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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期北A * 層 * 、 * 、 * 、 * 、 * 、 * 號 (略)
項目名稱 | (略) * 期北A * 層 * 、 * 、 * 、 * 、 * 、 * 號房屋租賃 | |||||||||
項目編號 | * AYYCJ * 3 | |||||||||
委托方 | (略) 市 (略) 區國有 (略) | |||||||||
委托方承諾 | 委托方承 (略) (略) 了必要的審批程序,保證本公告的內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遺漏、虛假陳述或嚴重誤導,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 | |||||||||
公告、競價期限 | 1.公告期: * 日9: * 始至 * 日 * : * 止。 2.網絡競價自由報價期: * 日9: * 始至 * 日 * : * 止,自由報價期滿進入限時報價期,限時報價周期為 * 秒。 3、標的每輪加價幅度: * 元/年或其整數。 | |||||||||
* 、出租標的情況 | ||||||||||
出租標的 | 所在層數 | 結構 | 房屋 用途 | 建筑面積(㎡) | 租期(年) | 首年租金底價(萬元) | 交易保證金(萬元) | |||
(略) * 期北A * 層 * 、 * 、 * 、 * 、 * 、 * 號 | 第 * 層 | 框架 | 商業 | * . * | 3 | 3. * | 0.5 | |||
1.標的坐落位置:長 (略) 大街與 (略) 路 (略) ; 2.標的權屬情況:無房產證,無土地證,房產面積為委托單位測繪面積。租賃標的無權屬糾紛,委托 (略) 標的的權屬證明和租賃證明,方便承租人辦理相關證照; 3.標的漏水等有關瑕疵需由意向承租 (略) 了解清楚。 | ||||||||||
房屋租賃用途要求 | 1.租賃房屋的用途為商業。 2.承租人使用租賃房屋不得從事廢品回收及產生噪音和刺激性氣味的業態項目,不得經營或存放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在安全隱患、污染擾民、不得從事違法項目。 3.如承租人準備經營餐飲、賓館、網咖和 (略) 業的,須在投 (略) 向生態環境、住建(消防) (略) (略) (略) 門了解標的房屋是否能取得相關許可,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諾和保證。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預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約的, (略) (略) 承擔,與委托方無關。 4.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預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約的, (略) 承擔責任。 | |||||||||
租金及履約保證金支付 | 租金每3個月支付 * 次,年租金遞增比例3%。先支付后使用,免租金裝修期 * 天。 履約保證金為成交后 * 個月租金之和,履約保證金在合同簽訂生效前提交,合同終止且無承租人責任后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 | |||||||||
* 、對意向承租人資格的要求 | ||||||||||
1.凡依法設立、有效存續的境內企事業法人、其他組織和具 (略) 為能力的自然人,符合下列情形之 * 的,除法律規定外,均可參與項目登記及競價: (1)公告截止日前兩年內未被 (略) 轄縣(市)公共資源交 (略) (略) 為記 (略) 為記錄累計未滿 * 分的。 (2)最近 * 次被 (略) 轄縣(市)公共資源交 (略) (略) 為記錄累計記分達 * 分(含 * 分) (略) 截止日超過6個月。 (3)最近 * 次被 (略) 轄縣(市)公共資源交 (略) (略) 為記錄累計記分達 * 分(含 * 分) (略) 截止日超過 * 個月。 (4)最近 * 次被 (略) 轄縣(市)公共資源交 (略) (略) 為記錄累計記分達 * 分(含 * 分) (略) 截止日超過 * 個月。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登記及競價。 | ||||||||||
* 、承租條件 | ||||||||||
