普掃要無縫連接,不得出現保潔空白時段和區域。除空氣污染預警期間外,主次干道7:00-22:00時段,禁止實施噴霧降塵和洗掃車作業以外的其他機械化作業項目(人口居住密集區域除外),噴霧降塵和洗地車作業應安排在平峰時段進行,作業期間嚴禁影響交通。7:00-22:00時段要強化洗掃車的使用,充分發揮其洗掃地、吸污、收水功能,但不得使用其高壓沖水功能; (二)保潔:道路保潔結束時間為19:00時。遇重大活動和節假日,保潔時間應順延至少1小時。其它特殊情況,可根據業主需要作相應調整; (三)延時保潔:按采購方需求安排人員進行夜間延時保潔,保潔時間19:00時—24:00時; (四)責任范圍內的生活垃圾及暴露垃圾由中標方負責清運至 (略) 級生活垃圾轉運站或處理場; (五) (略) 段保潔及沖洗作業按照《 (略) 環境衛生精 (略) 作業要求與質量標準》(渝市政委〔2011〕184號),《 (略) 政管理委員會關 (略) 環境衛生精 (略) 作業要求與質量標準的通知》,《 (略) 管理委員會關 (略) 城市管理委員會空氣重污染天熱應急專項實施方案的通知》(渝城管委〔2018〕160號)及《 (略) 管理局關于進一 (略) 保潔作業行為的通知》(渝城管局〔2019〕33號)執行; (六)路面沖洗:路面沖洗每日不少于一次,中溝、邊溝、人行道、市政設施及附屬結構設施采取人機配合方式,每三天循環精細沖刷洗作業一遍; (七)日常降塵作業:每天噴淋降塵作業四次以上; (八)作業區域內護欄抹洗:機械化抹洗每天一遍,人工抹洗三天循環一遍。 (略) 段,按采購方需求增加抹洗頻次; (九)區域內油污清洗:每天上午10點以前完成固定油污點清洗,其余時間及時處理臨時或反復出現油污點; (十)對各類“牛皮癬”原則上要求自產生“牛皮癬”的時間算起,20分鐘內無痕清除,不能清除的則本色或相近色塊覆蓋,覆蓋的色塊要求呈規則的四邊形狀; (十一)在實施過程中如公廁增加按照公廁管理:(1)公廁落實專人管護,及時保潔、清理污物,管護時間不少于6:00-22:00,重點區域或遇重大活動和節假日,管護時間順延至24:00。保持周邊5米內的環境衛生。(2)公廁內環境衛生做到“七凈七無”。“七凈”即:墻壁凈、門窗凈、隔斷凈、地面凈、設施設備凈、室外環境凈、管理用房整潔凈;“七無”:無煙頭紙屑、無阻塞、無尿垢、 (略) 、無積水、無蛆蠅、無臭味。(3)管理人員文明作業,禮貌服務,著裝整潔。(4)設施完好,標志醒目,服務功能完善,如有損壞及時報修。(5)外墻面、屋頂及衛生責任區域內環境整治,無私搭亂建、無雜物。(6)保潔工具不得隨意擺放,清潔工具用完后應整齊有序放置或存放在工具房(箱)內。(7)保證愛心驛站的正常開放,保持室內整潔,不能隨意擺放其他物品,保障配發物品和藥品的安全及完好性;(8)未經采購方許可,中標方不得將廁內水、電私自搭接轉供他人使用;(9)日常管理的安全責任由中標方負責。 (十二)應急性工作處置:按采購方需求配備相應的應急人員、物資及設備等。 服務時間:本項目的服務期限為30個月,經考核合格后實行合同一年一簽,不足一年的按照剩余月數簽訂 服務標準:按《沙 (略) 環衛作業標準》、《 (略) 公共廁所運行管理規范》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