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中國東方 (略) (略) (略) (略) 債權轉讓項目 | |||||
項目編號 | *(3) | 整體轉讓底價 | 人民幣*元 | |||
(略) 站 | http://** | 交易保證金 | 人民幣65.*元 | |||
標的 (略) | (略) | 標的所屬行業 | 批發和零售業 | |||
信息披露(報名)時間 | 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8日17:00 (若在以上信息披露期滿征集到兩家或兩家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信息披露時間結束后進入自由報價階段;若在以上信息披露期滿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信息披露時間在2個工作日內補登公告,自補登公告之日起繼續順延至少3個工作日, (略) 站公示征集結果,公示期間可以繼續接受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報名) | |||||
網絡競價(動態報價)時間 | 1. (略) 絡競價(報名)期滿征集到兩家或兩家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自由報價時間: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8日17:30; 2. (略) 絡競價結束后僅有一家報名并出價則在2個工作日內補登公告,自補登公告之日起順延至少3個工 (略) 站公示征集結果;如有兩家及以上投資者出價,則根據交易所規則進行自由報價及延時報價,最終價高者得。 3.限時報價周期:180秒 | |||||
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重新掛牌。 | |||||
一、轉讓方承諾 | ||||||
㈠本次債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債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債權擁有 (略) 置權; ㈡我方轉讓債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㈢我方所提交的有關轉讓標的相關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㈣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交易所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
二、標的基本情況 | ||||||
1.債權基本情況 截至基準日2024年11月20日,標 (略) (略) 債權本金人民幣18,*,債權利息人民幣29,*,債權總額合計人民幣48,*??元(具體債權金額以相關合同、法院判決或裁定為準)、代墊費用*?元。 注:第一,以上不良債權資產相應債權金額可能存在一定誤差,實際金額及相應利息、違約金(如有)及其他費用(如有)以資產檔案資 (略) 判決或其他生效法律文書的內容為準,受讓人應自行承擔該等誤差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二,基準日后該戶資產產生的所有收入及費用,均由受讓人享有與承擔。 2.擔保情況:由 (略) **房 (略) (已破產)提供抵押擔保;由保證人韋**、唐**、秦*、秦*、秦*等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3.訴訟情況: 目前轉讓方已對借款人、擔保人起訴。合同編號為:*這筆借款于 2022年3月29日立案, 2023年7月 (略) (略) (略) 強制執行申請,執行案號為(2023)桂0202執2680號,當前案件在執行中;合同編號為:*這筆借款于2023年3月10日, (略) (略) (略) 提起訴訟,2023年6月28日判決案號為(2023)桂0203民初111號,當前案件未申請執行。 4.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項:抵押人破產程序中買受人需承繼抵押權人向管理人支付報酬的義務,管理人報酬約*元(具體以實際數額為準)。 注:以上信息僅供參考,最終以借據、合同、法院判決等有關法律資料為準。交易所僅就轉讓委托方已提供的資料負披露義務,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具體權屬情況、轉讓相關的其他信息由轉讓委托方負責解釋,意向方可對標的進行實地勘察,對標的進行充分了解和風險預估,并自愿全部接受存在的一切相關交易風險。 | ||||||
三、交易規定 | ||||||
交易條件 | 轉讓底價(元) | 人民幣6,510,000元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必須為在中國境內外注冊并合法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且有購買本項目的支付能力; 2. 交易對象不得為:(1)國家公務員、 (略) 工作人員、該 (略) 置工作相關中介機構所屬人員,及上述人員出資成立的法人機構或特殊目的實體、參與的非金融機構法人;(2)債務人、擔保人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親屬,及上述自然人出資成立的法人機構或特殊目的實體;(3)債務企業的控股股東、實際控 (略) ,擔保 (略) ,債務企業的其他關聯企業,及上述主體出資成立的法人機構或特殊目的實體;(4)金融監管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干警、債務人管理人員,及上述主體參與的非金融機構法人;(5)參與不良債權轉 (略) 工作人員、受托資產評估機構負責人員等的直系親屬;(6)國家金融監 (略) 認定的其他不宜受讓的主體。 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能夠承擔購買債權所帶來的風險;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 5.交易對象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或失信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屬于反恐、反洗錢黑名單人員;不屬于依據法律法規不得收購、受讓標的的其他主體等。 | |||||
