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臨高縣城鄉一體化供水工程(一期)項目南部水廠項目產生的12500立方米砂石土轉讓 | |||||||||
項目編號 | QY*HN1125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終止掛牌 | |||||||
掛牌起始日 期 | 2024年8月5日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4年8月19日 | |||||||
標的簡況 | ||||||||||
標的坐落 | 臨高縣和舍鎮群頂村G225海榆西線旁 | |||||||||
序號 | 標的名稱 | 評估數量 (m3) | 評估值(元/m3) | 掛牌價格 (元/m3) | 保證金 (元) | |||||
1 | 臨高縣城鄉一體化供水工程(一期)項目南部水廠項目產生的12500立方米砂石土轉讓 | * | 11.66 | 11.66 | * | |||||
標的情況 | 本次轉讓砂土為位于臨高縣和舍鎮群頂村G225海榆西線旁*m3黏土。 | |||||||||
特別告知 | 1、砂石土以委托第三方出具的報告作為結算總量,按結算總量乘以成交單價計算,多退少補。 2、受讓方負責組織運輸車輛和裝卸車輛到接收地點進行接收處置物。接收過程中,受讓方必須使用手續齊全、設備完善的車輛,并符合行業部門要求的運營有關規定。處置物接收全過程的裝卸、運輸等作業安全責 (略) 面責任由受讓方全部負責,與轉讓方無關,且處置物離開接收地點后的全部風險由受讓方負責。 3、接收費用:處置物接收中產生的裝卸、運輸費用及其它交接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受讓方承擔。 4、交接標準:在處置物的交接中,受讓方認同處置物的現狀作為交接標準,轉讓方視同受讓方在競買前已現場充分了解處置物的現狀,不得對處置物的現狀提出異議而拒絕接收,接收后不得退貨。本次處置的處置物按立方為單位進行計量結算。簽訂合同之日起,視為*方向受讓方完成處置物的交接工作,處置物的后續管理等工作由受讓方負責。 5、需按成交總價的10%交納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在砂石土全部提取完畢并經轉讓方審核后10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 |||||||||
評估情況 | 評估價(元/m3) | 11.66 | ||||||||
評估基準日 | 2024年4月25日 | |||||||||
評估機構 | 評估機構:海南明盛土地房 (略) 評估報告文號:明盛評報字(2024)第0514號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
轉讓方 情 況 | 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臨高縣基礎 (略) 統一信用代碼:*1X4 注冊地:海南臨高縣 法定代表人:王群聚 | ||||||||
轉讓方 決策文件 | 臨高縣基礎 (略) 會議紀要2024年第22期 | |||||||||
行為批準或 備案機構 | / | |||||||||
轉讓方承諾 | 本次資產轉讓是轉讓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資產權屬清晰,轉讓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置權; 轉讓方轉讓資產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關批準; 轉讓方所提交的《資產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轉讓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資產交易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轉讓方義務。 | |||||||||
受讓方資格條件與交易條件 | ||||||||||
受讓方 資格條件 | 意向受讓方應為中國境內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標的按現狀轉讓,產權瑕疵及使用現狀不影響交易,與評估報告描述不一致的,以現狀為準。 2、本項目有關信息由轉讓方提供,本所對其不承擔保證及其他法律責任,轉讓方按標的現狀轉讓該標的,競買人報名即接受現狀。 3、受讓方應于項目成交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處置合同》,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4、競價結束后受讓方的競買保證金在扣除交易服務費后,余款轉為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按成交總價的10%提取,多退少補。 | |||||||||
標的交割 | 按《處置合同》約定辦理 | |||||||||
