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縣直及駐縣有關單位:
《湖口縣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工作方案》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此件主動公開
2023年12月28日
湖口縣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生態文明思想,貫徹落實《關于加強入河入海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國辦函〔2022〕17號)、《關 (略) 加強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贛府廳字〔2023〕11號),按照《長江江西段及贛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實施方案》(贛府廳字〔2023〕27號)、《 (略) 關于加強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實施方案》(九府辦字〔2023〕24號)、《長江(九江域)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工作方案》(九府辦字〔2023〕69號)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生態文明思想和總書記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以改善水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按照差別管理、突出重點、分步實施的原則,建立健全責任明晰、設置合理、管理規范的排污口長效監督管理機制,助力全面深入打好碧水提升攻堅戰,打造協同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的湖口樣板。
二、工作目標
長江干流湖口段:2023年年底前,完成70%左右的排污口整治工作,截污治污取得階段性成效。202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排污口整治工作:城市建成區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處理設施空白區,切實解決污水違規溢流直排問題。
鄱陽湖流域湖口段:2023年年底前,完成80%溯源和30%整治任務。202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上述排污口溯源,完成70%整治任務。2025年年底前,完成我縣轄區內所有排污口排查,基本完成排污口整治工作。
三、工作原則
1.屬地負責、分工協作。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責任主體是各有關鄉(鎮)、高新園區和相關企業,要細化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實施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完成時間節點做好整治工作。生態環境、住建、水利、農業農村、園區管委會等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部門職責,指導、督促各地政府落實、相關企業整治實施方案,及時協調解決整治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
2.因地制宜、循序漸進。入河排污口整治應立足實際、著眼長遠,要將入河排污口建檔立冊、豎立標志牌、監控能力建設和污染源治理、生態修復、管網建設等統籌考慮,提前規劃,有序推進。結合溯源、監測成果對入河排污口進行分類,按照先易后難的原則分步實施整治。對于涉及群眾日常生活或確有困難短期內難以整治的入河排污口,采取審慎措施妥善處理,避免“一刀切”。
3.系統治理、綜合施策。把入河排污口整治列入我縣“十四五”規劃,與打造長江“最美岸線”、城鄉基礎設施建設、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黑臭水體治理成效鞏固等工作統籌考慮。
4.依法依規,務求實效。入河排污口設置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工業企業、規模化畜禽養殖、水產養殖排污口應符合相關排放標準;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污口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及修改單一級A標準;農村生活污水排污 (略) 《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排放標準》(DB36/1102-2019)。入河排污口整治應嚴把整治質量關和考核驗收關,完成一個銷號一個,實現“依法取締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規范整治一批”的目標。
四、整治范圍
經核定,我縣共有入河排污口139個,其中長江入河排污口108個,重點河湖入河排污口31個。
除上述入河排污口外,若有整治過程中新發現的入河排污口,則一并納入整治范圍。
五、工作內容
(一)攻堅溯源及監測。按照“有水必測、應測盡測”的要求,加強排污口巡查,提高排污口采樣監測比例。其中工業排污口、畜禽養殖排污口和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污口監測由企業負責,集鎮生活污水排污口和農村污水排污口監測由所在各有關鄉(鎮)負責,其它排污口監測由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對因長期無水排放等原因確實無法采樣監測的入河排污口,應認真核實,做好日常巡查圖片記錄,整理留存必要的支撐材料以備說明。對監測數據進行分析,研判排污口責任主體。對混流、超標、無法監測等難以判斷責任主體的入河排污口,綜合運用資料溯源、人工排查、技術溯源等方式查清源頭,必要時采取加密監測頻次、增加監測因子等方式,進一步明確入河排污口責任主體,完善整治內容。
