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8-20 10:32 來源:本網字體: [大 中 小]
《 (略) 中心城區中小學布局專項規劃(2021-2035)》已通過專家評審會議。為更好地落實本次規劃,提高規劃的可操作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要求,依法進行公示,廣泛征詢社會公眾意見。
公示時間:2024年8月20日—2024年9月18日
公示方式: (略) 自 (略) 站(http://**)
公示單位: (略) 自然資源局
聯系方式: (略) 自然資源局國土空間規劃科
地 址: (略) 十里大道1482號
郵 編:*
電 話:0792-*
郵 箱:*@*63.com
本公示旨在征詢公眾意見,并非最終批審結果。如您對公示內容有意見表達,請在公示期內將書面意見郵寄或者發送電子郵件至公示單位(請注明“公示反饋意見”),公眾意見將作為審批決策的重要參考依據。
附件:《 (略) 中心城區中小學布局專項規劃(2021-2035)》公示內容
(略) 自然資源局
2024年8月19日
附件
《 (略) 中心城區中小學布局專項規劃(2021-2035)》公示內容1、規劃范圍:市轄區的范圍,包括潯陽區、濂溪區、開發區、八里湖新區以及柴桑區。
2、規劃層次:分為 (略) 轄區鄉鎮兩個層次。中心城區范圍內的中小學學校定位(學校位置)、定量(學校規模)、定范圍(學校用地四至界限);對市轄區范圍內的鄉鎮中小學學校進行定點(學校位置)、定量(學校規模)。
3、規劃范疇:義務教育設施(小學和初中)、普通高中教育設施(不含中等職業教育學校)、特殊教育學校。
規劃基年:2020年;近期:2021-2025年;遠期:2026-2035年。
至2025年,中小學義務教育優質均衡有所發展,“大校額”“大班額”現象有所緩解,新建學校按照要求規范建設。各區教育資源趨于均衡,中小學校服務能力顯著提升,基本實現就近入學。
至2035年,中小學義務教育優質均衡取得重要進展,全面實現教育現代化。達到“布局合理化、規模適度化、條件均衡化和教育優質化”的目標,為中小學推進小班化教育留有余地。
1、適度超前
在考慮實際需求的前提下,規劃適當放大余量,為以后推行小班教育留有空間。
2、區別規劃
舊城區與新區建設標準不同,舊城區主要以撤并改擴建為主,新區有條件按照標準規劃配置。
3、規模效益
(略) 更新,合理擴大學校用地規模,優化辦學條件,提升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
4、整體規劃
各片區交界處打破行政區劃的界限,中小學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統籌兼顧,整體布局。
5、品牌拓展
老城區名校多,發揮品牌學校的品牌效應,在新區建設新校址,帶動新區發展。
6、分期實施
按照開發時序,分為近、遠期分期發展, (略) 發展方向和時序保持一致。
(一)學位需求預測
1、小學
近期小學學位數*個,遠期學位數*個。
2、初中
近期初中學位數*個,遠期學位數*個。
3、高中
近期高中學位數*個,遠期學位數*個。
(二)服務半徑及班額控制指標
新建小學、初中學校學生規模不超過2000人;九年一貫制學校、十二年一貫制學校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規模不超過2500人;普通高中學校學生規模不超過3000人。
小學班額控制為45人/班,服務半徑500m-800m;初中班額控制為50人/班,服務半徑1000m-1500m;高中班額控制為50人/班。
(三)中小學辦學用地指標
1、規劃新區新建學校生均用地面積、生均建筑面積均達到《江西省普通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基本辦學條件標準(試行)》(贛教基字[2011]54號)的規定。
2、老城區新建學校生均用地面積、生均建筑面積達到《江西省普通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基本辦學條件標準(試行)》的規定。用地受限的新建學校不得低于《 (略) 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設置標準規劃指引(試行)》的規定。
3、改擴建學校生均用地面積、生均建筑面積不低于《 (略) 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設置標準規劃指引(試行)》的規定。
表2.1各種類型學校生均面積控制指標表
學校類型 | 老城區改擴建學校 | 新建學校 | ||
