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的為廢舊資產,均無隨機附件及圖紙、說明書、保修單、維修手冊、發票等相關資料,部分資產已破損、殘缺,無法保證資產的可使用性,交割時以實物現狀為準,常 (略) (以下簡稱“產交所”)對競價標的所涉及的具體范圍、品名、型號、數量、品質等均不作承諾保證,不承擔一切瑕疵擔保責任。 2.產交所已就轉讓方提供的資料進行披露,對競價標的所做的介紹和評價(包括但不限于競價資料、圖片、360全景展示及口頭介紹等),僅供意向受讓方參考。意向受讓方在咨詢展示期間內,有權及有義務了解和查驗競價標的,并對競價標的可能存在的和潛在的瑕疵作全面審查和勘驗,或聘請相關專業人員進行鑒定。 3.意向受讓方交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次轉讓所披露的全部內容,已完成對本次轉讓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轉讓公告內容及轉讓標的全部現狀,意向受讓方被確認為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轉讓標的的全部現狀及資產質量、數量等為由拒簽《資產交割書》或拒付交易價款或放棄受讓或退還轉讓標的,否則視為違約,須承擔相關的全部違約責任,產交所、轉讓方有權將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作為違約金。 4.本次標的 (略) 鐘 (略) (略) (略) 內,該批資產的完整性以實地考察為準。標的須受讓方自行拆卸、搬遷及運輸,受讓方需簽署《安全施工承諾書》并按照承諾書進行現場施工,相應的人工、運輸成本等費用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清單僅供參考,成交后按資產實際現狀交接,不調整成交價格。 5.標的堆放處有轉讓方其它資產共同堆放,受讓方提取該資產時,須嚴格服從轉讓方管理,按轉讓方要求提取。 6.標的現場作業區涉及到易燃易爆設備拆除的,不得使用明火切割。標的資產涉及的罐體一律不得在現場分解切割。 7.本次拆除工程涉及的承重結構、超范圍的一律不得拆除,拆除標的物時不得深挖損壞地基。清單內設備拆除后,需完成場地清理、平整并保持房屋、構建筑物及地基完整可靠。 8.廠區內所有綠化、樹木等均不在此次拆除處置范圍內。 9.拆除后的轉讓標的及所有垃圾、拆卸設備、廢料必須外運并合法處理,任何垃圾、廢物不得填充或遺留在廠區原有的地溝、井或地下管廊內。 10.拆除工程涉及的用水、用電等能源介質、設備設施的拆除吊運等需由受讓方自行考慮,且費用均由受讓方承擔。 11.本次標的中包含特種設備,受讓方需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特種設備拆除應當由受讓方委托具備設備制造、安裝、改造、修理資質或者其他具有相應技術能力、安全條件的單位進行,項目實施過程中及標的物搬離廠區后發生的任何安全、環保事故,所造成的后果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與轉讓方無關。 12.清運期間責任承擔:受讓方清運期間以辦理標的交付為目的而需對標的實施核驗、計量、拆卸、裝載、運輸的,由受讓方自行辦理、費用自擔,轉讓方予以適當協助。清運期間發生的標的遭損壞、滅失、價值縮減以及因拆除、清運等行為導致他人之人身、財產權益受損等風險和責任,皆由受讓方承擔。 13.競買方在咨詢展示期間內,有權及有義務了解和查驗競價標的,并對競價標的可能存在的和潛在的瑕疵作全面審查和勘驗,或聘請相關專業人員進行鑒定。競買方一旦交納了保證金,即表明接受該標的現狀(包括缺陷)。 14.競價成交后,受讓方向常 (略) 支付的服務費,常 (略) 開具服務費發票,常 (略) 不開具其他任何票據。本次轉讓價格為含稅價。 15.受讓方提取標的完畢須將《資產交割書》交至常 (略) ,否則常 (略) 有權暫停其會員資格,并限制其參與常 (略) 組織的其它競價活動,直至提交資料后恢復其會員資格。 16.受讓方對標的物有爭議的,在爭議處理期間,常 (略) 有權暫停其會員資格,并限制其參與常 (略) 組織的其它競價活動,直至爭議處理完畢后恢復其會員資格。 17.競買方自備 (略) 絡競價,本公司不提供競價場所。 18.為確保保證金及時到賬,建議意向競買方提前準備資金并于保證金繳納截止當日16:00前并優先 (略) (略) 點操作轉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