(二)細化“一口一策”整治實施方案。按照“依法取締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規范整治一批”的整治原則,根據入河排污口特點, (略) 總體規劃和水污染防治等有關規劃,綜合考慮入河排污口所在區域地形、匯水等因素,細化“一口一策”整治實施方案。整治實施方案應包含整治目標、整治措施、整治進度、完成時限、整治驗收條件等要求。對可立即采取拆除、封堵等“拆除關閉類”措施的入河排污口立行立改;對需通過截污、納管疏浚或污染源達標治理等工程治理措施進行清理合并或整改規范的入河排污口,以及難以立行立改的“拆除關閉類”入河排污口,先進行分類試點整治,總結經驗后抓緊推廣。
(三)完成樹標立牌。按照生態環境部《入河(海)排污口命名與編碼規則》(HIJ 1235-2021)要求,完善排污口命名和編碼。對工業排污口、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污口、規模化畜禽養殖排污口、工廠化水產養殖排污口、港口碼頭生產廢水排污口、大型灌區退水口進行樹標立牌。此外,對排水水質不滿足標準要求、對環境敏感區可能造成影響的入河排污口,也應設置標志牌。
(四)分類整治與銷號。入河排污口整治堅持立行立改和長期整治相結合,確保按照“一口一策”整治實施方案要求如期完成。整治通過驗收后,入河排污口責任主體提交整治相關材料及時申請閉環銷號,做到“完成一個、銷號一個”。
(五)動態更新與長效管理。建立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臺賬加強入河排污口監測管理,實時掌握入河排污口的數量、位置、水質、來水、整治措施等變化情況,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溯源、及時整改,對臺賬實行動態更新,整治進展及時錄入APP,建立起長效監管體系。
六、職責分工
實行“政府牽頭、部門協同、屬地落實”的工作機制。各有關鄉(鎮)、高新園區和有關企業要加強組織領導,勇于擔當作為,堅決扛起入河排污口整治的主體責任,強化人、財、物保障,確保按期高標準完成整治任務。縣相關部門要加強業務指導與跟蹤調度,嚴把分類整治質量關,保障工作有序開展。
(一)縣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為我縣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工作牽頭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全縣開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對整治工作實施統一安排部署,明確入河排污口整治目標、整治內容、任務分工和時間節點,協調調度、督導檢查各地政府按期完成分類整治任務,組織整治驗收。
(二)各有關鄉(鎮)、高新園區和有關企業是入河排污口整治的責任主體,負責本轄區本單位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按照縣政府制定的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工作方案,細化“一口一策”整治實施方案,根據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落實整治資金,全面開展排污口樹標立牌、水質監測、整治銷號等各項工作,加強排污口日常管理。
(三) (略) 湖口生態環境局負責牽頭制定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工作方案,指導各有關鄉(鎮)、高新園區和有關企業制訂細化的“一口一策”整治實施方案、排污口命名,負責全部排污口編碼、標志牌內容設計、二維碼信息收集編制;督促指導工業類排污口、其他類排污口整治工作,加強日常監管。
(四)縣住建局、縣水利局等部門將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與縣域主要江河、湖泊和流域(區域)綜合規劃擬定,與水資源保護、生活污水處理等專項規劃和排水工程年度建設計劃編制結合起來;與雨污分流改造、排水管網接駁、遷改,污水管、雨水管中水管建設等工程統籌考慮,協同部署,督促指導鄉(鎮)細化轄區內城鎮生活污水排污口、城鎮雨洪排口的“一口一策”整治實施方案,會同相關部門按照整治實施方案確定的時間節點倒排工期,督促指導整治進度、進行整治驗收、加強日常監管。縣水利局除履行上述職責外,還應指導各鄉鎮開展轄區內溝渠、河港(涌)、排干等的整治。
(五)縣農業農村局將入河排污口整治與完善農村基礎設施、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等統籌考慮,細化落實縣本級農業排污口的“一口一策”整治實施方案,督促指導各鄉鎮細化轄區內農業排污口的“一口一策”整治實施方案,制定具體管理措施文件,會同相關部門按照整治實施方案確定的時間節點倒排工期,督導整治進度,進行整治驗收,加強日常監管。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入河排污口整治是深入貫徹生態文明思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落實《長江保護法》的具體行動,是鞏固提升“十四五”水環境質量的牛鼻子,是化解突出水環境問題、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有效手段,必須從講政治、顧大局的高度統籌謀劃、協同攻堅,久久為功。
(二)加強組織協調。入河排污口整治與打造長江“最美岸線”、化工園區規范化建設、生活污水收集處理提質增效、區域流域治理、農業面源污染治理、黑臭水體整治等工作緊密相關,通力合作、協力推進。縣環委辦要加強組織協調,做好與各有關鄉(鎮)、縣直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推動整治工作有序開展。各有關鄉(鎮)、縣直相關部門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加強人員、資金投入,落實專人負責,形成整治合力。
