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務條款:
一、報價要求:所有報價均以¥報價;報價應為:物資運至買受人指定地點總價(包括一切稅費、運輸、裝卸及包裝費、保險和其它伴隨發生的費用總和)。注:增值稅為13%; 出賣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報價競標。二、資質要求:按照報名要求及技術要求。三、售后服務:自產品使用起1年內。四、供貨時間規定:買受人向出賣人出具成交通知單之日起30日內(生產急需除外,供需雙方約定為準)。五、付款方式:出賣人應當按代儲合同約定的條件提供代儲貨物,所供代儲貨物先行存儲在買受人倉庫,待買受人使用合格后,根據代儲訂貨合同以及完整的入庫、出庫、使用、驗收等手續給予掛賬。掛賬前出賣人應提供符合財務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等相關資料; 按照訂購合同,符合掛賬條件的,從最后 (略) 經營情況以銀行電匯或匯票的方式分期分批結算,一般為三年內結清。 六、運輸方式:根據買受人要求結合材料本身特點,出賣人靈活選擇運輸方式。七、交貨地點: (略) 右玉縣元堡子鎮紅寺洼村南陽坡煤礦。八、交貨時間:自開標起一個月內。九、包裝要求:出賣人提供的代儲貨物包裝上應有產地、生產廠家、生產日期等必要的、清晰的標識或買受人統一要求的標識; 如因出賣人包裝原因造成代儲貨物的損壞,由供方負責修復或調換,發生的一切費用由出賣人承擔。十、產品質量及服務承諾:出賣人需簽定《產品質量及服務承諾書》(附件),對產品質量、貨源保障、守信履約、售后服務等做出承諾。十一、中選方案:按整包中選,整包中選要求至少三家出賣人報價無漏項,否則按項中選。十二、供應商違約規定:1.供應商合伙串通進行報價的, (略) 業務3-6 個月;2.供應商中選后未簽定合同,主動放棄的, (略) 業務 3-6 個月;3.供應商中選后已簽定合同,主動放棄的, (略) 業務 6-12 個月;4.供應商參與同一采購主體的采購項目,開標后主動放棄中選資格累計兩次的, (略) 業務 6-12 個月;5.存在同一制造商與其授權代理商參于同一采購項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購主體授權兩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權代理商完全承擔質量及售后服務等全部責任、授權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 (略) 業務 3-6 個月;6.提供虛假材料的供應商, (略) 業務 12 個月;7.供應商所供產品有質量問題的, (略) 業務12-36 個月;8.處罰期內發現在其它項目有其它失信行為的,視具體違規情形, (略) 罰期限,最長 3 年。十三、 (略) 監督電話及電子監督郵箱: (略) 監督電話:0349-*晉 (略) 電子監督郵箱:*@*63.com十四、合同簽訂主體:大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