成交簽約 | 競價結束時的最高報價者即為受讓方,受讓方須在競價結束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持報名時上傳材料的紙質文件(意向受讓登記-意向受讓登記手續-會員注冊、報名)前往簽約地點與交易所簽署《成交確認書》。簽署《成交確認書》前,交易所將對受讓方提交紙質報名材料進行復核,如發現受讓方不符合本項目“受讓方資格條件”的,將不予簽署《成交確認書》,并取消其最終受讓資格。(2)受讓方應于成交確認書簽訂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資產轉讓協議》。(簽約地點: (略) ) | |||||
競價服務費 | 競價服務費由交易所于競價成交后從受讓方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受讓方須在競價結束之日起3個工作日將差額部分足額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銀行賬戶。 (注意:請按照系統自動推送的信息提示,將競價服務費繳入競價服務費專項賬戶,否則視為無效金額。) | |||||
成交價款 | 1. 支付方式:競價成交的,原則上一次性支付價款。 2.支付期限:一次性付款支付到轉讓方指定賬戶,即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的受讓方必須于《資產轉讓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全部成交價款扣除交易保證金余額(交易保證金扣除競價服務費的余額)后的成交余款按照《資產轉讓協議》的有關約定支付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3.成交價款結轉:競價成交,競買人的交易保證金優先扣除應付給交易所的競價服務費后,剩余的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項目的成交價款,金額不足的,競買人應在《資產轉讓協議》簽訂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補足。 | |||||
標的交割 | 轉讓方在收到所有應收款項后合理期限內(具體期限以《資產轉讓協議》約定為準),轉讓方配合受讓方辦理債權交割相關手續。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轉讓 (略) 絡競價的方式征集意向方,若在報名期間(5個工作日內)征集到兩家或兩家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且其中至少有2家意向受讓方在自由報價時間內進行有效報價,則將于自由報價時間結束后確認交易結果。若在報名期間(5個工作日內)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在2個工作日內補登公告,自補登公告之日起順延至少3個工 (略) 站公示征集結果,公示期間可以繼續接受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報名并進行報價,公示期間無論有無新的意向受讓方報名,都將于公示期滿后確認交易結果。 2.標的按現狀轉讓,意向買受人自行對標的債權開展調查,并自行承擔標的債權存在或可能存在的法律瑕疵。意向受讓人應在公告截止日前向轉讓方咨詢。 3..交易稅、費。(1)本次轉讓成交價為含稅價格,交易過程中涉及的稅費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納稅義務人承擔,具體稅費金額以國稅部門規定為準。(2)辦理轉讓所需支付的其他成本費用均由受讓方承擔。 | |||||
四、交易指南 | ||||||
競價須知 | 競買人請務必遵照 (略) (http://**)的《 (略) 產權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灣產 (略) 絡電子競價規則》等要求了解標的情況、競買資格、注冊報名、保證金交納、競買操作及款項支付方式等內容。如未全面了解相關內容,違反相關規定,您將承擔無法參與項目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等不利后果,請審慎參與競買。在競價操作過程中如出現系統異常等情形的,競買人應及時聯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員,以便交易所在核實情況后及 (略) 理,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及不利后果將由您自行承擔。 | |||||
交易方式 | 動態報價 | 報價方式:多次(遞增)報價 自由報價時間: 1.若在報名期滿征集到兩家或兩家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且其中至少有一家意向受讓方在自由報價時間內進行有效報價,自由報價時間: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8日17:30; 2.若在2025年3月28日17:30競價結束后僅有一家報名并出價則在2個工作日內補登公告,自補登公告之日起順延至少3個工 (略) 站公示征集結果;如有兩家及以上投資者出價,則根據交易所規則進行自由報價及延時報價,最終價高者得; 限時報價周期:180秒 競價階梯:*元或*元的整數倍。 | ||||