交易價款及保證金 支付方式 | 1、成交價款一次性支付; 2、2024年8月19日17:00前須提交報名資料,繳納競買保證金,公告期內意向受讓方應繳納至海南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繳納截止時間:2024年8月19日17:00。 3、成交后,保證金扣除交易服務費后自動轉為部分成交價款及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為轉讓總價款的10%),受讓方須在《處置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成交價款剩余部分及履約保證金全額支付到海南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4、繳納保證金賬戶: 戶名:海 (略) 開戶行:上海浦東 (略) 海口分行 賬號:提交系統審核后,請競買人按E交易系統自動發送的短信提示繳納。 | |||||||||
交易規則與報名手續 | ||||||||||
競價規則 | 1、本 (略) 絡競價的方式組織交易,價高者得。若只有一個競買人參加競價,則由該競買人按不低于掛牌底價報價后競得。 2、受讓資格經審核通過后,競買人憑E交易系統推送短信中的競價登錄賬號和密碼,在規定時間內自行登錄E交易報價系統進行競價并須申報有效價格,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確定買受人。 3、成交后,受讓方攜主體資格證明材料憑《產權受讓申請表》《網絡競價須知》及相關材料前往交易所辦理成交確認手續,簽署競價確認書,履行本公告規定的責任。 4、競買人在競價前請務必遵照海南產權交易所交易規則、《 (略) 競價交易規則》、《 (略) 產權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標的情況、競價資格、注冊報名、保證金繳納、競價操作及款項支付方式等內容。 5、重要提醒:請競買人選擇 (略) 環境,確保終端設備運 (略) 絡正常(建議 (略) 絡、臺式電腦終端)。在競價過程中,請關閉其他與本次競價無關的, (略) 絡競價操作的應用軟件。 | |||||||||
現場展示 | 1、時間:公告期內 2、地點: 臨高縣和舍鎮群頂村G225海榆西線旁 | |||||||||
報名時間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19日17:00止 | |||||||||
報名手續 | 意向受讓方須在2024年8月19 日17:00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E交易專區進行會員注冊(注冊為競買方)、報名,報名時須自行下載、填寫后上傳《產權受讓申請表》、《網絡競價須知》、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等報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掃描件,并用e交易注冊賬戶將保證金交到海南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以到賬為準)。 報名須提交如下材料: 1.《產權受讓申請表》(見附件); 2.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主體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3. 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4.其它相關材料。 備注:以上標明提供復印件的均須加蓋公章(法人)或簽字(自然人)。 | |||||||||
保證金及處置方式 | 1、競買成功的受讓方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將用于成交價款結算,競價未成功的競買人保證金,交易后3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2、意向受讓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視為違約,則所繳納的保證金將作為違約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轉讓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競買人提出意向受讓申請并經資格確認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 (2)產生1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不 (略) 絡競價程序的; (3)在網絡競價程序中包括競買人在內的各競買人均不出價的; (4)競買成交后拒絕簽署有關競價確認書的; (5)未在規定的時間內與轉讓方簽訂《處置合同》的; (6)未按照《處置合同》規定支付成交價款的; (7)競得人提供虛假文件或隱瞞事實的。 | |||||||||
服務費 | 交易服務費按成交價的2.5%計算,由受讓方承擔,實際結算數量與評估總量的誤差不影響交易服務費的繳納。 | |||||||||
競價安排 | ||||||||||
序號 | 標的名稱 | 競價開始時間 | 限時競價 開始時間 | 加價 幅度 | 延時競價周期 | |||||
1 | 臨高縣城鄉一體化供水工程(一期)項目南部水廠項目產生的12500立方米砂石土轉讓 | 8月5日9:00 | 8月20日9:00 | * | 120秒 | |||||
附件下載 | 《產權受讓申請表》《網絡競價須知》《處置合同》《實地踏勘確認書》 | |||||||||
咨詢電話 | 標的及報名咨詢:交易一部麥先生 *,交易一部孫女士* 實地踏勘聯系人:蘇經理 * 技術支持:信息部劉先生 * | |||||||||
單位地址 | (略) 國興大道61號華夏銀行大廈18樓海南產權交易所 (略) 美蘭區大英山西二街政務二期大樓二樓(原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大樓北側) (略) 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3樓6號窗口 | |||||||||