( * ) (略) (略) 踏勘出租標的,就出租標的相關情況主 (略) ,自行了解使用該房屋可能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及市政規定;完成報名的意向承租人都視同已實地踏勘出租標的,確認了標的范圍、面積并認可租賃要求等,自愿承擔因上述原因導致的 * 切后果和法律責任。 ( * )本 (略) 列示的標的建筑面積僅作參考,以實際移交面積為準, (略) 所列示面積不符的,不調整成交價格。出租面積之外的建筑物、附屬物(如道路、綠化、空地、 (略) 等)均不在出租范圍內,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諾及服務。 ( * )租賃期內,承租人負責租賃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擔租賃房屋發生的水、電、燃氣、通訊(網絡)、垃圾清運、物業管理、停車等相關費用。 ( * )《房屋租賃合同》期滿或終止時,承租人投入的裝修、 (略) 分無 (略) 有和使用,并將租賃房屋在合同終止后 * 日內交還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補償要求。 ( * )其他未 (略) 附《房屋租賃合同》。 ( * )特別說明:1.租賃期間,出租房屋發生的稅、水、電、燃氣、通訊、垃圾清運費以及其他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2.租賃期內,承租 (略) 裝修、裝潢時,裝修、裝潢方案需經出租人書面同意,但裝修不得改動或者破壞房屋的結構。如有損壞或擅自改動,承租人應立即負責恢復原狀,如給出租人或第 * 人造成損失,承租人應承擔賠償責任。租賃房屋的裝修、裝潢工 (略) (略) 承擔。出租人對承租人 (略) 分不負有修繕義務。 3.租賃期內,承租人應做好安全生產、消防、用電、防盜等工作,須按安全管理規定足額配備消防器具,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動用明火作業,不得擠占消防通道。租賃期內租賃房屋的日常維護、安全管理等工作及產生的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租賃期內,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分租、 (略) 承租房屋。 5.租賃期內,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減免房租。 6.因法律、法規或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賃房屋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實際租賃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實際天數計算,多退少補。承租人對租賃房屋裝修、 (略) 獲得的拆遷補償由承租人享有。 7.《房屋租賃合同》有效期屆滿或終止時,承租人投資的裝修、裝潢改造須保持現狀不得損毀,并完 (略) 承租房屋在 * 日內交還出租人,且不得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補償要求。 因承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承租人投入的裝修、裝潢 (略) 有和使用,且不得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補償要求。 8.租賃期滿,如出租人房屋不再出租,出租人在租賃期滿之日起 * 日前書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應在租賃期滿之日起 * 日內將承租房屋交還給出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補償要求。 租賃期滿,如出租人房屋繼續對外租賃,承租人未參加競租或參加競租但最終未能中標,承租人應在租賃期滿之日起 * 日內將承租房屋交還給出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補償要求。 9. (略) (略) 查看租賃房屋,自行了解相關政策及規定,自行承擔因政策變化帶來的 * 切后果及責任, (略) 截止前提出。凡參加競租者都視同已經實地踏勘,確認了租賃房屋范圍、面積并認可租賃房屋現狀及租賃要求,出租人及 (略) 市 (略) 區公共資源 (略) 無義務承擔任何責任。 * . (略) 及所附《房屋租賃合同》 (略) 條款,并自承租人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出租人在 (略) 市 (略) 區國有 (略) 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 ||||||||||
* 、承租人確定方式 | ||||||||||
(略) 絡動態報價,有效最高報價者得的方式確定承租人( (略) 底價的最高報價,由于系統故障造成競價中止時的最高報價不作為有效最高報價。) | ||||||||||
* 、意向承租人參與方式 | ||||||||||