意向受讓登記 | 意向受讓登記手續 | 1.報名方式 網上報名 2.報名流程:會員注冊、報名—報名資格審核—交納保證金—參與報價。 (1)會員注冊、報名 意向受讓方需在報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錄 (略) 站(http://**),點擊本項目對應的“報名”鍵進入登錄界面進行會員注冊、報名并上傳有關材料。報名前應仔細閱讀《報名須知》內的《競買人條款》(包括意向受讓方承諾、網絡競價須知)、《電子競價風險及接收確認書》等文件,一經報名(點擊同意)則視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內容。需上傳的報名材料包括: ①主體資格證明材料。1)法人: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身份證明及其身份證(核對原件,留存復印件);2)非法人組織:可證明其主體資格的相關材料;3)自然人:本人身份證(核對原件,留存復印件); ②競買人出具的符合受讓資格的《投資人資格承諾書》,以及競買人出具承諾履行保密義務的《保密承諾函》; ③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核對原件,留存復印件)(附件);。 (備注:以上材料提供復印件、掃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蓋公章(法人、非法人組織)或簽字按手印(自然人)。 (2)報名資格審核。交易所對意向受讓方上傳的報名材料予以審核后,審核結果通過交易系統、電話、短信等方式反饋。報名材料需要更正的,意向受讓方最遲應在自由競價結束前30分鐘完成報名材料的補充、修正手續。 (3)交納保證金。意向受讓方進行會員注冊、報名后即可交納保證金。在報名截止日17:00前按照系統發送的短信提示將意向保證金繳到交易所指定賬戶(以到賬為準,不計利息),意向受讓方通過報名資格審核后,意向保證金自動轉為交易保證金。(注意事項:①意向受讓方交納保證金須以注冊會員時綁定的銀行賬戶交納,未以該賬戶交納或者他人代繳視為無效保證金。②E交易系統推送的每項資金賬戶為對應該項資金的專款專戶,該賬戶不做其他項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讓方須將每項資金繳入對應賬戶,否則視為無效金額。) (4)參與報價。報名資格審核通過且交易保證金足額到賬后,交易系統以短信形式發送競價登錄賬號和密碼,意向受讓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時間登錄e交易報價系統進行競價,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確定最高有效報價者為受讓方。 3.注意事項 (1)競買人須妥善保管本人的賬戶及密碼,任何以注冊賬戶登錄和參與競買的操作,均視為本人的行為,因競買人原因導致其賬戶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競買人負責,交易所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2)辦理轉讓相關的各項手續的主體應當與競買人在交易系統注冊、報名的競買主體為同一人。 | ||||
交易保證金 及其相關規定 | 1.參與本項目需交納交易保證金:人民幣***萬*仟元整(¥*),需在競價結束前繳到交易所賬戶。 2.為保護交易各方的合法權益,杜絕非真實意向受讓,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別提示,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資格確認且交納保證金,即視為對如下內容予以認可:非因轉讓方原因,如意向受讓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時,視為意向受讓方違約或惡意磋商,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讓方應交納的競價服務費后,轉讓方有權扣除剩余保證金作為補償,剩余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轉讓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且有權取消意向受讓資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終受讓資格)。交易所扣除轉受讓雙方應交納的交易費用的計算標準為:按掛牌底價為基數計算。 (1)各意向受讓方在競價過程中均不應價的; (2)提供虛假資料致使競價無效; (2)提供虛假資料致使競價無效; (3)競價成交后被發現不符合受讓方資格條件; (4)被確認為受讓方后未按時與交易所簽署成交確認文件,或故意拖延(超過約定時間10天)不與轉讓方簽署資產轉讓協議; (5)被確認為受讓方后未按時足額支付成交價款或競價服務費; (6)與他人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他人的合法權益; (7)擾亂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動無法進行; (8)違反法律法規或交易所交易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3.保證金退付:(1)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證金將于競價結束后5個工 (略) 徑全額無息退回。(2)成交者的交易保證金不抵扣競價服務費和成交價款的,則交易所足額收取受讓方應繳納的競價服務費、成交價款(轉讓方收到成交價款)之日起5個工 (略) 徑全額無息退回。 | |||||
