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規定,因實施 (略) (海寧大道至麻涇港西側)項目(水利設施及附屬管理用房部分)(馬橋2215), (略) 馬橋街道先鋒股份經濟合作社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范圍 擬征收土 (略) 馬橋街道先鋒村21組,規劃用地面積0.*公頃,擬征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面積以勘測定界成果為準。四至范圍詳見用地規劃紅線圖。 二、土地現狀調查安排 (略) 人民政府指定馬橋街道辦事處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對土地權屬、地類、面積,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權屬、種類、數量等信息進行調查確認,請有關單位和個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項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的鎮(街道)、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張貼。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種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種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種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本公告期限為十個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擬征收土地的用地規劃紅線圖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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