交易主體庫登記 | 意向承租人須完成交易主體庫登記申請方可參與本項目登記。具體方式如下: 1.意向承租人為企業的,須憑借第 * 方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簽發的電子簽名認證證書(以下簡稱:CA)直接登錄 (略) 公 (略) 電子服務系統(網址:http:/ *** )。初次通過CA登錄電子服務系統的交易主體進入首頁后選擇“CA登錄”。 2.意向承租人為自然人的,點擊 (略) 公 (略) 電子服務系統(網址:http:/ *** )下方的“安 (略) (略) 登錄 ”通過安 (略) 跳轉登錄。 具體流程參見 (略) 公 (略) 網站(網址:http:/ *** )“辦事指南”-《交易主體登記指南(投標人)》。 | |||||||||
項目登記 | 1.登錄:完成主體庫登記的意向承租人,直接登錄 (略) 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http:/ *** )。進入后選擇點擊“ (略) 公 (略) 電子交易系統”,確認系統跳轉至 (略) 公 (略) 電子交易系統。 2.登記:頁面跳轉至 (略) 公 (略) 電子交易系統后,點擊左上角的“產權交易”欄目,點擊“網上登記”,在“登記中”列表中選擇有意向的標的點擊“我要競價”。意向方可選擇 * 個或 (略) 登記。登記申請時填寫的保證金繳款賬戶須與意向方實際繳納 (略) 賬戶 * 致。填寫后點擊“添加保存”完成項目登記。 | |||||||||
交納交易保證金 | 意向承租人登記成功后,須通過項目登記時填寫的己方賬號以轉賬的方式足額匯入標的對應的交易保證金。 不得通過現金匯款、支付寶、微信等方式繳納交易保證金。(因使用錯誤繳款方式造成的競價保證金無法退還或遲延退還, (略) 市 (略) 區公共資源 (略) 不承擔任何責任。) 保證金賬號如下:
保證金支付完成后,意向承租人可登 * (略) 公 (略) 電子交易系統點擊“保證金查詢”查看保證金支付狀態。若顯示“未支付”,可點擊查詢按鍵刷新支付狀態。若刷新后保證金支付狀態仍顯示“未支付”的,(1)請意向方核對自己的轉賬信息是否正確;(2)請核對交易系統中的保證金繳款賬號是否填寫正確,如果以上信息核對正確仍查詢不到 (略) 財務聯系。 注意事項:保證金支付以到賬時間為準, (略) 截止時間前到賬, (略) 截止時間時自動關閉。如因賬號錯誤、保證金數額不足、保證金未在規定時間內到賬、現金繳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記及競價成功, (略) 市 (略) 區公共資源 (略) 不承擔任何責任。 | |||||||||
* 、競價結束后相關程序 | ||||||||||
成交公告及《成交確認書》 | 競價結束且無異常情況, (略) ; 競價結束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承租人為企業的委 (略) 授權書(并攜帶身份證)等相關材料、承租人為自然人的攜帶本人身份證到新安江路和漕沖路交口 (略) 建設大廈 * 樓, (略) 市 (略) 區公共資源 (略) 領取《成交確認書》。 | |||||||||
(略) 置 | ( * ) (略) 結束后,承租人在領取《成交確認書》前須向招標代理機構繳納足額交易服務費,可以轉帳(同城)、電匯(異地)方式;承租人繳納的競價保證金在合同簽訂生效并至 (略) 市 (略) 區公 (略) 備案后5個工作日內原額原途徑返還, (略) 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原額原途徑返還。 ( * )保證金只退還至意向承租人繳款賬戶。因收款人與意向承租人名稱不 * 致造成的競價保證金無法退還或遲延退還, (略) 市 (略) 區公共資源 (略) 不承擔任何責任。 ( * ) (略) 門調查認定出現下列情形 (略) 為,交易保證金不予返還,并轉至委托方指定的賬戶。 1.超過規定時間無正當理由不領取《成交確認書》的及未足額繳納交易服務費的; 2.意向承租人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成交資格或實現其他非法目的; 3.意向承租人之間相互串通的; 4.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當手段影響和干擾其他意向承租人參與交易活動的; 5.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資格的; 6.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約定交納履約保證金或簽定《房屋租賃合同》的。 | |||||||||
異議方式 | (略) 有異議, (略) 發布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 (略) 市 (略) 區公共資源 (略) 提出質疑(異議),異議材料遞交地址:新安江路和漕沖路交口 (略) 建設大廈 * 樓, (略) 市 (略) 區公共資源 (略) ,聯系電話: *** 。 ( * )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姓名、地址、有效聯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的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姓名;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異議人本人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明;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 * )有下列情形之 * 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 (略) 異議項目競標人的; 2、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3、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4、異議事項 (略) 理、 (略) 政訴訟程序的。 | |||||||||
交易服務費收取 | 承租人應按第 * 年實際月租金 * %的標準 * 次性向 (略) 市 (略) 區公共資源 (略) 支付交易服務費。不足 * 元的,按 * 元收取。 | |||||||||
* 、其他說明 | ||||||||||
( * ) (略) 的意向承租人,均應于公告截止日前3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形式(包括書面文字、傳真等)向 (略) 市 (略) 區公共資源 (略) 提出。逾期遞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 * ) (略) 進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 (略) 上及時發布(網址:http:// ggzy. *** ), (略) (略) 分,對意向承租人具有約束力。意向承租 (略) 查。 (略) 市 (略) 區公共資源 (略) 不承擔意向承租人未及時關注相關信息的責任 ( * )在公告截止時間前, (略) 市 (略) 區公共資源 (略) 可以視具體情況,延長公告截止時間, (略) 。 | ||||||||||
* 、聯系方式 | ||||||||||
現場踏勘(委托方) | 聯系人:劉工,聯系電話: *** | |||||||||
企業庫注冊 | 聯系電話: *** | |||||||||
項目負責人 | 聯系人:施工,聯系電話: *** ( (略) 建設大廈 * 樓, (略) 市 (略) 區公共資源 (略) ) | |||||||||
技術支持 | *** , *** | |||||||||
本項目意向 (略) , (略) ,并針對 (略) 咨詢。 本公告為本項目唯 * 法定文書, (略) 為準。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釋權歸 (略) 市 (略) 區公共資源 (略) 。 |
圖 * : (略) 在位置(僅供參考,以實地踏勘為準)
圖 * : (略) 在建筑物外觀(僅供參考,以實地踏勘為準)
(略) 市 (略) 區公共資源 (略)
附件1:
網絡動態報價須知
1、本次房屋公開出租項目競價是依照《 (略) 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條例》和《關于進 * 步規范我市國有(集體)資產出租管理工作的意見》的有關規定組織實施。本次房屋公 (略) 絡動態報價、有效最高報價者得的方式確定承租人。 (略) 底價的最高報價,由于系統故障和其他原因造成競價中止時的最高報價不作為有效最高報價。
2、網絡動態報價方式適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承租人參與的競價項目。
3、 (略) ( (略) )及《產權交易操作手冊》,并同意其中的各項條款和要求。意向承租人進入 (略) 報價, (略) ( (略) )及其他形 (略) 內容并無異議。
4、本次競價活動采取的動態報價由自由報價期和限時報價期組成, * 經報價,不得撤回,當其他意向承租人有更高報價時,其報價即喪失約束力。
具體流程如下:
(1)《出租公告》發出后即進入自由報價期。自由報
期意向承租方可以對意向標的充分報價, (略) 底價和現有最高有效報價。下 * 輪報價應在前輪報價的基礎上增加 * 個或幾個加價幅度。 (略) 中予以披露。
(2)自由報價期結束后,進入延時報價期。延時報價期內如無人加價,則自由報價期最高出價者即為承租人,該標的競價活動結束;延時報價周期為 * 秒,延時報價周期內如出現有效報價,則進入新的延時報價周期;在 * 個延時報價周期內如未出現有效報價,則報價結束,當前最高有效報價者即成為成交人,該標的競價活動結束。
(3)根據有關規定享有優先權的意向方,在競價過程中, (略) 使優先權將當前最高報價確認為自己的最新報價,網絡報價系統界面的報價歷史中最高報價將變為優先權人的報價,優先權人成為當前最高報價人。此時其他意向方的前次報價自動失效,其他意向方應決定是否再次報價。沒有更高報價的,交易標的由優先權人竟得。如優先 (略) 使優先權,則視為放棄優先權。
(4)結果確認。競價結束后狀態變為“競價結束”,本次報價結束,可以通過“當前最高報價人”得知您是否是最高報價人,并通過右上角“安全退出”登出系統。競價結束且無異常情況,我中心將按規定程序對本次 (略) 核查,競價結果僅作為成交依據, (略) 為準。
5、免責條款
