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集殘疾人基本型成品類輔助器具評估、適配及補貼定點服務機構的公告為落實省、市殘聯關于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適配補貼工作的要求,完成好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評估、適配、補貼工作,不斷提高殘疾人輔具適配服務質量和水平,經殘聯領導班子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征集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定點服務機構。
一、項目概況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適配以殘疾人需求為導向對其身體功能及使用環境進行評估,為其提供專業的適配、適應性訓練、維修等服務。主要為具有隰縣戶籍的殘疾人提供盲杖、手杖、輪椅、等成件(套)的輔助器具。
二、條件要求定點服務機構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資質條件。經相關部門審批登記(注冊),或經主管部門批準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包括:編辦部門批復成立的相關文件或證明、行政審批部門核發的《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或《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核發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三證或五證合一的營業執照等),開展輔助器具適配服務及相關業務一年以上。
2、業務范圍。應當符合相關標準或行政許可部門許可的輔助器具適配經營范圍,在該范圍內按照《山西省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適配補貼目錄》開展服務,并嚴格執行相關部門、專業團體頒布的輔助器具適配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
3、場地設置。應當設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場地設置符合安全、消防、衛生、環境保護、無障礙等國家有關法規和標準要求,環境設計應適合殘疾人特點,滿足服務內容、服務設備和功能需求,具備相關輔助器具展示的條件,并安裝有穩定運行的視頻安防監控系統。
4、產品質量。成品類輔助器具產品及其零部件應當符合相關標準,有相應質量檢測機構出具的質量檢測報告,在協議管理服務期內應當合法持續有效供應。屬于醫療器械的應當由已辦理《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或《第二類醫療器械生產備案憑證》的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生產,可以提供所生產的醫療器械的注冊證或備案憑證;不屬于醫療器械的,應當由已經進行商標或專利注冊的企業生產,在《商標注冊證》上“核定使用商品”的范圍和專利許可范圍內進行生產,以確保輔助器具來源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5、人員配置。應當至少有2名業務人員,其中專業評估(技術)人員1名。業務人員應當熟悉輔助器具適配服務的政策規定和要求,熟悉開展業務應當遵守的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專業評估(技術)人員應當熟練掌握輔具器具的性能和適配評估服務規范。
6、管理制度。具備完善的服務、安全、應急、衛生等內部管理制度,配備服務管理、數據錄入和經費結算必須的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
7、其他。機構近三年內未受到登記管理部門或者行業管理部門行政處罰,法人無違法違規失信等不良記錄。
三、報名提交材料
(一)法人登記證書或營業執照、執業許可證副本及復印件。
(二)服務場所房屋產權證明或租用協議。
(三)機構人員花名冊及專業技術人員有關從業資格證明及復印件。
(四)主要輔助器具適配設備、儀器等清單。
(五)第二點所列基本條件的相關證明和材料。
(六)機構自評申請報告。自評申請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機構基本情況、人員組成、內設業務、服務范圍、服務能力以及產品型號、參數、價格等情況。注:參選單位須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原件備查,若發現有虛假的情況,將取消其參選資格。
四、報名時間及審核程序
1、報名時間:2024年6月20日至6月26日。報名機構應在2024年6月26日前將申請資料報送到殘聯辦公室(隰縣民政局三樓-隰縣殘疾人聯合會)聯系電話:0357-*,逾期不再受理。
2、服務機構選定若申報機構僅有一家,則該機構擬選定為供應機構,若申報機構有兩家及以上的,按《山西省殘疾人基本輔助器具適配定點服務機構管理辦法》綜合評選出資質最優的一家服務機構。最終選定服務機構后,在隰縣殘聯公眾號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與我單位簽訂服務協議。
隰縣殘疾人聯合會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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