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重整案
破產費用貸款人招募公告(第三期)
(略) (略) (略) 根據 (略) 的申請,于2024年8月19日裁定受理 (略) (以下簡稱“債務人”)提出的重整申請,并于2024年8月27日指定山東德衡律師事務所擔任 (略) 管理人(以下簡稱“管理人”)。
根據第一次債權人會議通過的《關于管理債務人財產的報告》的規定,管理人擬進行公開招募破產費用意向貸款人,現就第三期貸款人招募事項公告如下:
一、債務人基本情況
(一)工商登記信息
企業名稱: (略)
注冊資本:(略)美元;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略)651;
企業類型: (略) (臺港澳與境內合資);
成立時間:1996年8月8日
住所地:青島經濟技 (略) (略) 17號;
法定代表人:陳朝陽;
股東:北京 (略) ,持股比例70%;京泰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0%。
經營范圍:許可項目:燃氣經營。(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一般項目: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二)債務人主要資產情況
債務人主要資產為總庫容(略)立方米的 LPG 地下儲庫,并建設有儲庫的配套設施。
二、招募事項
(一)借款金額、利率、期限
1.借款金額為(略)元;
2.借款年利率不高于一年期LPR的4倍(最低報價利率者優先,相同報價利率的,以在先申報者優先);
3.利息計算標準為實際借用金額×實際使用天數×利率/365天;
4.借款期限:12個月(以實際借款時間為準);到期還本付息,可提前還款。
(二)借款資金用途
借款資金用途主要用于支付債務人水電通訊等辦公費用、部分留守人員社保、醫保、公積金、工資、應交稅款、項目現場維護管理費用、管理人日常辦公及其他破產費用等。
借款金額、利率、期限、用途等以債務人與貸款人實際簽訂的書面合同的約定為準。
三、報名須知
(一)需提供以下材料
1.出借人主體資料。自然人提交身份證復印件,法人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托書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2.出借意向書。寫明借款利率報價;出借人系法人的,還應附董事會、股東會等有權決策機構同意出借的決議原件。意向書由出借人簽字捺印或加蓋公章。
3.承諾書。借款財產來源合法;寫明接受分批支付借款并根據管理人通知的時間、金額提供借款,收到管理人付款通知后2日內向管理人支付借款,如逾期支付借款,需承擔違約責任。如管理人不再需要出借人提供借款,管理人可隨時解除借款合同,除按實際借款期間支付利息外不承擔其他責任,出借人與管理人簽訂書面解除協議。
4.送達地址確認書。載明出借人聯系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電子郵箱等送達方式;
5.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關材料。
(二)保密義務
意向貸款人對從 (略) 獲得的任何資料和信息,都承擔保密義務。
四、還款方式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破產法》第四十一條、四十三條之規定,本次借款應界定為破產費用,借款本金及利息依法由債務人的財產隨時清償。
五、報名方式
(一)材料遞送方式:現場遞送或郵寄。
(二)聯系地址: (略) (略) (略) 65號黑卓中心23層。
(三)聯系人信息:甄世浩律師,聯系電話:(略)。
(四)報名時間:公布之日至2025年3月22日18時止(如通過郵寄方式遞送,應確保 (略) 將材料送達管理人)。
六、特別提示
(一)本次招募以公開、公平、公正為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募,本招募公告之內容對全體意向貸款人同等適用;
(二)本招募公告所列明的債務人有關情況不應視為任何承諾和保證,僅供意向貸款人參考;
(三)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約文件,不構成管理人對破產費用意向貸款人的任何承諾或保證;
(四)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負責解釋。管理人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對本次招募公告具體內容(包括招募時間及標準)進行調整,包括繼續、中止或終止招募,如有變更管理人將及時發布補充公告。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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