風險提示 | 1.風險提示。交易所僅就轉讓方提供的資料負披露義務,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公告披露的信息僅作參考,標的狀況以現場實物現狀為準。意向受讓方參與交易前應當仔細閱讀本公告、“附件下載”中有關材料,通過實地踏勘、向相關部門及轉讓方咨詢、到交易所查閱項目資料(《評估報告》《審計報告》及《法律意見書》等)等方式對標的進行全面盡調,詳細了解法律法規、政策、市場等各項因素,以充分了解標的的歷史情況、現狀和潛在風險。一旦參與交易報名則視為意向受讓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標的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關文件的全部內容并接受約束,愿意承擔一切交易風險。參與交易報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或標的有瑕疵、不了解交易規則或法律法規等為由拒絕履行應價、簽約、交割、支付成交價款或服務費等相應受讓義務,否則視為違約或惡意磋商,交易所、轉讓方有權按 (略) 置交易保證金,經過催告仍未履行的,轉讓方有權單方解除交易,追究締約過失或違約責任, (略) 置標的。 2.法律法規及其他相關規定 (1)受讓方受讓標的后,由于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限制,導致受讓方能夠行使的標的債權數額可能小于本公告(含附件)中列明的標的債權數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 1)《關于審理涉及金融不良債權轉讓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法發[2009]19號):受讓人向國有企業債務人主張利息的計算基數應當以原借款合同本金為準;受讓人向國有企業債務人主張不良債權受讓日之后發生的利息的, (略) 不予支持。其中,國有企業債務人包括國有獨資、國有控股的企業法人。受讓人是 (略) 法人、自然人; 2)《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條:債權人轉讓權利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相關的從權利,但是該權利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除外; 3)《關于印發<人民幣利率管理>規定的通知》(銀發[1999]77號)相關規定。 3.其他重要風險問題 (1)在受讓方受讓后,對該標的債權在基準日以后產生的利息、罰息的請求權,受讓方可能無法繼續享有。 (2)在受讓方受讓后,受讓方可能無法享有轉讓方所享有的國家法律政策規定的各項優惠條件和特殊保護,包括但不限于稅收和訴訟方面的優惠和特殊保護。 (3)在受讓方受讓后,受讓方可能無法享有轉讓方所享有的國家法律政策規定的各項優惠條件和特殊保護,包括但不限于稅收和訴訟方面的優惠和特殊保護。 (4)在受讓方受讓后,可能因存在計算誤差或其他原因,從而導致受讓方實際接收的債權金額與本合同附件所列債權金額不完全一致。 (5)可能存在著瑕疵或尚未發現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項或多項: 1)與掛牌標的債權相關的債務人和/或擔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產、被解散、被注銷、被撤銷、被關閉、被吊銷、歇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體存續性瑕疵的情形; 2)掛牌標的債權可能存在不能被強制執行的情形; 3)擔保物、抵債資產可能發生滅失、毀損或存在欠繳稅費、無相關權屬證明、無法辦理權屬變更手續、不能實際占有、喪失使用價值或其他減損擔保物、抵債資產價值的相關情形; 4)涉訴標的債權可能存在不能變更訴訟主體、執行主體等訴訟風險; 5)掛牌標的債權可能存在欠繳各種訴訟費用的情形。 6)掛牌標的債權已在基 (略) 實現了部分回收款項,該部分回收款項已由轉讓方/原債權人用來沖抵部分債權,該部分回收款項無法在轉讓后作為受讓人的受償款項。 (6)意向受讓方如受讓轉讓標的則必須放棄并承諾在其與后手簽署的協議中要求后手也放棄標的債權中可能存在的能夠追究任何前手債權人任何法律責任的權利。 (7)意向受讓方如受讓轉讓標的則必須放棄并承諾在其與后手簽署的協議中要求后手也放棄標的債權中存在的能夠追究中國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任何法律責任的權利,同時保證不對外披露及做出有損于中國外債償還信譽的行為。 (8)可能存在著掛牌期內轉讓方提前終止掛牌撤回轉讓的情形。 (9)轉讓成交后,轉讓方不再就掛牌標的的來源、瑕疵和風險的披露和說明承擔任何責任,一切風險和責任由受讓方承擔。 (10)自基準日起,擬轉讓債權產生的新的瑕疵和風險,一并由受讓方無條件承受或承擔。受讓方不得以擬轉讓債權在掛牌期間以及競價成交后產生了新的瑕疵和風險為由,拒絕支付債權轉讓價款或要求調減債權轉讓價款。 (11)擬轉讓資產案件不涉及委托代理,受讓方無需承繼委托代理關系。 (12)從交易基準日至資產交割日期間,轉讓方對標的資產按照資產轉讓協議簽訂生效前轉讓方對標的資產的管理方式進行管理和維護,若產生費用,受讓方應向轉讓方支付轉讓方墊付的自轉讓基準日之后的相關費用。 (13)標的債權的抵押物可能已被其他案件當 (略) 查封。 | |||||
聯系方式 | 標的咨詢 | 鄧經理 0771-* | ||||
報名咨詢 | 覃經理 0771-* | |||||
咨詢時間 | 工作日:北京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
監督電話 | 0771-*(交易所) | |||||
聯系地址 | (略) (略) (略) 18號宏桂大廈裙樓(廣西國資交易中心) | |||||
五、相關附件下載 | ||||||
附件材料 | ||||||
特別聲明 | 關于意向受讓方/競價成交人的違約情形以及違約責任等與競買人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內容,以本公告及北部灣產權交易所有關規定為準。本公告及北部灣產權交 (略) 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機構制定的交易規則,僅適用其技術性操作條款。 |
項目名稱 | 中國東方 (略) (略) (略) (略) 債權轉讓項目 | |||||
