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便于供應商及時了解政府采購信息,根據《 (略) 財政廳關于開展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工作的通知》(川財采〔2021〕153號)要求, (略) 計量測試研究所2023年度(第2批)采購意向公開如下:
序號 | 采購項目名稱 | 采購需求概況 | 預算金額(萬元) | 預計采購時間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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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購專用設備 | 采購內容:一套對電動汽車交直流充電樁實施檢定與測試的一體化、移動式智能檢測裝置 主要功能或目標:主要對本區域現場完成安裝的電動汽車交流充電樁和直流充電樁實施檢定測試。電動汽車充電樁的充電安全、計量準確直接關系到廣大電動汽車消費者的切身利益,《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調整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的公告》(2020年第42號)規定電動汽車交直流充電樁從2023年1月1日起實行強制檢定,2023年1月1日后新投入使用的電動汽車充電樁須經強制檢定合格后方可投入運營。購買此套裝置 (略) 電動汽車充電樁的強制檢定工作順利開展,為民生計量,穩定維護貿易秩序提供重要技術支撐。 需滿足的要求:1.檢測裝置:需集成非車載充電機控制導引測試裝置模塊、交流充電樁控制導引測試裝置模塊、功率分析模塊、交直流充電樁電參數測量裝置模塊、示波器模塊、交直流負載模塊、特種專業技術作業車于一體,通過專業數據接口實現對交、直流充電樁的計量準確度的檢定。各類模塊可組裝拆卸,便于維護和送檢溯源。2.檢測裝置:需具備現場的全功能檢測能力,滿足JJG1148/1149-2022計量檢定、GB/T34657.1互操作性檢測、GB/T34658充電樁檢測相關項目以及NB/T10901-2021電動汽車充電設備現場檢驗技術規范。3.檢測裝置:需具備“非侵入式”檢測模式,即只需進行插槍,通過智能軟件操作即可完成檢定測試項目。裝置設備需內置wifi熱點,可使用帶wifi功能的遠程終端進行遠程操控,例如筆記本電腦、平板電腦等,提高現場測試效率。4.特種專業技術作業車:車輛為此套智能檢測裝置集成載體,具備電源傳輸介質,覆蓋標準負載功率250kW及以下的所有充電樁的檢測工作。車輛必須是發改委或工信部公告發布的車輛企業生產的公告內產品,符合藍牌C照要求,能夠在本地上牌。至少提供三個符合交通運輸要求的坐位,便于檢測人員乘坐,同時為兼顧現場保障能力,車內要需要有一定冗余空間,便于裝載其他儀器設備物資。為便于開展檢測工作,高度不超過2米,能輕松出入限高的地下車庫。 | 40.* | 2023年07月 | 無 |
本次公開的采購意向是本單位政府采購工作的初步安排,具體采購項目情況以相關采購公告和采購文件為準。
(略) 計量測試研究所
2023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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