(三)嚴格責任落實。各有關鄉(鎮)、高新園區和有關企業等排口整治責任主體要堅持問題導向,做到整治無死角、問題要清零。嚴格按照要求細化“一口一策”整治實施方案,制定并落實具體措施。縣直相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落實相應責任,督促指導入河排污口整治。縣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要開展跟蹤督辦,對于整治期間弄虛作假、履職不力、進度遲緩的,按相關規定追責問責。
(四)確保資金到位。縣財政局保障全縣入河排污口整治經費,各有關鄉(鎮)、高新園區要加大轄區內入河排污口整治資金等方面的投入,將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整治、樹標立牌和日常管理等經費列入相應年度財政預算,確保足額撥付到位和專款專用。
(五)加強信息公開。加強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宣傳報道力度,及時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建立完善公眾監督舉報機制鼓勵公眾舉報身邊的違法排污行為,宣傳、表揚正面典型,約談、曝光負面典型,形成全社會共同監督、協同共治的水生態環境保護大格局。
(六)建立考核機制。建立月調度、季考核、年總結的考核調度機制。各有關鄉(鎮)、高新園區要結合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臺賬,建立銷號制度,實施掛賬銷號。縣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對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進展情況進行月調度,對整治工作進行季考核,對全年工作情況進行年總結,推動工作落實。
附件:1.湖口縣長江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清單
2.湖口縣重點河湖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清單。
《湖口縣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見反饋情況
單位名稱 | 意見建議內容 | 采納情況 |
縣水利局 | 無意見 | 無 |
園區管委會 | 無意見 | 無 |
縣住建局 | (略) 湖口縣732鄉道與柘機路交匯處道路雨水排口不屬于城區范圍,責任主體建議重新劃分 | 未采納,該排口責任主體劃分依照《 (略) 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長江(九江域)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九府辦字〔2023〕69號)。 |
雙鐘鎮人民政府 | 無意見 | 無 |
舜德鄉人民政府 | 無意見 | 無 |
城山鎮人民政府 | 無意見 | 無 |
流泗鎮人民政府 | 無意見 | 無 |
縣水產集團 | 無意見 | 無 |
潤泉水廠 | 無意見 | 無 |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縣直及駐縣有關單位:
《湖口縣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工作方案》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此件主動公開
2023年12月28日
湖口縣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生態文明思想,貫徹落實《關于加強入河入海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國辦函〔2022〕17號)、《關 (略) 加強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贛府廳字〔2023〕11號),按照《長江江西段及贛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實施方案》(贛府廳字〔2023〕27號)、《 (略) 關于加強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實施方案》(九府辦字〔2023〕24號)、《長江(九江域)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工作方案》(九府辦字〔2023〕69號)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生態文明思想和總書記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以改善水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按照差別管理、突出重點、分步實施的原則,建立健全責任明晰、設置合理、管理規范的排污口長效監督管理機制,助力全面深入打好碧水提升攻堅戰,打造協同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的湖口樣板。
二、工作目標
長江干流湖口段:2023年年底前,完成70%左右的排污口整治工作,截污治污取得階段性成效。202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排污口整治工作:城市建成區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處理設施空白區,切實解決污水違規溢流直排問題。
鄱陽湖流域湖口段:2023年年底前,完成80%溯源和30%整治任務。202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上述排污口溯源,完成70%整治任務。2025年年底前,完成我縣轄區內所有排污口排查,基本完成排污口整治工作。
三、工作原則
