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牌日期:2022-12-22
項目編號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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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區平陽路西一巷育翠苑小區10幢2單元4層7號 |
資產類別 | 房產 |
轉讓方名稱 | 陽城 (略)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 | (略) |
掛牌價格 | 111.5萬元 人民幣 |
掛牌期間 | 20 |
掛牌日期 | 2022-12-22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轉讓說明事項 | 1、意向受讓方應在掛牌截止日17:00前提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人民幣33萬元至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 掛牌期滿,如只征集到一個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轉讓方式成交;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等額部分,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自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 2、本次資產轉讓為現狀交接,意向受讓方在本項目公告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全面了解,一經提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保證金,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北交所備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項目資產轉讓公告內容及標的資產的現狀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讓方若發生以不了解標的資產的現狀及瑕疵等為由發生逾期或拒絕簽署《實物資產交易合同》、拒付交易價款、放棄受讓或退還轉讓標的等情形的,即可視為違約和欺詐行為,轉讓方有權扣除其遞交的全部交易保證金,并將轉讓標的重新掛牌,由受讓方承擔相關的全部經濟責任與風險。 3、意向受讓方須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實物資產交易合同》,并于《實物資產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剩余價款及交易服務費,并同意在北京產權交易所出具實物資產交易憑證后3個工日內將收到的全部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項目成交后,受讓方需繳納成交金額1%的交易服務費至北交所指定賬戶。 4.、意向受讓方須書面承諾:(1)意向受讓方已自行了解標的房地產所在地的相關政策,符合相關部門或機構對房屋購買者設置的資格條件,同意按標的資產現狀進行受讓,對轉讓標的現狀及相關交易風險充分知悉,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并自愿承擔除因轉讓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責任與風險,不得以不了解標的資產狀況為由退還標的資產。 (2)意向受讓方同意本次標的房產交易過戶所產生的稅費(包括不限于房產稅、土地稅、流轉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等)按房產所在地房產交易規定執行,凡國家有明確規定由轉、受讓雙方各自承擔的稅費由轉、受讓各自承擔,凡國家沒有明確規定的稅費由受讓方承擔。 (3)意向受讓方同意標的資產的物管費、水電費自標的資產過戶完成之日起由本方承擔。(4)意向受讓方同意其交納至北交所的交易價款在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3個工作日內由北交所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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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