(1)意向承租方應認真填寫注冊登記和申請競價信息。如因 (略) 填寫的信息不真實、不準確或不完整而造成其無法參與競 (略) 使優先權,我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2)意向承租方應對自己的注冊賬戶信息保密,遵守《產權交易操作手冊》,每個注冊賬戶僅供 * 名意向承租方使用。因意向承租方原因導致其注冊賬戶信息泄露而造成的 * 切后果,我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3)因意向承租方自身 (略) 絡異常等原因導致無法正常競價的,我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4)因不可抗力、軟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惡意攻擊等 (略) 站服務異常、競價活動中斷的,我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5)因委托方來函終止(中止)項目的,系統當前最高報價不作為本項目成交依據。由此造成最高報價人未能成交的,我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6、 (略) 理
(1) (略) ( (略) )內容不 * 致時,我中心有權修改競價內容、終止(中止)競價、否決競價結果,經 (略) 市公共資源交 (略) 批準可恢復競價、 (略) 。
(2)若出現本須知第5條第(4),(5)款所述情況,我中心有權中止或終止項目,經交 (略) 門批準可恢復競價, (略) 。
(3)采取中止競價活動的,我中心將全力組織相關方排除故障或解決問題,并根據實際情況盡快組織恢復或重新組織競價, (略) 通知參與報價的各意向承租方?;謴突蛑匦陆M織競價,規則如下:
①競價記錄可以恢復的,繼續報價。按暫停報價時的最高報價者及其報價作為起始狀態繼續組織報價的,意向方按照本規則第 * 章的規定繼續報價。
②如繼續報價無人應價時,則確認起始狀態的價格為成交價格,起始狀態的最高報價方為報價最高的意向方,并確定其為成交方。
③報價記錄無法恢復的,重新組織競價。
7、本須知最終解釋權歸 (略) 市 (略) 區公共資源 (略) 。
(略) 市 (略) 區公共資源 (略)
附件2:
房 屋 租 賃 合 同
房屋出租人( * 方):
房屋承租人( * 方):
合 同 簽 訂 地點:
合 同 簽 訂 時 間: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 * * 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 * 致,簽訂本合同。
第 * 條:租賃房屋的地址、面積、用途
房屋座落于間 數
建筑面積 m2 租賃用途
* 方使用租賃房屋必須符合房屋設計用途及《 (略) 市服務業環境保護管理辦法》等相關要求,若由此造成 * 方不能按預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約的,責任由 * 方承擔。
第 * 條:租賃期限
房屋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計年整。
第 * 條:履約保證金
房屋履約保證金為人民幣(¥元), * 方應在將履約保證金交付給 * 方。如 * 方承租期間無違約情況發生,該履約保證金在租賃期滿后退還 * 方(不計息);如 * (略) 為,則違約金將直接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合同期滿或合同解除后, * 方應及時結清承租期間應承擔的租金及各項費用(含違約金),否則此類款項將直接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第 * 條:房屋租金、交納方式、交納時間
( * )首年租金為人民幣(¥ 元)。遞增情況。
( * ) * 方將租金繳至 * 方指定的賬號,或按雙方書面商 (略) 支付。合同期內如 * 方需要變更租金結算賬戶,應及時將變更后的賬戶書面通知 * 方。
( * ) * 方須在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 * 方繳納首期租金,計:(¥元),租金每個月支付 * 次,先支付后使用,以后每期租金應在下 * 個使用期開始日前向 * 方支付。
第 * 條:房屋交付
1、 * 方收到 * 方履約保證金及首期租金后,應于5日內將租賃房屋交付給 * 方。 * 方未及時付清應付款項的, * 方有權拒絕交付房屋且不承擔違約責任,實際 (略) 順延,由此造成的 (略) (略) 承擔;
2、 * 方原因推遲交房,則將租賃 (略) 等長時段的順延,實際租期保持不變。
3、 * 方交付租賃房屋時應保證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 (略) 于正常使用狀態(招租時另有約定的除外),《 (略) 交接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并移交房門鑰匙后視為交付完成。
第 * 條:房屋收回
