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擬對所持有的標的資產進行招租,并通過上海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以下簡稱“聯(lián)交所”)官方網站及指定的媒介上公開發(fā)布招租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招租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標的資產權屬清晰,我方有權對外發(fā)布招租信息,除已披露的事項外,我方對標的資產租賃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不存在法律法規(guī)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招租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招租信息披露申請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我方同意聯(lián)交所按上述材料內容發(fā)布招租公告,并對招租公告內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
(4)本次交易不對意向承租方設置限制競爭的歧視性條件,我方自愿承擔相關風險與責任。
(5)我方在交易過程中自愿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聯(lián)交所相關交易規(guī)則及規(guī)定,恪守招租公告約定,按照相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6)我方在聯(lián)交所組織交易期間不通過其他渠道進行交易。
(7)我方已如實、完整地披露標的資產狀況,并在標的資產出租后積極協(xié)助承租方辦理資產 交接手續(xù),若發(fā)生資產交接糾紛,由我方負責解決。
(8)我方將在招租公告發(fā)布期間接受并配合意向承租方了解、查勘標的資產及查閱與之相關的文件。
(9)若標的資產存在優(yōu)先承租權人的,我方將履行通知義務,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招租公告的要求辦理承租意向登記手續(xù)并參與交易等。
(10)在確認承租方后,我方將按照招租公告及交易憑證要求與承租方簽訂《租賃合同》,否則應承擔相應法律和經濟責任。
(11)在本次招租活動、《租賃合同》簽訂及后續(xù)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一切糾紛,均由我方自行解決,與聯(lián)交所無關。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guī)行為,給本次招租活動的相關方或聯(lián)交所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招租不動產名稱 | 斜土路2669號 | 權利人名稱 | 上 (略) |
權證編號 | 滬房地徐字(2004)第*號 | 權證類型 | 產權 |
權證面積(㎡) | 466.21 | 權證地址 | 斜土路2669號 |
實際地址 | 斜土路2669號 |
出租方名稱 | 上 (略) | |||||||||||
所屬集團/主管部門 | 上海英雄(集團)有限公司 | |||||||||||
受委托進行招租活動 | 否 |
招租條件 | ||||
出租底價 | 9190元/月 | |||
租賃面積(㎡) | 154.94 | |||
租金調整方式 | 不涉及 | |||
免租期 | 無 | |||
租賃用途 | 辦公 | |||
是否允許裝修改造 | 是 | |||
是否可轉租 | 否 | |||
承租方需承擔的其他費用 | 物業(yè)管理費 | 有物業(yè)管理費,金額為0.27元/㎡/天。本標的物業(yè)管理費由承租方直接與物業(yè)結算。 | ||
水電氣熱等費用 | 承租方直接支付 | |||
押金及租金支付要求 | 是否支付押金 | 是 | ||
租金支付要求 | 按月 | |||
其他說明事項 | ||||
抵押情況 | 不存在 | |||
是否存在優(yōu)先承租權人 | 否 | |||
房屋狀態(tài) | 本標的房屋狀態(tài)為空置。 | |||
其他招租條件 | 英雄大廈樓宇為消防重點單位,根據當地徐家匯街道要求,租賃前需至街道安全辦,轄區(qū)警署以及樓宇物業(yè)處備案。 | |||
意向承租方范圍 | 依法設立并有效續(xù)存的企業(yè)法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xù)的境內企業(yè)法人或其分支機構,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個體工商戶,其他經濟組織 | |||
承租資格條件 | 1.意向承租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2.意向承租方應具有良好商業(yè)信用,無不良經營記錄; 3.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 |||
招租流程 | 1 參與報名 意向承租方應在項目公告期內至本網站注冊并實名認證,登錄賬號后進入“我要報名”,填寫“意向承租申請”并上傳相應材料;同時,按照公告要求在本項目掛牌期滿前交納保證金至聯(lián)交所指定賬戶。意向承租方遞交受讓申請但逾期未交納保證金的,視為放棄申請意向承租資格。 2 參與交易 2.1 本項目采取網絡競價-開放式報價方式確定承租方:意向承租方在規(guī)定的競價時間內登錄聯(lián)交所網絡競價系統(tǒng)(http://**)參與競價。 2.2 意向承租方參與本項目競價前需詳細了解并確認《競價須知》的內容。 2.3 競價底價與掛牌價格及價格單位一致。 2.4 競價環(huán)節(jié): 開放式報價由定時報價期和連續(xù)報價期組成。 定時報價期:2023年11月30日 10:00至2023年12月14日 15:00 連續(xù)報價期:2023年12月14日 15:00起 連續(xù)報價周期為120秒;最小加價幅度為100元,最高加價倍數為10倍 3 完成交易 報價/競價完成后,聯(lián)交所向交易各方發(fā)送結果通知,并在收取交易方支付的交易服務費后出具交易證明。 租賃雙方應及時按照本項目公告內容及交易證明內容簽訂租賃合同。 | |||
交易服務費付費主體 | 承租方 | |||
交易服務費 | 聯(lián)交所為組織招租活動收取交易服務費。交易服務費收費標準為: 租賃期限在3年以下的,按照首年首月租金成交價格的0.5倍收取; 租賃期限在3年及以上的,按照首年首月租金成交價格的1倍收取 | |||
保證金事項 | 1.交納金額:9,190.00元 2.交納時間: 招租信息披露日起至披露期滿日前交納至聯(lián)交所指定銀行賬戶,實際以聯(lián)交所到賬時間為準。意向承租方逾期未交納保證金的,視為放棄意向承租資格。 3.交納方式:線上交納 交易保證金、交易價款結算賬戶 4.退還方式:(1)意向承租方被確定為承租方且不存在違規(guī)違約的情形的,其繳納的保證金在聯(lián)交所出具交易憑證后全額返還;(2)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確定為承租方且不存在違規(guī)違約情形的,其交納的保證金在競價完成后及時全額返還;(3)如出租方未確認意向承租方承租資格的,其繳納的保證金在未被確認資格后的1個工作日內全額返還。 5.為保護租賃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有效材料經聯(lián)交所確認,且已經交納保證金的,即獲得交易資格,意向承租方需遵守聯(lián)交所關于保證金的相關規(guī)則,其對如下內容作出承諾: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將承擔締約過失責任或其他法律責任,出租方及交易機構可扣除該意向承租方的保證金,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如該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相關方損失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xù)追償。(1)意向承租方提供虛假、失實材料造成出租方或聯(lián)交所損失的;(2)意向承租方通過獲取出租方的商業(yè)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權益的;(3)意向承租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侵害出租方合法權益的;(4)競價期內,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報價的;(5)意向承租方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相關規(guī)定給出租方造成損失的;(6)其他依據聯(lián)交所有關保證金的規(guī)則有權扣除保證金的情形。 |
信息披露期 | 10個工作日 |
披露期滿未征集到意向方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滿足摘牌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變更公告內容,重新掛牌 |
交易方式 | 開放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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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