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自然資源廳關于
農安縣伊通河重點段治理工程項目
建設用地的批復
吉自然資耕函〔2024〕167號
農安縣人民政府:
《農安縣人民政府關于農安縣伊通河重點段治理工程項目建設用地的請示》(農府請〔2024〕15號)收悉。經省政府批準,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縣將農民集體農用地38.1176公頃(其中耕地29.6587公頃)、未利用地5.9227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并辦理征地手續,同時同意征收農民集體建設用地4.3503公頃。
以上共計批準建設用地48.3906公頃,用于農安縣伊通河重點段治理工程項目建設。
二、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實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時支付補償費用,落實安置措施,切實安排好被征地農民的生產和生活,保證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維護社會穩定。征地補償安置不落實的,不得強行使用土地。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此辦理集體土地所有權注銷或變更。
三、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和供地政策,嚴禁違法違規使用土地。
吉林省自然資源廳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