項目編號 | *(3) | 整體轉讓底價 | 人民幣*元 | |||
(略) 站 | http://** | 交易保證金 | 人民幣65.*元 | |||
標的 (略) | (略) | 標的所屬行業 | 批發和零售業 | |||
信息披露(報名)時間 | 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8日17:00 (若在以上信息披露期滿征集到兩家或兩家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信息披露時間結束后進入自由報價階段;若在以上信息披露期滿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信息披露時間在2個工作日內補登公告,自補登公告之日起繼續順延至少3個工作日, (略) 站公示征集結果,公示期間可以繼續接受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報名) | |||||
網絡競價(動態報價)時間 | 1. (略) 絡競價(報名)期滿征集到兩家或兩家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自由報價時間: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8日17:30; 2. (略) 絡競價結束后僅有一家報名并出價則在2個工作日內補登公告,自補登公告之日起順延至少3個工 (略) 站公示征集結果;如有兩家及以上投資者出價,則根據交易所規則進行自由報價及延時報價,最終價高者得。 3.限時報價周期:180秒 | |||||
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重新掛牌。 | |||||
一、轉讓方承諾 | ||||||
㈠本次債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債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債權擁有 (略) 置權; ㈡我方轉讓債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㈢我方所提交的有關轉讓標的相關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㈣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交易所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
二、標的基本情況 | ||||||
1.債權基本情況 截至基準日2024年11月20日,標 (略) (略) 債權本金人民幣18,*,債權利息人民幣29,*,債權總額合計人民幣48,*??元(具體債權金額以相關合同、法院判決或裁定為準)、代墊費用*?元。 注:第一,以上不良債權資產相應債權金額可能存在一定誤差,實際金額及相應利息、違約金(如有)及其他費用(如有)以資產檔案資 (略) 判決或其他生效法律文書的內容為準,受讓人應自行承擔該等誤差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二,基準日后該戶資產產生的所有收入及費用,均由受讓人享有與承擔。 2.擔保情況:由 (略) **房 (略) (已破產)提供抵押擔保;由保證人韋**、唐**、秦*、秦*、秦*等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3.訴訟情況: 目前轉讓方已對借款人、擔保人起訴。合同編號為:*這筆借款于 2022年3月29日立案, 2023年7月 (略) (略) (略) 強制執行申請,執行案號為(2023)桂0202執2680號,當前案件在執行中;合同編號為:*這筆借款于2023年3月10日, (略) (略) (略) 提起訴訟,2023年6月28日判決案號為(2023)桂0203民初111號,當前案件未申請執行。 4.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項:抵押人破產程序中買受人需承繼抵押權人向管理人支付報酬的義務,管理人報酬約*元(具體以實際數額為準)。 注:以上信息僅供參考,最終以借據、合同、法院判決等有關法律資料為準。交易所僅就轉讓委托方已提供的資料負披露義務,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具體權屬情況、轉讓相關的其他信息由轉讓委托方負責解釋,意向方可對標的進行實地勘察,對標的進行充分了解和風險預估,并自愿全部接受存在的一切相關交易風險。 | ||||||
三、交易規定 | ||||||
交易條件 | 轉讓底價(元) | 人民幣6,510,000元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必須為在中國境內外注冊并合法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且有購買本項目的支付能力; 2. 交易對象不得為:(1)國家公務員、 (略) 工作人員、該 (略) 置工作相關中介機構所屬人員,及上述人員出資成立的法人機構或特殊目的實體、參與的非金融機構法人;(2)債務人、擔保人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親屬,及上述自然人出資成立的法人機構或特殊目的實體;(3)債務企業的控股股東、實際控 (略) ,擔保 (略) ,債務企業的其他關聯企業,及上述主體出資成立的法人機構或特殊目的實體;(4)金融監管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干警、債務人管理人員,及上述主體參與的非金融機構法人;(5)參與不良債權轉 (略) 工作人員、受托資產評估機構負責人員等的直系親屬;(6)國家金融監 (略) 認定的其他不宜受讓的主體。 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能夠承擔購買債權所帶來的風險;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 5.交易對象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或失信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屬于反恐、反洗錢黑名單人員;不屬于依據法律法規不得收購、受讓標的的其他主體等。 | |||||