生均用地面積(㎡) | 生均建筑面積(㎡) | 生均用地面積(㎡) | 生均建筑面積(㎡) | |
小學 | 12 | 6.5 | 20 | 9.22 |
初中 | 15 | 8.5 | 25 | 10.71 |
高中 | 16 | 8.5 | 25 | 10.71 |
(四)特殊教育學校辦學條件標準
1、學校規模和班額標準
盲、聾學校適宜規模為9班、18班、27班,12人/班;培智校適宜規模為9班、18班、27班,8人/班。
2、建設用地標準
特殊教育學校用地由建筑用地、體育活動用地、集中綠化用地和停車場用地等部分組成。用地標準應符合《特殊教育學校建設標準》(建標156—2011)的要求。
至2035年,中心城區規劃各類中小學教育設施152所,其中現狀保留和改擴建學校77所,規劃建設(含新建、遷建)75所。特殊教育設施保留現有的3所學校,增加1所。
1、潯陽區
規劃保留學校12所,新建學校7所,改擴建學校9所,總計28所。可提供小學班級480班,初中276班。
2、濂溪區
規劃保留學校15所(不含特殊教育學校),改擴建學校10所,新建學校21所,合并1所,共計46所。可提供小學班級942班,初中405班。
3、開發區
規劃保留學校8所,改擴建學校5所,新建學校17所,共計30所。可提供小學班級630班,初中270班。
4、八里湖新區
規劃保留學校5所,新建學校22所,改擴建1所,共計28所。可提供小學班級606班,初中282班。
5、柴桑區
規劃保留學校7所,新建學校8所,改擴建4所,共計19所。可提供小學班級456班,初中207班。
普通高級中學或者完中保留10所,擴建4所,新建4所,共計18所。具體分布在潯陽區6所,濂溪區4所,經開區3所,八里湖新區2所,柴桑區3所。
規劃保留現有的兩所公辦學校及開發區聾啞學校,另在濂溪區增加一處特殊學校用地。
濂溪區保留高垅鄉兩處中小學。
柴桑區規劃保留小學19處,改擴建4處。保留中學8處,改擴建1處。保留教學點19處,改擴建14處,新建11處。
近期建設各類中小學97所(不含民辦),特殊教育3所。其中潯陽區規劃保留現狀16所學校,增加5所,改擴建5所;濂溪區保留現狀22所學校,增加6所,改擴建4所,合并1所;經開區保留現狀10所學校,增加4所,改擴建2所,合并1所;八里湖新區規劃保留現狀5所學校,新增加6所,擴建1所;柴桑區區規劃保留現狀8所學校,新增加3所,擴建2所。
(一)師資(教職工)配備規劃
至2035年,規劃小學教職工6366名,初中教職工4608名,高中教職工2488名。
(二)學校選址的地理及環境要求
1、學校選址
(1)新建中小學校選址遵循就近入學原則,應處于就學區適中位置, (略) 線便捷,有合理的就學距離。
(2)新建中小學校校址應選擇在交通方便,陽光充足、空氣流通、場地干燥、排水通暢、地勢較高的地段, (略) 政基礎設施和校內布置運動場地條件。
(3)校區應避開高層建筑的陰影區,嚴禁建設在地震、地質塌裂、暗河、洪澇等自然災害及人為風險地段和污染超標的地段。
2、校園外部環境
(1)嚴禁高壓電線、長輸燃氣管道、輸油管道及通航河道穿越或跨越學校校園;當在學校周邊敷設時,安全防護距離及防護措施應符合相關規定。
(2) (略) 場、娛樂場所、高壓變配電所、殯儀館、醫院的傳染病房及太平間等建筑。與危化品、易燃易爆場所間的距離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等現行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
(3)學校周界外25米范圍內鄰里建筑處的噪聲級不應超過《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等現行國家標準有關規定的限值。
(4)主要教學用房的 (略) 路軌的距離不應小于300米, (略) 、地上軌道 (略) 主干道的距離不應小于80米。當距離不足時,應采取有效的隔聲措施。
(5)學校周邊應有良好的交通條件,與學校毗鄰的主干道應設置適當的安全措施,以保障學生安全跨越。增設相關標志標線、安裝分隔設施、完善學校周邊監控設備等,構建步行入學安全通道。
(三)體育運動場地規劃
各學校體育場地生均指標為小學6-8平方米、初中6-11平方米,高中約11平方米。本指標為規劃低指標,如條件允許,可以大于本指標要求。
(四)校園公共綠地生均要求
學校綠地率為35%,其中集中綠地小學不宜低于2㎡/生,初中及九年制學校不小于4㎡/生,普通高中及職業高中不小于10㎡/生。
1、中心城 (略) 點布局規劃圖
2、中心城區高中布局規劃圖
3、近期建設規劃圖
4、各鄉鎮中小學布局規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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