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略) 城市總體規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之規定, (略) 人民政府批準,決定收回位于西中環以東部分國有土地使用權。具體情況如附圖所示。上述收回 (略) 不動產登記局確權為國有土地7801.59平方米。
望有關單位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15日內,應持有關土地 (略) 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注銷手續,逾期不辦理將依法直接予以注銷。
如對上述決定有異議, (略) 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略) 提起行政訴訟。
特此通告
聯系電話:(0351)*
(略) 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1日
附件:西中環以東.jpg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