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建設采購項目
我 (略) 建設一項,為確保采購活動公平公正和競爭充分,現將項目需求 (略) 上公示,公示期為2024年3月12日- 3月27日。廣大供應商可以對項目需求參數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體意見建議,防止出現指向性排他性問題。
一、項目名稱
(略) 建設
二、采購項目技術要求、商務要求
(一)項目概況
擬 (略) ,平臺具體要求如下:
(二)商務要求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資格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7.投標方或生產廠家要求具備涉密信息系統集成*級及以上涉密資質或軍工二級及以上涉密資質
二、供應商成立時間不少于3年,且為非外資獨資或外資控股企業,或為軍隊單位、事業單位。
三、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同一包的采購活動。生產型企業生產場地為同一地址的,銷售型企業之間股東有關聯的,一律視為有直接控股、管理關系。供應商之間有上述關系的,應主動聲明,否則將給予列入不良記錄名單、3年內不得參加軍隊采購活動的處罰。
四、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意見反饋方式和有關說明
供應商對本次公示內容存在合理化建議的,請在公示期內,采取專人送達、傳真等方式書面遞交我部,我部會反饋給予用戶單位。提出的意見建議應當詳細具體、理由充分、實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潛在供應商。反饋材料應當寫明供應商名稱并加蓋單位印章,必要時可提供有關證明材料。本次公開的采購意向僅作為供應商了解初步采購安排的參考,采購項目具體情況以最終發布的采購公告和采購文件為準。供應商提出的意見建議,將作為我部初步論證完善需求參數要求的必要參考,是否采納均不影響供應商參與本項目后續采購活動,我部也不作書面回復。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張助理
電話:0731-*
傳真:0731-*
地址: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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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