1.屬地負責、分工協作。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責任主體是各有關鄉(鎮)、高新園區和相關企業,要細化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實施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完成時間節點做好整治工作。生態環境、住建、水利、農業農村、園區管委會等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部門職責,指導、督促各地政府落實、相關企業整治實施方案,及時協調解決整治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
2.因地制宜、循序漸進。入河排污口整治應立足實際、著眼長遠,要將入河排污口建檔立冊、豎立標志牌、監控能力建設和污染源治理、生態修復、管網建設等統籌考慮,提前規劃,有序推進。結合溯源、監測成果對入河排污口進行分類,按照先易后難的原則分步實施整治。對于涉及群眾日常生活或確有困難短期內難以整治的入河排污口,采取審慎措施妥善處理,避免“一刀切”。
3.系統治理、綜合施策。把入河排污口整治列入我縣“十四五”規劃,與打造長江“最美岸線”、城鄉基礎設施建設、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黑臭水體治理成效鞏固等工作統籌考慮。
4.依法依規,務求實效。入河排污口設置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工業企業、規模化畜禽養殖、水產養殖排污口應符合相關排放標準;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污口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及修改單一級A標準;農村生活污水排污 (略) 《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排放標準》(DB36/1102-2019)。入河排污口整治應嚴把整治質量關和考核驗收關,完成一個銷號一個,實現“依法取締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規范整治一批”的目標。
四、整治范圍
經核定,我縣共有入河排污口139個,其中長江入河排污口108個,重點河湖入河排污口31個。
除上述入河排污口外,若有整治過程中新發現的入河排污口,則一并納入整治范圍。
五、工作內容
(一)攻堅溯源及監測。按照“有水必測、應測盡測”的要求,加強排污口巡查,提高排污口采樣監測比例。其中工業排污口、畜禽養殖排污口和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污口監測由企業負責,集鎮生活污水排污口和農村污水排污口監測由所在各有關鄉(鎮)負責,其它排污口監測由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對因長期無水排放等原因確實無法采樣監測的入河排污口,應認真核實,做好日常巡查圖片記錄,整理留存必要的支撐材料以備說明。對監測數據進行分析,研判排污口責任主體。對混流、超標、無法監測等難以判斷責任主體的入河排污口,綜合運用資料溯源、人工排查、技術溯源等方式查清源頭,必要時采取加密監測頻次、增加監測因子等方式,進一步明確入河排污口責任主體,完善整治內容。
(二)細化“一口一策”整治實施方案。按照“依法取締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規范整治一批”的整治原則,根據入河排污口特點, (略) 總體規劃和水污染防治等有關規劃,綜合考慮入河排污口所在區域地形、匯水等因素,細化“一口一策”整治實施方案。整治實施方案應包含整治目標、整治措施、整治進度、完成時限、整治驗收條件等要求。對可立即采取拆除、封堵等“拆除關閉類”措施的入河排污口立行立改;對需通過截污、納管疏浚或污染源達標治理等工程治理措施進行清理合并或整改規范的入河排污口,以及難以立行立改的“拆除關閉類”入河排污口,先進行分類試點整治,總結經驗后抓緊推廣。
(三)完成樹標立牌。按照生態環境部《入河(海)排污口命名與編碼規則》(HIJ 1235-2021)要求,完善排污口命名和編碼。對工業排污口、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污口、規模化畜禽養殖排污口、工廠化水產養殖排污口、港口碼頭生產廢水排污口、大型灌區退水口進行樹標立牌。此外,對排水水質不滿足標準要求、對環境敏感區可能造成影響的入河排污口,也應設置標志牌。
(四)分類整治與銷號。入河排污口整治堅持立行立改和長期整治相結合,確保按照“一口一策”整治實施方案要求如期完成。整治通過驗收后,入河排污口責任主體提交整治相關材料及時申請閉環銷號,做到“完成一個、銷號一個”。
(五)動態更新與長效管理。建立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臺賬加強入河排污口監測管理,實時掌握入河排污口的數量、位置、水質、來水、整治措施等變化情況,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溯源、及時整改,對臺賬實行動態更新,整治進展及時錄入APP,建立起長效監管體系。
六、職責分工
實行“政府牽頭、部門協同、屬地落實”的工作機制。各有關鄉(鎮)、高新園區和有關企業要加強組織領導,勇于擔當作為,堅決扛起入河排污口整治的主體責任,強化人、財、物保障,確保按期高標準完成整治任務。縣相關部門要加強業務指導與跟蹤調度,嚴把分類整治質量關,保障工作有序開展。
(一)縣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為我縣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工作牽頭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全縣開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對整治工作實施統一安排部署,明確入河排污口整治目標、整治內容、任務分工和時間節點,協調調度、督導檢查各地政府按期完成分類整治任務,組織整治驗收。
