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澄清(答疑)紀要內容如下: 一、本工程投標文件的遞交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修改為:2025年03月06日10時15分(北京時間)。【招標文件涉及該項內容均做相應修改】。 二、本工程原發布的工程量清單作廢,以本答疑發布的編制時間2025年02月18日的工程量清單為準。新工程量清單請各投標人在“ (略) 公共 (略) (http://**) (略) ”本項目的招標澄清與修改中的“工程量清單文件”自行下載。 三、本工程圖紙變更,以本答疑發布的圖紙為準。新圖紙請各投標人在“ (略) 公共 (略) (http://**) (略) ”本項目的招標澄清與修改中的“其他文件”自行下載。 四、招標文件-計劃工期中關于“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修改為:5月31日需具備工藝設備入場條件。【招標文件涉及該項內容均做相應修改】。 五、招標文件-履約擔保中關于“履約擔保形式”修改為:1.現金,以現金形式遞交的,應由承包人基本賬戶轉出;2.銀 (略) 出具 (略) 出具的建設工程合同履約保證保險。其中:銀行保函應由冠以“銀行”名稱且為支行及其以上級別的金融機構出具,銀行保函能夠 (略) 且無需任何授權即可在相應銀 (略) 站驗證真偽,并在保 (略) 址;出具履約保函(銀行保函、擔保公司保函、保險公司保證保險)的各擔保保證人應符合《 (略) 住 (略) 等4家單位關于印發完善實施建設工程保證機制指導意見的通知》(廈住建建筑(2024)20號)的相關規定。【招標文件涉及該項內容均做相應修改】。 六、招標文件第四章定標方案-實力要素-子要素內容中“投標人(按照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2項第1條組成聯合體投標的,指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2項第1條規定的聯合體牽頭人或聯合體其余成員;按照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2項第2條組成聯合體投標的,指聯合體牽頭人)類似工程業績: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內(含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經竣工驗收合格的造價*元以上(含本數)的機電安裝工程。【類似工程業績合同類型可以為以下類型之一:①建筑機電安裝專業承包合同;或②依法分包取得的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合同;或③至少承擔了全部施工工作的建筑機電安裝設計與施工一體化承包合同;或④包括了建筑機電安裝分部工程的施工總承包合同,但該施工總承包合同中建筑機電安裝工程的合同額應不低于*元且建筑機電安裝工程未經分包。】”修改為“投標人(按照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2項第1條組成聯合體投標的,指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2項第1條規定的聯合體牽頭人或聯合體其余成員;按照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2項第2條組成聯合體投標的,指聯合體牽頭人)類似工程業績: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內(含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經竣工驗收合格的造價*元以上(含本數)的建筑機電安裝工程。【類似工程業績合同類型可以為以下類型之一:①建筑機電安裝專業承包合同;或②依法分包取得的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合同;或③至少承擔了全部施工工作的建筑機電安裝設計與施工一體化承包合同;或④包括了建筑機電安裝分部工程的施工總承包合同,但該施工總承包合同中建筑機電安裝工程的合同額應不低于*元且建筑機電安裝工程未經分包。】”。 七、招標文件第四章定標方案-實力要素-子要素內容中“投標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在自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內(含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經竣工驗收合格的造價不少于*元以上(含本數)的機電安裝工程。【類似工程業績合同類型可以為以下類型之一:①建筑機電安裝專業承包合同;或②依法分包取得的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合同;或③至少承擔了全部施工工作的建筑機電安裝設計與施工一體化承包合同;或④包括了建筑機電安裝分部工程的施工總承包合同,但該施工總承包合同中建筑機電安裝工程的合同額應不低于*元且建筑機電安裝工程未經分包。】”修改為“投標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在自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內(含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經竣工驗收合格的造價不少于*元以上(含本數)的建筑機電安裝工程。【類似工程業績合同類型可以為以下類型之一:①建筑機電安裝專業承包合同;或②依法分包取得的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合同;或③至少承擔了全部施工工作的建筑機電安裝設計與施工一體化承包合同;或④包括了建筑機電安裝分部工程的施工總承包合同,但該施工總承包合同中建筑機電安裝工程的合同額應不低于*元且建筑機電安裝工程未經分包。】”。 八、招標文件第四章定標方案-實力要素-子要素內容中“投標人自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內(含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獲得的工程獎項【限于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獎、中國土木工程詹天佑獎、中國建筑工程裝飾獎以及省級、 (略) 級優質工程獎】”修改為“投標人自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內(含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獲得的工程獎項【限于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獎、中國土木工程詹天佑獎以及省級、 (略) 級優質工程獎】”。 九、招標文件第四章定標方案-報價要素中“④其余檔 (略) 間”修改為:“第四 (略) 間:第三 (略) 間前后各遞增或遞減1%為第四 (略) 間【以再各遞增或遞減1%為例,即K-3.5%(含)—K-2.5%(不含)或K+3.5%(含)—K+2.5%(不含)為第四 (略) 間】。⑤其余檔 (略) 間:后續其他報價為第五檔。” 十、招標文件第四章定標方案-報價要素中“3.計算報價下浮率得分”修改為:“ (略) 間的得100分:①K-0.5%(含)~K+0.5%(不含);第二 (略) 間的得87.5分:②K-1.5%(含)~K-0.5%(不含)或K+0.5%(含)~K+1.5%(不含);第三 (略) 間的得75分:③K-2.5%(含)~K-1.5%(不含)或K+1.5%(含)~K+2.5%(不含);其余檔 (略) 間得分為第四 (略) 間得分為62.5分:④K-3.5%(含)~K-2.5%(不含)或K+2.5%(含)~K+3.5%(不含);其余檔 (略) 間為50分:⑤后續其他報價為第五檔。”。 十一、招標文件原內容如與本紀要表述不一致的,一律以本紀要內容為準。 十二、本答疑紀要 (略) 先進封裝測試產業化基地(一期)擴產項目/1#廠房3F裝修工程(施工“評定分離”)(重新公告)招標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紀要一。 (以下內容為空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