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略) 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等有關規定,現將本部門2024年行政許可實施情況報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
2024年, (略) (略) 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緊 (略) 委、區政府重點工作部署,統籌推進經濟發展和應急管理各項工作,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聚焦“一網通辦”,推動更多行政許可事項 (略) 辦;拓展跨省電子證照應用場景;全力 (略) 安全平穩有序運行。
二、行政許可辦理情況
2024年,完成危險化學品行政許可549家次。其中危險化學品不帶儲存設施經營單位513家次、危險化學品帶有儲存設施經營單位7家次,加油站17家次,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零售)2家次,完成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查10家次。未出現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其他違法違規的情況。
三、批后監管開展情況
(一)開展危險化學品倉庫企業風險評估
為進一步強化危險化學品倉庫企業安全風險辨識和管控,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高安全生產保障能力,我 (略) 4家危險化學品經營(帶有儲存設施)企業和1家危險化學品經營(倉儲)企業開展“上門式體檢”,共發現問題隱患55條。
(二)開展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復核
嚴格實施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審查,結合行政許可工作,對2021-2023年以來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和安全生產許可情況進行現場復核,共檢查企業項目12家次,發現問題隱患31條,已督促所有企業提交整改報告,確保問題隱患閉環。
(三)開展“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和跨部門聯合檢查
依托“雙隨機、一公開” (略) ,共對29家企業開展抽查工作;聯合海關等部門對21家涉及進口危險化學品企業開展現場查驗,構建了危險化學品領域“精準監管、協同治理” (略) 。
四、改革創新情況
(一)持續深化簡政放權
進一步修訂完善《區 (略) 關于進一步規范危險化學品行政許可審批內部流程管控的通知》( (略) 〔2024〕17號),對危險化學品行政審批流程、職責分工、時限要求進行優化;推行許可告知承諾制,對經營地址變更、法人變更等涉及前置許可事項,允許企業先行承諾出證,在嚴守許可門檻的同時,簡化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間,提升審批效率。
(二) (略) 辦全覆蓋
通過“一網通辦”平臺,實現更多行政許可事項“ (略) 辦”,企業“零跑動”辦理率100%。 (略) 提交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危險化學品使用許可證、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三同時”等項目的申請、查詢進度、下載證照,真正實現了“ (略) 、群眾少跑腿”。
(三)深化政務規范建設
著力構建全方位服務體系,深入推進“兩個集中”,新增一批政務服務事項優化辦理模式。組建專業的行政審批力量, (略) 行政審批工作的集中。全面實施幫辦制度,線上提升“小申+人工幫辦”服務能級,線下打造“領導干部幫辦+工作人員幫辦”工作機制。 (略) 班子、中層干部在許可事項辦理全過程中開展幫辦活動,解決業務辦理過程中的堵點痛點。
(四)統籌推進數字轉型
拓展“隨申碼”、“云監碼”在危險化學品監管中的應用,實現企業信息“一碼通查”,提升監管智能化水平。建立失信企業、違法企業“黑名單”制度,推動形成“守信激勵、失信懲戒” (略) 。同時,進一步加強宣傳力度,擴大群眾“隨申碼”、“云監碼”知曉程度,促進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工作科學化、精細化、智能化。
五、監督糾正情況
(一)強化組織領導,健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責任制度
高度重視黨風廉政建設,始終自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人職責,堅持把黨風廉政建設納入整體工作之中,堅持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安全監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推進,不斷完善業務工作制度和勤政廉政制度,切實將安全監管工作與黨風廉政建設的雙重責任做到位。
(二)深化學。通過危險化學品業務培訓和考核,培養專業型人才,創造“走出去”、“請進來”、 (略) ,提升危險化學品監管執法水平。加強安全監管執法人員的思想建設、作風建設和業務建設,建立健全監督考核機制。加強安全監管執法人員法律法規和執法程序培訓,堅持“凡進必考”原則,所有執法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持執法證上崗。對在崗人員每年進行一次輪訓,創 (略) ,拓展培訓渠道和手段。對新頒布危險化學品相關法律法規和重大政策要及時開展專題學習,務求領會精神,學以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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