成交簽約 | 競價結束時的最高報價者即為受讓方,受讓方須在競價結束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持報名時上傳材料的紙質文件(意向受讓登記-意向受讓登記手續-會員注冊、報名)前往簽約地點與交易所簽署《成交確認書》。簽署《成交確認書》前,交易所將對受讓方提交紙質報名材料進行復核,如發現受讓方不符合本項目“受讓方資格條件”的,將不予簽署《成交確認書》,并取消其最終受讓資格。(2)受讓方應于成交確認書簽訂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資產轉讓協議》。(簽約地點: (略) ) | |||||
競價服務費 | 競價服務費由交易所于競價成交后從受讓方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受讓方須在競價結束之日起3個工作日將差額部分足額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銀行賬戶。 (注意:請按照系統自動推送的信息提示,將競價服務費繳入競價服務費專項賬戶,否則視為無效金額。) | |||||
成交價款 | 1. 支付方式:競價成交的,原則上一次性支付價款。 2.支付期限:一次性付款支付到轉讓方指定賬戶,即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的受讓方必須于《資產轉讓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全部成交價款扣除交易保證金余額(交易保證金扣除競價服務費的余額)后的成交余款按照《資產轉讓協議》的有關約定支付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3.成交價款結轉:競價成交,競買人的交易保證金優先扣除應付給交易所的競價服務費后,剩余的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項目的成交價款,金額不足的,競買人應在《資產轉讓協議》簽訂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補足。 | |||||
標的交割 | 轉讓方在收到所有應收款項后合理期限內(具體期限以《資產轉讓協議》約定為準),轉讓方配合受讓方辦理債權交割相關手續。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轉讓 (略) 絡競價的方式征集意向方,若在報名期間(5個工作日內)征集到兩家或兩家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且其中至少有2家意向受讓方在自由報價時間內進行有效報價,則將于自由報價時間結束后確認交易結果。若在報名期間(5個工作日內)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在2個工作日內補登公告,自補登公告之日起順延至少3個工 (略) 站公示征集結果,公示期間可以繼續接受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報名并進行報價,公示期間無論有無新的意向受讓方報名,都將于公示期滿后確認交易結果。 2.標的按現狀轉讓,意向買受人自行對標的債權開展調查,并自行承擔標的債權存在或可能存在的法律瑕疵。意向受讓人應在公告截止日前向轉讓方咨詢。 3..交易稅、費。(1)本次轉讓成交價為含稅價格,交易過程中涉及的稅費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納稅義務人承擔,具體稅費金額以國稅部門規定為準。(2)辦理轉讓所需支付的其他成本費用均由受讓方承擔。 | |||||
四、交易指南 | ||||||
競價須知 | 競買人請務必遵照 (略) (http://**)的《 (略) 產權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灣產 (略) 絡電子競價規則》等要求了解標的情況、競買資格、注冊報名、保證金交納、競買操作及款項支付方式等內容。如未全面了解相關內容,違反相關規定,您將承擔無法參與項目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等不利后果,請審慎參與競買。在競價操作過程中如出現系統異常等情形的,競買人應及時聯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員,以便交易所在核實情況后及 (略) 理,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及不利后果將由您自行承擔。 | |||||
交易方式 | 動態報價 | 報價方式:多次(遞增)報價 自由報價時間: 1.若在報名期滿征集到兩家或兩家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且其中至少有一家意向受讓方在自由報價時間內進行有效報價,自由報價時間: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8日17:30; 2.若在2025年3月28日17:30競價結束后僅有一家報名并出價則在2個工作日內補登公告,自補登公告之日起順延至少3個工 (略) 站公示征集結果;如有兩家及以上投資者出價,則根據交易所規則進行自由報價及延時報價,最終價高者得; 限時報價周期:180秒 競價階梯:*元或*元的整數倍。 | ||||
