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廳擬對下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作出批復決定。為保證此次審議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3日(5個工作日)。
聯系電話:0991-*(兼傳真)
通訊地址: (略) 南湖西路215號,郵編*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 地點 | 建設 單位 | 環評 單位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公眾參與情況 |
1 | (略) 固廢綜合利用項目 | 新疆準東經濟技術開發區 (略) 現有廠區內 | (略) | (略) 新瑞鑫誠 (略) | 本項目建設內容主要為1.主體工程包括:含鋰固廢資源化處理系統、鋁灰資源化處理系統。2.公輔工程包括供水、供電、供汽、供暖、辦公區等;3.儲運工程包括:產品庫、罐區等;4.環保工程包括廢氣、廢水、噪聲、固體廢物、環境風險等污染防治工程。 | 1.大氣環境影響及擬采取的環保措施 施工期廢氣主要為施工揚塵和施工機械廢氣。采取對施工區域進行圍擋封閉;采用遮蓋、圍擋、密閉、噴灑、沖洗等防塵措施后,可減緩施工揚塵對項目區大氣環境的影響。 運營期廢氣主要有:含鋰固廢資源化處理系統產生的破碎球磨廢氣和篩分廢氣,主要污染物均為顆粒物和氟化物,廢氣通過管道和集氣罩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25米高排氣筒排放,顆粒物和氟化物排放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二級排放標準限值;浸出廢氣,主要污染物為氟化氫、氰化氫,廢氣經負壓收集后通過管道引至兩級堿洗塔凈化處理后通過25米高排氣筒排放,氟化氫和氰化氫排放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二級排放標準限值;再生耐火材料烘干廢氣,主要污染物為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燃料采用凈化后的天然氣,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排放,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滿足《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工業爐窯綜合治理方案》的限值要求;石墨、碳粉、冰晶石及再生電解質干燥廢氣,主要污染物為顆粒物,廢氣由頂部排氣孔引至各自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排放,顆粒物排放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二級排放標準限值;碳酸鋰干燥廢氣,主要污染物為顆粒物,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排放,顆粒物排放濃度滿足《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3-2015)表3排放限值;脫碳廢氣,主要污染物為硫酸霧,廢氣經氫氧化鈉堿洗塔凈化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排放,硫酸霧排放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二級排放標準限值;硫酸鈉干燥廢氣,主要污染物為顆粒物,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排放,顆粒物排放滿足《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3-2015)表3排放限值;鋁灰渣資源化處理系統產生的熔煉廢氣,主要污染物為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廢氣經1套旋風除塵+1套布袋除塵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排放,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滿足《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工業爐窯綜合治理方案》的限值要求;鋁灰渣資源化處理系統球磨篩分廢氣、混料攪拌廢氣,主要污染物均為顆粒物,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排放,顆粒物排放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二級排放標準限值;(10)食堂油煙經油煙凈化器處理后排放滿足《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中最高允許排放濃度限值; 2.水環境影響及擬采取的環保措施 施工期廢水主要為施工廢水和施工人員生活污水。施工廢水經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場地灑水降塵;生活污水排入現有地埋式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用于廠區綠化。 運營期產生的生產廢水主要為:(1)實驗廢水800噸/年、噴淋塔廢水4800噸/年、車輛/地面沖洗廢水4050噸/年,以上廢水均排入廠區擬建的生產廢水處理站處理;(2)生活污水10560噸/年,經擬建的地埋式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處置后用于廠區綠化,冬季儲存于1座2500立方米的儲存池中,冬儲夏灌。 3.聲環境影響及擬采取的環保措施 施工期噪聲主要為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噪聲,產生短期、局部影響,伴隨施工結束就會消失。 運營期噪聲源主要為破碎機、球磨機、篩分機、風機等設備的噪聲,源強范圍85~90dB(A)。合理布置噪聲源;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加強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對高噪聲設備采取隔聲降噪減震;加強綠化等措施;廠界處晝、夜噪聲預測值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功能區噪聲限值要求。 