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碼: | 2024-CY/04-0971 | 標的名稱: | (略) (略) 孫河鄉康營家園底 (略) K1R號樓102號、107號254.19平方米房屋出租 |
細分類別: | 社區商業用房 | 坐落(地址): | (略) (略) 孫河鄉康營家園 |
不動產權證證號: | 建筑面積(平方米): | 254.19 | |
房屋使用現狀: | 閑置 | 房屋用途: | |
附屬設施: | 無 |
是否存在他項權利人: | 否 | 他項權利人: | |
他項權利內容: | 相關權利人是否放棄優先權: | 否 | |
是否存在影響標的的交易的情形: | 影響標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擬出讓方式: | 出租 | 擬出讓期限(起始日): | |
擬出讓期限(終止日): | 擬出讓期限(年): | 四年 | |
擬出讓用途: | 超市、美容美發美體店、辦公室、寵物店 (不含寄養)、非學科類教培、洗衣代收等(電動車銷售維修、快遞、體驗店、殯葬、房產中介、洗浴、網吧、KTV等除外)。 |
是否掛牌: | 是 | 掛牌日期( (略) ): | 2025-03-28 |
截止日期( (略) ): | 2025-04-03 | 掛牌總金額(元): | (略).45 |
披露方式: | 北京農村 (略) (略) (略) | ||
首次項目信息發布公告期: | 10個工作日 |
信息發布類型: | 延長信息發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延牌次數: |
方式: |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其他方式描述: |
交納金額(元): | (略) | 交納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發布期結束后三個工作日 |
交納方式: | 電匯 | 處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務費后退回 |
處置方法說明: | 出讓方與受讓方約定交易保證金不作為合同價款的,農交所在產權交易合同審核通過后五個工作日內,扣取交易服務費后將交易保證金余額退回。 | 其他: |
公告價格(元): | (略).45 | 合同價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合同價款結算方式: | 場外結算 | ||
與出讓相關其他條件: | 1.租金單價4元/平方米/日(租金按建筑面積計),每2年遞增6%,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上付款。 2.履約保證金(略)元,用于維護合同正常履行,期內無違約終止時無息返還,押金先付。 3.裝修免租期為20日,裝修免租期在租期外。 4. 租賃期間,受讓方實際使用房屋所產生的物業服務費、垃圾收運費、燃氣費、水電費等各種費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不包含在本租金價格內。 5.項目在北京農村產權交易所成交日期不作為合同起租日期,具體起租日期以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為準。 6.未經出讓方書面同意并得到有關政府部門的批準,不得新建、改建、擴建地上、地下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受讓方在不改變建筑物主體結構的情況下,可以自行對建筑物進行裝修、裝飾。 7.在租賃期內,如遇征地、占地、拆違或其他原因拆除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受讓方要積極配合拆除工作,且不享受拆遷補償。 8.在租賃期內,受讓方不得在租賃物四至范圍內進行違法建設;未經集體經濟組織同意,不得擅自轉包租或擅自采取聯營、合作等形式變相轉包轉租;不得將集體經營性用房擔保貸款或借款,或作抵押幫助貸款或借款。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受讓 (略) 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或自然人,如為法人單位注冊資本不得低于(略)元且上年度凈資產不得為負,以提供的上一年度財務報表為準; 2、受讓方在中國執行 (略) 及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信息中涉 (略) 罰、黑名單信息中無不良記錄; 3、受讓方在報名前須取得出讓方簽字確認并加蓋雙方公章《現場踏勘確認書》,作為報名受讓的先決條件,一并提交農交所; 4、受讓方的受讓資格需由出讓方出具書面確認。 |
其它需要披露的內容: | 1.該標的項目業態為零售業、居民服務業、商務服務業,項 (略) 、美容美發美體店、辦公室、寵物店 (不含寄養)、非學科類教培、洗衣代收等(電動車銷售維修、快遞、體驗店、殯葬、房產中介、洗浴、網吧、KTV等除外)。 2.該標的所占土地性質為集體建設用地,規劃用途為康營家園商業配套。 3.該標的已取得《選址意見書》,尚未辦理不動產權證書,不具備消防驗收手續,受讓方應自行了解出租標的相關手續狀態并接受因此產生的風險。 4.該項目掛牌及交易后,若非原承租方成功受讓,由出讓方于15天內負責清退現有承租方并保證房屋交割至新受讓方,如因此產生糾紛或損失,由出讓方全部承擔。 5.受讓方未來納稅納統地點 (略) ,提交受讓材料時不在的須承諾在六個月內遷 (略) (略) ;如為自然人,則須承諾在六個月內 (略) 。 6.意向受讓方遞交本項目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出租房屋狀況及所有出租條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 7.受讓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證金將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 (1)受讓方提供虛假、失實材料造成出讓方和農交所損失的; (2)意向受讓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侵害出讓方合法權益的; (3)意向受讓方在繳納交易保證金后無故不推進交易或無故放棄受讓的; (4)意向受讓方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給出讓方造成損失的。 8.如遇國家征地、拆遷等不可抗力,出讓方和受讓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9.租賃期間,受讓方在經營過程中須滿足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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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辦人: | 電話: |
聯系人: | 張一帆 | 聯系電話: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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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