意向受讓登記 | 意向受讓登記手續 | 1.報名方式 網上報名 2.報名流程:會員注冊、報名—報名資格審核—交納保證金—參與報價。 (1)會員注冊、報名 意向受讓方需在報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錄 (略) 站(http://**),點擊本項目對應的“報名”鍵進入登錄界面進行會員注冊、報名并上傳有關材料。報名前應仔細閱讀《報名須知》內的《競買人條款》(包括意向受讓方承諾、網絡競價須知)、《電子競價風險及接收確認書》等文件,一經報名(點擊同意)則視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內容。需上傳的報名材料包括: ①主體資格證明材料。1)法人: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身份證明及其身份證(核對原件,留存復印件);2)非法人組織:可證明其主體資格的相關材料;3)自然人:本人身份證(核對原件,留存復印件); ②競買人出具的符合受讓資格的《投資人資格承諾書》,以及競買人出具承諾履行保密義務的《保密承諾函》; ③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核對原件,留存復印件)(附件);。 (備注:以上材料提供復印件、掃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蓋公章(法人、非法人組織)或簽字按手印(自然人)。 (2)報名資格審核。交易所對意向受讓方上傳的報名材料予以審核后,審核結果通過交易系統、電話、短信等方式反饋。報名材料需要更正的,意向受讓方最遲應在自由競價結束前30分鐘完成報名材料的補充、修正手續。 (3)交納保證金。意向受讓方進行會員注冊、報名后即可交納保證金。在報名截止日17:00前按照系統發送的短信提示將意向保證金繳到交易所指定賬戶(以到賬為準,不計利息),意向受讓方通過報名資格審核后,意向保證金自動轉為交易保證金。(注意事項:①意向受讓方交納保證金須以注冊會員時綁定的銀行賬戶交納,未以該賬戶交納或者他人代繳視為無效保證金。②E交易系統推送的每項資金賬戶為對應該項資金的專款專戶,該賬戶不做其他項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讓方須將每項資金繳入對應賬戶,否則視為無效金額。) (4)參與報價。報名資格審核通過且交易保證金足額到賬后,交易系統以短信形式發送競價登錄賬號和密碼,意向受讓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時間登錄e交易報價系統進行競價,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確定最高有效報價者為受讓方。 3.注意事項 (1)競買人須妥善保管本人的賬戶及密碼,任何以注冊賬戶登錄和參與競買的操作,均視為本人的行為,因競買人原因導致其賬戶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競買人負責,交易所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2)辦理轉讓相關的各項手續的主體應當與競買人在交易系統注冊、報名的競買主體為同一人。 | ||||
交易保證金 及其相關規定 | 1.參與本項目需交納交易保證金:人民幣***萬*仟元整(¥*),需在競價結束前繳到交易所賬戶。 2.為保護交易各方的合法權益,杜絕非真實意向受讓,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別提示,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資格確認且交納保證金,即視為對如下內容予以認可:非因轉讓方原因,如意向受讓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時,視為意向受讓方違約或惡意磋商,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讓方應交納的競價服務費后,轉讓方有權扣除剩余保證金作為補償,剩余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轉讓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且有權取消意向受讓資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終受讓資格)。交易所扣除轉受讓雙方應交納的交易費用的計算標準為:按掛牌底價為基數計算。 (1)各意向受讓方在競價過程中均不應價的; (2)提供虛假資料致使競價無效; (2)提供虛假資料致使競價無效; (3)競價成交后被發現不符合受讓方資格條件; (4)被確認為受讓方后未按時與交易所簽署成交確認文件,或故意拖延(超過約定時間10天)不與轉讓方簽署資產轉讓協議; (5)被確認為受讓方后未按時足額支付成交價款或競價服務費; (6)與他人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他人的合法權益; (7)擾亂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動無法進行; (8)違反法律法規或交易所交易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3.保證金退付:(1)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證金將于競價結束后5個工 (略) 徑全額無息退回。(2)成交者的交易保證金不抵扣競價服務費和成交價款的,則交易所足額收取受讓方應繳納的競價服務費、成交價款(轉讓方收到成交價款)之日起5個工 (略) 徑全額無息退回。 | |||||
