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利害關系人:
我局已受理福建省安溪俊民中學提出辦理“福建省安溪俊民中學高中教學樓及教育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申請事項,現將規劃擬許可內容公示如下:
一、計容建筑面積6072.61㎡,不計容建筑面積4501.30㎡。
二、總平面布置圖。
本公示期限從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5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行政許可申請人、利害關系人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的權利。如有意見與建議,請以署名書面形 (略) 。申請聽證的,應于公示期間內以書面 (略) 提出聽證申請,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聽證權利,我局將依法作出相關行政許可。
現場公示地點:福建省安溪俊民中學高中教學樓及教育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現場
(略) 址:http://**
聯系地址:安溪縣政務服務中心6號樓B幢1層(安溪縣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中心)
聯系人:黃先生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63.com
安溪縣 (略)
2025年2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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