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人民政府批準, (略)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決定以 掛牌 方式出讓 1(幅) 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 宗地編號: | 那大主城區城北片區A-01地塊 | 宗地總面積: | 10047.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儋州那大主城區城北片區A-01地塊 | 出讓年限: | 40年 | 容積率: | 小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5 | 綠化率(%): | 大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15 | | | 主要用途: | 公用設施用地 | 區位 | | 土地用途明細 | 用途名稱 | 面積 | 土地級別 | | | 公用設施用地 | 10047.20 | 一級 | | | 投資強度: | 萬元/公頃 | 保證金: | 4797萬元 | 估價報告備案號 | | 起始價: | 4797萬元 | 加價幅度: | | 掛牌開始時間: | 2023年01月31日08時00分 | 掛牌截止時間: | 2023年02月10日09時00分 |
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申請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一)競買人資格。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均可申請報名參加競買,競買人或其關聯企業須為世界500強企業,(注:失信被執行人不得參加本次競買)。本次掛牌不接受聯合申請,申請參加競買者須按《競買須知》中的要求提供相關文件,具有下列行為的法人和其他組織,不得申請競買:1. (略) 范圍有拖欠土地出讓金行為,至今尚未付清的;2. (略) 范圍內有閑置土地、低效利用土地、未按土地出讓合同約定動工開發的、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等違法行為、未及時糾正的;3. (略) 列入失信被執行名單和被稅務系統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聯合懲戒名單的企業法人和個人; 4. (略) 自然資源和規劃廳《關于加強土地供應競買人資格審核的通知》(瓊自然資函〔2020〕1753號)文件規定,原非法占地、違法建設行為人。 三、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 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 2022年12月30日 至 2023年02月08日 到 獲取 掛牌 出讓文件。 五、 申請人可于 2022年12月30日 至 2023年02月08日 到 南省建設用地使用權和礦業權網上交易系統 向我局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23年02月08日17時00分。經審核,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 2023年02月08日17時30分 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 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活動在 南省建設用地使用權和礦業權網上交易系統 進行。各地塊掛牌時間分別為: 那大主城區城北片區A-01地塊 號地塊:2023年01月31日08時00分 至 2023年02月10日09時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競價,轉入現場競價,通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一)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掛牌確認競得后,網上交易系統自動向競得人發送《競價結果通知書》,并即時告知交易結果。競得人應當按照《競價結果通知書》的要求,在競得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攜帶相關交易競買 (略)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簽訂《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并在 (略)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同時和產業主管部門( (略) 現代服務業和投資促進局)簽訂《 (略) 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準入協議》。(二)本次掛牌出讓事項如有變更,以屆時變更公告為準。本公告未盡事宜詳見《 (略)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手冊》,該手冊所載內容為本公告的組成部分。(三)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設有底價,按照價高且不低于底價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八、 聯系方式與銀行帳戶 聯系地址: 聯 系 人:楊先生 聯系電話:0898-* 開戶單位: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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