風險提示 | 1.風險提示。交易所僅就轉讓方提供的資料負披露義務,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公告披露的信息僅作參考,標的狀況以現場實物現狀為準。意向受讓方參與交易前應當仔細閱讀本公告、“附件下載”中有關材料,通過實地踏勘、向相關部門及轉讓方咨詢、到交易所查閱項目資料(《評估報告》《審計報告》及《法律意見書》等)等方式對標的進行全面盡調,詳細了解法律法規、政策、市場等各項因素,以充分了解標的的歷史情況、現狀和潛在風險。一旦參與交易報名則視為意向受讓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標的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關文件的全部內容并接受約束,愿意承擔一切交易風險。參與交易報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或標的有瑕疵、不了解交易規則或法律法規等為由拒絕履行應價、簽約、交割、支付成交價款或服務費等相應受讓義務,否則視為違約或惡意磋商,交易所、轉讓方有權按 (略) 置交易保證金,經過催告仍未履行的,轉讓方有權單方解除交易,追究締約過失或違約責任, (略) 置標的。 2.法律法規及其他相關規定 (1)受讓方受讓標的后,由于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限制,導致受讓方能夠行使的標的債權數額可能小于本公告(含附件)中列明的標的債權數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 1)《關于審理涉及金融不良債權轉讓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法發[2009]19號):受讓人向國有企業債務人主張利息的計算基數應當以原借款合同本金為準;受讓人向國有企業債務人主張不良債權受讓日之后發生的利息的, (略) 不予支持。其中,國有企業債務人包括國有獨資、國有控股的企業法人。受讓人是 (略) 法人、自然人; 2)《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條:債權人轉讓權利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相關的從權利,但是該權利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除外; 3)《關于印發<人民幣利率管理>規定的通知》(銀發[1999]77號)相關規定。 3.其他重要風險問題 (1)在受讓方受讓后,對該標的債權在基準日以后產生的利息、罰息的請求權,受讓方可能無法繼續享有。 (2)在受讓方受讓后,受讓方可能無法享有轉讓方所享有的國家法律政策規定的各項優惠條件和特殊保護,包括但不限于稅收和訴訟方面的優惠和特殊保護。 (3)在受讓方受讓后,受讓方可能無法享有轉讓方所享有的國家法律政策規定的各項優惠條件和特殊保護,包括但不限于稅收和訴訟方面的優惠和特殊保護。 (4)在受讓方受讓后,可能因存在計算誤差或其他原因,從而導致受讓方實際接收的債權金額與本合同附件所列債權金額不完全一致。 (5)可能存在著瑕疵或尚未發現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項或多項: 1)與掛牌標的債權相關的債務人和/或擔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產、被解散、被注銷、被撤銷、被關閉、被吊銷、歇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體存續性瑕疵的情形; 2)掛牌標的債權可能存在不能被強制執行的情形; 3)擔保物、抵債資產可能發生滅失、毀損或存在欠繳稅費、無相關權屬證明、無法辦理權屬變更手續、不能實際占有、喪失使用價值或其他減損擔保物、抵債資產價值的相關情形; 4)涉訴標的債權可能存在不能變更訴訟主體、執行主體等訴訟風險; 5)掛牌標的債權可能存在欠繳各種訴訟費用的情形。 6)掛牌標的債權已在基 (略) 實現了部分回收款項,該部分回收款項已由轉讓方/原債權人用來沖抵部分債權,該部分回收款項無法在轉讓后作為受讓人的受償款項。 (6)意向受讓方如受讓轉讓標的則必須放棄并承諾在其與后手簽署的協議中要求后手也放棄標的債權中可能存在的能夠追究任何前手債權人任何法律責任的權利。 (7)意向受讓方如受讓轉讓標的則必須放棄并承諾在其與后手簽署的協議中要求后手也放棄標的債權中存在的能夠追究中國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任何法律責任的權利,同時保證不對外披露及做出有損于中國外債償還信譽的行為。 (8)可能存在著掛牌期內轉讓方提前終止掛牌撤回轉讓的情形。 (9)轉讓成交后,轉讓方不再就掛牌標的的來源、瑕疵和風險的披露和說明承擔任何責任,一切風險和責任由受讓方承擔。 (10)自基準日起,擬轉讓債權產生的新的瑕疵和風險,一并由受讓方無條件承受或承擔。受讓方不得以擬轉讓債權在掛牌期間以及競價成交后產生了新的瑕疵和風險為由,拒絕支付債權轉讓價款或要求調減債權轉讓價款。 (11)擬轉讓資產案件不涉及委托代理,受讓方無需承繼委托代理關系。 (12)從交易基準日至資產交割日期間,轉讓方對標的資產按照資產轉讓協議簽訂生效前轉讓方對標的資產的管理方式進行管理和維護,若產生費用,受讓方應向轉讓方支付轉讓方墊付的自轉讓基準日之后的相關費用。 (13)標的債權的抵押物可能已被其他案件當 (略) 查封。 | |||||
聯系方式 | 標的咨詢 | 鄧經理 0771-* | ||||
報名咨詢 | 覃經理 0771-* | |||||
咨詢時間 | 工作日:北京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
監督電話 | 0771-*(交易所) | |||||
聯系地址 | (略) (略) (略) 18號宏桂大廈裙樓(廣西國資交易中心) | |||||
五、相關附件下載 | ||||||
附件材料 | ||||||
特別聲明 | 關于意向受讓方/競價成交人的違約情形以及違約責任等與競買人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內容,以本公告及北部灣產權交易所有關規定為準。本公告及北部灣產權交 (略) 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機構制定的交易規則,僅適用其技術性操作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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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