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鑫玉 (略) (代理機構) (略) (略) 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采購人)委托對2025年 (略) 城管執法支隊違規戶外廣告和店招店牌整治(項目)采用綜合評分成交法進行采購,歡迎符合資格要求并有服務能力的供應商踴躍報價。
五、商務條款
(一)實施周期及實施地點
1、實施周期:270 天
2、實施地點: (略) 轄 (略)
(二)報價要求:
本項目報價為人民幣,競采總報價為暫定合同價,附件一中每項清單綜合單價無論任何原因,不作更改。報價中應包含完成本項目所需的人員費用(如工資、福利、補貼、培訓、處理一些傷亡事故等費用)、材料費、機械費、運輸費、各種稅費、交通、利潤、稅金、采購代理服務費、各種風險損失等在內的一切費用。因成交供應商自身原因造成漏報、少報皆由其自行承擔責任,采購人不再補償。
(三)付款方式:
1、每個季度結算支付1次;
2、付款時,成交供應商除提供正式發票以外,還應出具有采購方負責人簽字確認的戶外廣告和店招店牌服務匯總清單;
3、采購人應在收到發票及相關資料之日起30日內結清費用,若成交供應商無法提供合法足額發票及符合協議約定和采購人要求的結算依據,采購人有權拒絕向成交供應商支付相關費用,直至成交供應商完全提供為止。
六、其他說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則說明:
在符合項目要求的供應商數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綜合得分最高的原則推薦成交供應商。
(二)報價說明:
本項目采用"綜合評分"成交法,供應商需在本項目規定的報價有效時間段內進行在線一次性報價,在報價截止前可修改報價。
(三)代理服務費收取說明:
本采購項目由代理機構委托實施,經采購單位與采購代理機構委托協議約定,由中標供應商向采購代理機構繳納本項目采購代理服務費5200元,由中標供應商通過公對公支付方式向采購代理機構繳納。
(四)其他相關費用說明:
除履約保證金外,采購單位、采購代理機構不得向供應商收取投標(響應)保證金、標書費、報名費及其他沒有法律法規依據或影響營商環境的相關費用。
(五)采 (略) 理:
項目所產生的交易糾紛由雙方當事 (略) 理;若 (略) 理結果有異議,供應商可向采購單位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反映,做 (略) 理; (略) 理結果仍有異議的,供應商 (略) 提起訴訟;交易糾紛當事人也可直 (略) 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