(二)各有關鄉(鎮)、高新園區和有關企業是入河排污口整治的責任主體,負責本轄區本單位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按照縣政府制定的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工作方案,細化“一口一策”整治實施方案,根據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落實整治資金,全面開展排污口樹標立牌、水質監測、整治銷號等各項工作,加強排污口日常管理。
(三) (略) 湖口生態環境局負責牽頭制定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工作方案,指導各有關鄉(鎮)、高新園區和有關企業制訂細化的“一口一策”整治實施方案、排污口命名,負責全部排污口編碼、標志牌內容設計、二維碼信息收集編制;督促指導工業類排污口、其他類排污口整治工作,加強日常監管。
(四)縣住建局、縣水利局等部門將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與縣域主要江河、湖泊和流域(區域)綜合規劃擬定,與水資源保護、生活污水處理等專項規劃和排水工程年度建設計劃編制結合起來;與雨污分流改造、排水管網接駁、遷改,污水管、雨水管中水管建設等工程統籌考慮,協同部署,督促指導鄉(鎮)細化轄區內城鎮生活污水排污口、城鎮雨洪排口的“一口一策”整治實施方案,會同相關部門按照整治實施方案確定的時間節點倒排工期,督促指導整治進度、進行整治驗收、加強日常監管。縣水利局除履行上述職責外,還應指導各鄉鎮開展轄區內溝渠、河港(涌)、排干等的整治。
(五)縣農業農村局將入河排污口整治與完善農村基礎設施、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等統籌考慮,細化落實縣本級農業排污口的“一口一策”整治實施方案,督促指導各鄉鎮細化轄區內農業排污口的“一口一策”整治實施方案,制定具體管理措施文件,會同相關部門按照整治實施方案確定的時間節點倒排工期,督導整治進度,進行整治驗收,加強日常監管。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入河排污口整治是深入貫徹生態文明思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落實《長江保護法》的具體行動,是鞏固提升“十四五”水環境質量的牛鼻子,是化解突出水環境問題、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有效手段,必須從講政治、顧大局的高度統籌謀劃、協同攻堅,久久為功。
(二)加強組織協調。入河排污口整治與打造長江“最美岸線”、化工園區規范化建設、生活污水收集處理提質增效、區域流域治理、農業面源污染治理、黑臭水體整治等工作緊密相關,通力合作、協力推進。縣環委辦要加強組織協調,做好與各有關鄉(鎮)、縣直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推動整治工作有序開展。各有關鄉(鎮)、縣直相關部門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加強人員、資金投入,落實專人負責,形成整治合力。
(三)嚴格責任落實。各有關鄉(鎮)、高新園區和有關企業等排口整治責任主體要堅持問題導向,做到整治無死角、問題要清零。嚴格按照要求細化“一口一策”整治實施方案,制定并落實具體措施。縣直相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落實相應責任,督促指導入河排污口整治。縣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要開展跟蹤督辦,對于整治期間弄虛作假、履職不力、進度遲緩的,按相關規定追責問責。
(四)確保資金到位。縣財政局保障全縣入河排污口整治經費,各有關鄉(鎮)、高新園區要加大轄區內入河排污口整治資金等方面的投入,將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整治、樹標立牌和日常管理等經費列入相應年度財政預算,確保足額撥付到位和專款專用。
(五)加強信息公開。加強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宣傳報道力度,及時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建立完善公眾監督舉報機制鼓勵公眾舉報身邊的違法排污行為,宣傳、表揚正面典型,約談、曝光負面典型,形成全社會共同監督、協同共治的水生態環境保護大格局。
(六)建立考核機制。建立月調度、季考核、年總結的考核調度機制。各有關鄉(鎮)、高新園區要結合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臺賬,建立銷號制度,實施掛賬銷號。縣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對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進展情況進行月調度,對整治工作進行季考核,對全年工作情況進行年總結,推動工作落實。
附件:1.湖口縣長江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清單
2.湖口縣重點河湖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清單。
《湖口縣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見反饋情況
單位名稱 | 意見建議內容 | 采納情況 |
縣水利局 | 無意見 | 無 |
園區管委會 | 無意見 | 無 |
縣住建局 | (略) 湖口縣732鄉道與柘機路交匯處道路雨水排口不屬于城區范圍,責任主體建議重新劃分 | 未采納,該排口責任主體劃分依照《 (略) 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長江(九江域)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九府辦字〔2023〕69號)。 |
雙鐘鎮人民政府 | 無意見 | 無 |
舜德鄉人民政府 | 無意見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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