其它 |
項目名稱 | 臨高縣城鄉一體化供水工程(一期)項目南部水廠項目產生的12500立方米砂石土轉讓 | |||||||||
項目編號 | QY*HN1125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終止掛牌 | |||||||
掛牌起始日 期 | 2024年8月5日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4年8月19日 | |||||||
標的簡況 | ||||||||||
標的坐落 | 臨高縣和舍鎮群頂村G225海榆西線旁 | |||||||||
序號 | 標的名稱 | 評估數量 (m3) | 評估值(元/m3) | 掛牌價格 (元/m3) | 保證金 (元) | |||||
1 | 臨高縣城鄉一體化供水工程(一期)項目南部水廠項目產生的12500立方米砂石土轉讓 | * | 11.66 | 11.66 | * | |||||
標的情況 | 本次轉讓砂土為位于臨高縣和舍鎮群頂村G225海榆西線旁*m3黏土。 | |||||||||
特別告知 | 1、砂石土以委托第三方出具的報告作為結算總量,按結算總量乘以成交單價計算,多退少補。 2、受讓方負責組織運輸車輛和裝卸車輛到接收地點進行接收處置物。接收過程中,受讓方必須使用手續齊全、設備完善的車輛,并符合行業部門要求的運營有關規定。處置物接收全過程的裝卸、運輸等作業安全責 (略) 面責任由受讓方全部負責,與轉讓方無關,且處置物離開接收地點后的全部風險由受讓方負責。 3、接收費用:處置物接收中產生的裝卸、運輸費用及其它交接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受讓方承擔。 4、交接標準:在處置物的交接中,受讓方認同處置物的現狀作為交接標準,轉讓方視同受讓方在競買前已現場充分了解處置物的現狀,不得對處置物的現狀提出異議而拒絕接收,接收后不得退貨。本次處置的處置物按立方為單位進行計量結算。簽訂合同之日起,視為*方向受讓方完成處置物的交接工作,處置物的后續管理等工作由受讓方負責。 5、需按成交總價的10%交納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在砂石土全部提取完畢并經轉讓方審核后10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 |||||||||
評估情況 | 評估價(元/m3) | 11.66 | ||||||||
評估基準日 | 2024年4月25日 | |||||||||
評估機構 | 評估機構:海南明盛土地房 (略) 評估報告文號:明盛評報字(2024)第0514號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
轉讓方 情 況 | 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臨高縣基礎 (略) 統一信用代碼:*1X4 注冊地:海南臨高縣 法定代表人:王群聚 | ||||||||
轉讓方 決策文件 | 臨高縣基礎 (略) 會議紀要2024年第22期 | |||||||||
行為批準或 備案機構 | / | |||||||||
轉讓方承諾 | 本次資產轉讓是轉讓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資產權屬清晰,轉讓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置權; 轉讓方轉讓資產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關批準; 轉讓方所提交的《資產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轉讓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資產交易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轉讓方義務。 | |||||||||
受讓方資格條件與交易條件 | ||||||||||
受讓方 資格條件 | 意向受讓方應為中國境內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標的按現狀轉讓,產權瑕疵及使用現狀不影響交易,與評估報告描述不一致的,以現狀為準。 2、本項目有關信息由轉讓方提供,本所對其不承擔保證及其他法律責任,轉讓方按標的現狀轉讓該標的,競買人報名即接受現狀。 3、受讓方應于項目成交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處置合同》,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4、競價結束后受讓方的競買保證金在扣除交易服務費后,余款轉為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按成交總價的10%提取,多退少補。 | |||||||||
標的交割 | 按《處置合同》約定辦理 | |||||||||
