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該項目屬于新建項目,項目位于托克 (略) 道90公里處南側,項目區地理中心坐標為:42°48"23.81"N,88°03"36.57"E。本項目年產30萬m3建筑用砂石料。主要建設內容為:新建工業廣場(布置采砂、篩砂生產線)、原料堆場、成品堆場等。生活設施依托廠址處攪拌站新建的宿舍、辦公室等。
項目總投資300萬元,環保投資8.6萬無,占總投資的2.9%。
二、該《報告表》編制規范,內容較全面,提出的環保措施較為可行,評價結論可信。從環境保護的角度,我局同意該項日建設,按照《報告表》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和環境保護對策措施進行項目建設。
三、本項目屬于新建項目,在建設和運營期,必須嚴格執行《環境影響報告表》中的環保要求,并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范圍,嚴格控制工程臨時占地面積;施工場地、道路實施灑水抑塵;禁止在大風天氣施工,防止揚塵污染;待施工結束后進行場地清理、平整及恢復植被等措施。
2.項目設備要安裝減振基礎,使用隔聲罩、隔聲材料等,盡量減少噪聲污染,禁止夜間從事產生高強度噪音污染的施工作業。產生的噪聲要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3.項目通過道路硬化、原料堆場四周設置全封閉圍擋、在篩分過程中配套噴淋設施等措施,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1.0mg/Nm3的限值。
4.生活污水委托攪拌站新建的地埋式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處理滿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綠地灌溉水質》(GB/T25499-2010)標準后用于項目區綠化,不外排;生產廢水經沉淀池處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統一處理。
5.嚴格按照礦區開發的有關要求進行采選,廢石土渣及時回填,盡量減少廢石土渣的堆放,項目結束后應及時進行生態恢復措施,采取土地整理、復墾措施,盡可能避免土地資源的浪費和破壞;采場周邊及礦區范圍邊界設立警示牌及埋設圍欄,并掛警示標示、嚴禁閑人和牲畜進入采場。
四、建立嚴格的環境風險與安全管理體制,制定并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加強生產安全技術教育,規范操作程序,避免各種風險事故的發生。
五、項目建設須執行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項目竣工后,你公司應按規定程序自行組織環保設施竣工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產。如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工藝、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須報我局重新審批。項目運營過程中的日常環境監理由縣環境監察大隊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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