4.固體廢物影響評估 施工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有回收利用價值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定期運往當地指定的場所處置。生活垃圾定點收集后定期送至準東生活垃圾填埋場填埋處置。 運營期危廢在危廢暫存庫暫存,定期交由具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單位處置;收塵灰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產。危險廢物收集、儲存、轉移必須滿足《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和《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技術規范》(HJ2025-2012)的相關要求,危廢應分類分區儲存,危險廢物應交由有相應資質的危險廢物處理單位進行處置,并將相關資料存檔備查。 5.環境風險影響評估 本項目涉及的危險物質主要有廢機油、硫酸、浮選劑(2#油)、柴油、氰化氫、天然氣。 擬采取的主要防范措施為:在鋁灰儲存區安裝點型氣體探測器,并配置蜂鳴值較高的聲光報警器,在無有害氣體的監控室中安裝報警控制器;采用有效的通風和除塵措施,嚴禁吸煙及明火作業;在設備外殼設泄壓活門或其他裝置,采用爆炸遏制系統;單獨設置通風、排塵系統;設置圍堤等攔堵設施;加強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定期對生產設備進行巡查、檢修;對柴油、硫酸等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設置圍堰,并對易泄漏的區域地面應采用不滲透的建筑材料鋪砌地面;強化危險化學品運輸過程風險防范;建設1座有效容積1200立方米防滲事故池;完善企業現有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納入本項目,發生事故時立即啟動。 | 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的規定,通過三次網上公示、兩次刊登報紙公示和張貼告示等方式收集當地公眾意見,公示期間未收到與本項目環境影響和環境保護措施有關的建議和意見。 |
2 | (略) 年產6萬噸煤基鈉離子電池負極材料基地項目和年產6萬噸鋰電池負極材料一體化基地項目 | 項目廠址位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昌吉州吉木薩爾縣北三臺循環經濟工業園內 | (略) | 新疆兵 (略) (略) | 項目建設年產6萬噸煤基鈉離子電池負極材料(包括3條2萬t/a煤基鈉離子電池負極材料生產線)和年產6萬噸鋰離子電池負極材料(包括4.5萬t/a鋰離子電池負極材料一號產品、1萬t/a鋰離子電池負極材料二號產品、0.5萬t/a鋰離子電池負極材料三號產品),并配套建設循環冷卻水系統、空壓站、制氮站、天然氣鍋爐等公用輔助設施。項目占地面積約*.2m2。項目總投資*.16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297萬元,占總投資的1.01%。 | 1.大氣污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含塵廢氣設計采用袋式除塵器處理,含瀝青煙的廢氣采用焚燒法處理,煙氣脫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法,煙氣脫硝采用低氮燃燒+SNCR法,酸霧采用堿液噴淋,上述治理措施均屬于《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石墨及其他非金屬礦物制品制造》(HJ1119-2020)推薦的可行技術。 2.廢水防治措施 本項目廢水采取“清污分流、廢水回用”原則,對全廠廢水進行分類收集處理。生產廢水主要包括酸洗廢水、脫硫廢水、地面保潔廢水,其中酸洗廢水進入廠內污水處理站處理后循環回用不外排,脫硫廢水經脫硫循環水池中和-絮凝沉淀處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地面保潔廢水直接排入園區排水管網,最終進入北三臺工業園污水處理廠統一處理。清凈下水主要包括軟水制備系統排水、煤基鈉電負極材料純水制備系統排水,這部分排水除鹽含量稍高外,不含其他污染物,收集后直接進入廠內污水處理站MVR蒸發系統,處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職工生活污水經地埋式防滲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園區排水管網,最終進入北三臺循環經濟工業園污水處理廠統一處理。其中食堂餐飲廢水先經隔油沉淀池處理后再排入地埋式防滲化糞池處理,最終與其他生活污水一起進入北三臺循環經濟工業園污水處理廠。 3.固廢防治措施 危險廢物全部存儲在廠內自建的1座危廢暫存庫內,定期外委有相應危廢資質的單位妥善處置。一般工業固體廢物通過外售綜合利用、由廠家回收或外運至北三臺園區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填埋場處置等方式妥善處理。職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至附近生活垃圾填埋場衛生填埋。 4.噪聲防治措施 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隔聲、減振、消聲、廠區綠化、加強管理等方法控制噪聲影響。 土壤和地下水防治措施:通過采取源頭控制、分區防滲、設置土壤跟蹤監測和地下水污染監控井等措施,確保區域土壤和地下水環境不受影響。 5.風險防治措施 地面進行硬化及防滲處理,建設1座有效容積為9840m3事故應急水池。 | 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的規定,通過三次網上公示、兩次刊登報紙公示和張貼告示等方式收集當地公眾意見,公示期間未收到與本項目環境影響和環境保護措施有關的建議和意見。 |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擬做出批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決定要求聽證。
剩余會員時長將自動延長
掃描添加客服微信
暫無歷史郵箱
使用微信掃一掃關注
“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