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7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八條規定,新 (略) 派出審計組自2024年1月9日至5月27日,對新蔡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政府辦)2019至2022年度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對重要事項進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被審計單位基本情況
縣政府辦為正科級行政單位,是協助縣政府領 (略) 理縣政府日常工作的部門,掛新蔡縣人民防空辦公室、新蔡縣政務服務和大 (略) 、新蔡縣 (略) 牌子。內設股室20個,機關行政編制37名。所屬事業單位4個:新蔡縣政務大數據中心(副科級)、新蔡縣“放管服”改革中心(股級)、新蔡縣金融工作服務中心(股級)、新蔡縣國防動員技術保障中心(股級),所屬事業編制36名。
二、審計評價意見
審計結果表明,縣政府辦提供的2019至2022年度會計賬簿、憑證、相關財務資料、數據與依據現行的《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進行審計后認定的數據基本上是相符的,會計資料基本真實地反映了該單位2019至2022年度財政收支狀況,基本遵守了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財政收支基本合規,但還存在未按規定會計科目入賬、往來款清理不及時等問題。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多列支出582元
縣政府辦2020年度列支2019年1至9月份租車費用#元,所附清單顯示租車費用實際為#元,多列支出582元。
(二)往來款清理不及時#元
縣政府辦2022年年底往來款余額#元未及時清理,其中:其他應收款#元、其他應付款#元。
(三)未按照規定會計科目入賬#.10元
縣政府辦機關工會委員會2020至2022年度未按照規定會計科目入賬#.10元。
(四)未按照規定建立內部審計制度
縣政府辦未按照規定建立內部審計相關制度。
(五)公務用車使用管理不規范
縣政府辦自公車改革后保留1輛公務用車,2019至2022年度使用充值卡加油共計#元,未建立公務用車管理臺賬并登記車輛日常使用記錄和車輛加油記錄。
四、 (略) 理及整改情況
針對上述審計發現的問題,新 (略) 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
縣政府辦高度重視,及時召開了專題會議進行研究,逐項分析,并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截至目前,對于審計報告反映的問題縣政府辦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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