交易價款及保證金 支付方式 | 1、成交價款一次性支付; 2、2024年8月19日17:00前須提交報名資料,繳納競買保證金,公告期內意向受讓方應繳納至海南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繳納截止時間:2024年8月19日17:00。 3、成交后,保證金扣除交易服務費后自動轉為部分成交價款及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為轉讓總價款的10%),受讓方須在《處置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成交價款剩余部分及履約保證金全額支付到海南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4、繳納保證金賬戶: 戶名:海 (略) 開戶行:上海浦東 (略) 海口分行 賬號:提交系統審核后,請競買人按E交易系統自動發送的短信提示繳納。 | |||||||||
交易規則與報名手續 | ||||||||||
競價規則 | 1、本 (略) 絡競價的方式組織交易,價高者得。若只有一個競買人參加競價,則由該競買人按不低于掛牌底價報價后競得。 2、受讓資格經審核通過后,競買人憑E交易系統推送短信中的競價登錄賬號和密碼,在規定時間內自行登錄E交易報價系統進行競價并須申報有效價格,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確定買受人。 3、成交后,受讓方攜主體資格證明材料憑《產權受讓申請表》《網絡競價須知》及相關材料前往交易所辦理成交確認手續,簽署競價確認書,履行本公告規定的責任。 4、競買人在競價前請務必遵照海南產權交易所交易規則、《 (略) 競價交易規則》、《 (略) 產權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標的情況、競價資格、注冊報名、保證金繳納、競價操作及款項支付方式等內容。 5、重要提醒:請競買人選擇 (略) 環境,確保終端設備運 (略) 絡正常(建議 (略) 絡、臺式電腦終端)。在競價過程中,請關閉其他與本次競價無關的, (略) 絡競價操作的應用軟件。 | |||||||||
現場展示 | 1、時間:公告期內 2、地點: 臨高縣和舍鎮群頂村G225海榆西線旁 | |||||||||
報名時間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19日17:00止 | |||||||||
報名手續 | 意向受讓方須在2024年8月19 日17:00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E交易專區進行會員注冊(注冊為競買方)、報名,報名時須自行下載、填寫后上傳《產權受讓申請表》、《網絡競價須知》、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等報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掃描件,并用e交易注冊賬戶將保證金交到海南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以到賬為準)。 報名須提交如下材料: 1.《產權受讓申請表》(見附件); 2.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主體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3. 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4.其它相關材料。 備注:以上標明提供復印件的均須加蓋公章(法人)或簽字(自然人)。 | |||||||||
保證金及處置方式 | 1、競買成功的受讓方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將用于成交價款結算,競價未成功的競買人保證金,交易后3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2、意向受讓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視為違約,則所繳納的保證金將作為違約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轉讓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競買人提出意向受讓申請并經資格確認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 (2)產生1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不 (略) 絡競價程序的; (3)在網絡競價程序中包括競買人在內的各競買人均不出價的; (4)競買成交后拒絕簽署有關競價確認書的; (5)未在規定的時間內與轉讓方簽訂《處置合同》的; (6)未按照《處置合同》規定支付成交價款的; (7)競得人提供虛假文件或隱瞞事實的。 | |||||||||
服務費 | 交易服務費按成交價的2.5%計算,由受讓方承擔,實際結算數量與評估總量的誤差不影響交易服務費的繳納。 | |||||||||
競價安排 | ||||||||||
序號 | 標的名稱 | 競價開始時間 | 限時競價 開始時間 | 加價 幅度 | 延時競價周期 | |||||
1 | 臨高縣城鄉一體化供水工程(一期)項目南部水廠項目產生的12500立方米砂石土轉讓 | 8月5日9:00 | 8月20日9:00 | * | 120秒 | |||||
附件下載 | 《產權受讓申請表》《網絡競價須知》《處置合同》《實地踏勘確認書》 | |||||||||
咨詢電話 | 標的及報名咨詢:交易一部麥先生 *,交易一部孫女士* 實地踏勘聯系人:蘇經理 * 技術支持:信息部劉先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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