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選聘山東牽 (略) 強制清算案
審計、評估機構的公告
2025年3月13日昌 (略) 作出(2025)魯0725清申1號裁定書,裁定受理山東濰焦 (略) 對山東牽 (略) 的強制清算申請。2025年3月25日指定山東寶都律師事務所組成清算組對山東牽 (略) 進行強制清算。
(略) 的資產和負債情況,公平保護債權人的合法利益加快推進強制清算程序,現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現公開選聘山東牽 (略) 強制清算案的審計機構、評估機構。
一、企業基本情況
山東牽 (略) (曾用名:濰 (略) ),成立于2007年,企業注冊資本#人民幣。位于 (略) 昌樂縣寶城街道溫州工業園站北街1號,是一家以從事紡織服裝、服飾業為主的企業。
二、服務范圍及服務要求
(一)審計機構
第一、 (略) 的資產、負債情況進行專項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涉及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 (略) 債權債務情況,完善債權債務清冊;
2. (略) 的財務狀況,及時、準確地調整賬目、報表;
3. 組織對公司現有財產的盤點、核查工作,處理公司資產的盤盈、盤虧及報廢工作;
4. 對公司的資產情況進行核查;
5. 配合清算組審查債權,協助清算組編制債權表;
6. (略) 和清算組要求提交審計報告;
7. (略) 和清算組的要求列席債權人會議并就有關專業問題 (略) 和債權人詢問;
8. (略) 和清算組工作的實際情況,需要審計機構提供的其他專業服務;
9. 專項審計事項包括但不限于: (略) 的財務情況, (略) 成立以來是否具有以下情形:
(1)股東出資是否到位,是否有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的行為;公司董事、監 事、高級清算組員在履行職務過程中是否存在與被審計單位及債權人的不當交 易從而損害被審計單位、其他債權人的行為;是否存在董事、監事、高級清算 (略) 獲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業財產的行為,就公司與其他關聯方的人格混同獨立發表意見;
(2)牽手娃公司、實際控制人是否存在為逃避債務而隱匿、轉移財產的行為及虛構債務或者承認不真實的債務的行為。若有上述行為,審計機構應向清算組書面說明并在審計報告中明確披露;
(3)牽手娃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關聯企業之間的大額資金往來及其性質;
(4)牽手娃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關聯 (略) 資產、利用 (略) 利益的情形;
(5)牽手娃公司為關聯企業、股東及其他第三方擔保的情況;
(6)牽手娃公司對外長期股權投資、第三方代持股權等情況;
(7)清算組根據實際情況要求的其他審計服務;
第二、對清算期間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并出具清算程序終結審計報告。
(二)評估機構
1、 (略) 的所有財產, (略) 有形資產、無形資產等,并出具財產評估報告;
2、按清算組的要求和相關規定,實地查勘、 (略) 資產;
3、 (略) 或清算組的要求,就相關財產的有關問題出具專項報告;
4、 (略) 或清算組的要求出席債權人會議,對評估報告、專項報告進行解釋、說明;
5、 (略) 或者清算組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項。
三、競選條件
1.持有國家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執業許可證;
2.報名機構營業地點在山東省境內,須書面承諾擔任本案清算、評估機構后將在昌樂縣派駐人員;
3.報名機構可以派駐的團隊成員不少于3人,其中注冊會計師不少于1人;
4.報名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近三年未因執業、經營中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等行為受到行政機關、監管機構或者行業自律組 (略) 罰或 (略) 分;
5.報名機構至少有三年以上企業審計工作經驗;
6.報名機構有破產或清算審計工作經驗的優先;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介機構和個人不得參與競選:
(1)因故意犯罪受 (略) 罰;
(2)曾被吊銷相關專業執業證書;
(3)因執業、經營中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行為,受到行政機關、監管機構或者行業自律組 (略) 罰或 (略) 分之日起未逾三年;
(4)因有重大債務糾紛或者因涉嫌違法行為正被相關部門調查的;
(5)有關法律規定可能影響其履行職責的情形。
四、工作成果提交
審計機構的所有工作成果應根據清算組要求按時提交。
五、報名時間及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2025年4月3日17:30前。
報名方式:郵寄。競聘機構向清算組提交競聘文件(密封裝袋,一式三份)。
郵寄地址: (略) 昌 (略) 18號華光大廈1106室。
聯系人:李律師,聯系方式:#。
六、選定方式
報名截止后,清算組 (略) 的指導和監督下,根據報名單位的報價、業績、工作方案等條件綜合確定審計和評估機構。未選定的機構不再通知,報名資料不再退回。
特此公告!
山東牽 (略) 清算組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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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