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 (略) (略) 鄯善采油管理區:
你公司《關于申請〈吐哈油田含油污泥資源化處置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的請示》及相關附件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吐哈油田含油污泥資源化處置項目 (略) 鄯善縣火車站鎮,中心地理坐標為:東經90°21′21.345″,北緯43°4′4.076″。項目建設固定式場站,服務處理吐哈油田管線泄漏、井下作業、油罐清淤及干化池、廢液池清淤等產生的含油污泥、油基巖屑(含油率10%)。設計處理能力3萬噸/年,回收原油2760噸/年,產生熱解固渣(還原土)13180噸/年。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1.主體工程,包括新建1套熱解脫附裝置(含熱解爐模塊、油水分離模塊、油氣回收模塊、不凝氣處理模塊、尾氣處理模塊、制氮模塊等,占地2200平方米);2.儲運工程,包括含油污泥儲存池、熱解固渣儲存池、回收油罐區、脫硫劑庫房等(全部依托);3.公輔工程,包括新建出渣間、化驗室、冷卻循環系統、值班室、供水、排水、供熱、供電等;4.環保工程,包括廢氣、廢水、噪聲、固體廢物治理工程和環境風險防范工程等。本項目占地面積約2200平方米,總投資約2424.2萬元,全部為環保投資。
二、根據新疆廣 (略) 編制的《吐哈油田含油污泥資源化處置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以下簡稱《報告書》)的評價結論、自治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關于《報告書》的技術評估報告(新環評估〔2023〕160號)、自治區排污權交易儲備中心關于本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審查意見(新環排權審〔2023〕69號),該項目 (略) “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在嚴格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后,項目所產生的不利環境影響可以得到緩解和控制。我廳同意你單位按照《報告書》中所列建設項目性質、規模、地點、工藝和擬采取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進行建設。
三、在項目建設、運行和環境管理中要認真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環保要求,嚴格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確保各類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并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嚴格落實施工期各項環保措施。加強項目施工期環境保護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和噪聲對周圍環境產生不利影響。
(二)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運營期主要有組織廢氣不凝氣經低氮燃燒+濕法脫硫+濕法除塵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排放,廢氣排放濃度須滿足《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1-2015)表4排放限值要求。采用不凝氣充分燃燒(不凝氣在燃燒器中停留時間≥2秒,溫度≥800攝氏度)的工藝措施抑制二噁英生成,二噁英排放濃度須滿足《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4-2020)中表3排放濃度限值要求。
強化無組織廢氣防控措施,建立巡回檢查、無組織排放源控制臺賬和信息反饋制度,優化提升管理機制,確保加蓋、密閉、噴淋加濕等無組織廢氣污染防治措施完好有效。廠界非*烷總烴、顆粒物濃度須達到《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1-2015)表7濃度限值要求;硫化氫濃度須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標準值要求。
(三)嚴格落實各項廢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項目運營期熱解脫附裝置產生的廢水和不凝氣凈化產生的廢水排入污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后,最終回注地層,不外排。
(四)落實防滲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采取分區防滲措施,熱解脫附裝置區、循環水系統、不凝氣凈化處理區、管道區域等區域設為重點防滲區,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要求進行防滲設計。強化現有事故水池防滲措施,加大防滲層厚度,增強防滲措施可靠性。加強防滲設施的日常維護,對出現損壞的防滲設施應及時修復和加固,確保防滲設施牢固安全。利用地下水水質監測井定期規范開展地下水質監測,發現異常及時采取措施,杜絕污染事故。
(五)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選擇低噪聲設備、基礎減振、建筑隔聲等降噪措施。廠界噪聲須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功能區標準要求。
(六)嚴格落實固體廢物分類處置措施。本項目運營期產生的還原土、脫硫渣經檢測滿足《*上石油天然氣開采含油污泥資源化綜合利用及污染控制技術要求》(SYT7301-2016)《油氣田鉆井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油氣田含油污泥及鉆井固體廢物處理處置技術規范》(DB65/T3999-2017)等標準要求后用于油田內部道路鋪設、井場鋪墊、固廢封場覆土、管線底層墊土和上層覆土,保護管線,禁止用于填充自然坑洼或用作耕地土用途。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須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技術規范》(HJ2025-2012)及《危險廢物轉移管理辦法》要求,同時將相關資料存檔備查。一般工業固體廢物須滿足《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要求。
(七)強化各項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嚴格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環境風險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崗位責任制;加強日常生產運行管理,加強設備日常檢修維護,減少跑冒滴漏現象;加強罐區、裝置區等重點區域檢查,配備相應安全保障設施與應急物資,確保事故應急池容積滿足事故狀態下廢水收集能力;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加強對項目周邊土壤和地下水監測,對環境污染隱患做到及早發現、及時處理。
四、在工程施工和運營過程中,應建立暢通的公眾參與平臺,及時解決公眾提出的環境問題,滿足公眾合理的環保訴求。定期發布企業環境信息,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五、本項目建成后,做好與排污許可證申領的銜接,在排污許可證中載明經批準的《報告書》中各項環境保護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單等的執行情況及其他有關內容。項目穩定達產運行后,盡快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工作。
六、本項目建成后3~5年內,應開展環境影響后評價,重點關注項目建設的地下水和土壤等環境影響,根據后評價結果,及時補充、完善相關環保措施。
七、你公司應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建立內部生態環境管理體系,明確機構、人員職責和制度,推動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應將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及概算納入設計、施工以及工程監理等招標文件及合同,并明確責任。項目建成后,須按規定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運行。如項目發生重大變動,環評文件須報有審批權的生態環境部門重新審批。自環評文件批準之日起滿5年,工程方決定開工建設,環評文件應當報我廳重新審核。
八、 (略) 生態環境局、 (略) 生態環境局鄯善縣分局要切實承擔事中事后監管主要責任,履行屬地監管職責,按照《關于進一步完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監管工作機制的意見》(環執法〔2021〕70號)要求,加強對該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局要加強對“三同時”及自主驗收工作的監督指導。
九、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后20個工作日內,將批準后的《報告書》 (略) 生態環境局、 (略) 生態環境局鄯善縣分局,并按規定接受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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