1、租賃期滿或租賃合同解除后, * 方必須在租賃期滿或租賃合同解除后日內無條件將房屋歸還 * 方。
2、 * 方交還房屋時應保證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 (略) 于完好狀態,租賃期內 * 方添置的可移動 (略) 收回,但對于裝修、改造后不可移動的建筑和設施設備,須按照當時的狀況完好無償地移交給 * 方。
3、對于該房屋內 * 方未經 * 方同意遺留的物品, (略) 處置。
4、 (略) 驗收交接后在《 (略) 交接清單》上簽字, * 方收回房屋。
第 * 條:裝修改造
1、房屋租賃期間, * 方因經營需要對 (略) 裝修的, (略) 費用由 * 方承擔; (略) 裝修前必須以書面形式征得 * 方同意, * 方裝修中應確保不會破壞房屋主體結構并不得破壞或改變 * 方與相臨產權人的產權界限, (略) 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引起的產權 (略) 由 * 方承擔; * 方有權監督裝修施工過程,并有權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見。
2、如 * 方因經營需要對安全、消防、水、電、通訊等基礎設施、 (略) 改造或升級的,須事先征得 * 方的 (略) ,改造升級的施工由 * 方負責,所需各項費用均由 * 方承擔;設施改造升級后 (略) 分應在租賃結束后完好無償地移交給 * 方。
3、在房屋裝修及設施、設備改造過程中, * 方必須 (略) 管理,施工過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及經濟損失由 * 方承擔, * (略) 房屋裝修或設施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經濟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 * 條: * 方的權利義務
1、 * 方按期向 * 方收取房屋租金并出具收款票據。
2、 * 方應為 * 方提供辦 (略) 需租賃證明等相關材料。
3、 * 方對房屋主體結構的安全負責,并負責房屋主體結構日常的維修、維護。
4、 * 方按現狀提供租賃房屋現有的附屬設施、設備供 * 方使用,但不承擔合同期內此類設備的檢測、維修、使用、監管等義務,租賃期內此類設備發生安全責任事故, * 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5、在租賃期限內, * 方如以出售、贈與、互易、出資、或 (略) 或部分變更租賃房屋的產權,應提前 * 十日書面通知 * 方。
6、 * 方應保證租賃房屋無產權糾紛,如有糾紛, (略) 理并承擔相關責任,如因此給 * 方造成損失的,由 * 方負責賠償。
第 * 條: * 方的權利義務
1、 * 方經營項目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略) 門的要求辦妥相關環評、消防備案及經營證照等相關手續。
2、 * 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租金及承擔各項費用,租賃期間該房屋產生的水費、電費、衛生費、電話(網絡)費、物業管理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等各項費用 (略) 承擔。
3、 * 方 (略) 期內房屋日常維護管理、安全、消防、門前 * 包等事項并承擔產生的相應費用。
4、 * 方負責房屋附屬設施、設備使用期間的安全檢測、維護保養、故障維修等事宜,所需費 (略) 承擔。如因 * 方對設施、設備使用不當 (略) 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其責任及損失由 * 方承擔。
5、 * 方 (略) 門要求配備齊全并及時更新消防設施設備,應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略) 門對租賃房屋內安全 (略) 工作檢查時, * 方應予以配合,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等問題應及時整改。
6、如房屋主體結構需要維修、維護的, * 方須書面告之 * 方。
* 方在日常經營時應協調好與 (略) 之間的關系,同時應避免損害 * 方的權益。
7、租賃期內如 * 方出售房屋產權,則同等條件下 * 方有優先購買權;租賃 (略) 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 (略) 有權人之間仍具有法律效力。
8、合同到期前, * 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參加新 * 輪的房屋招租競標,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第十條:合同的解除
( * ) * 、 (略) 及有關承諾簽訂合同,不得擅自變更。 * 、 * (略) 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對任何因雙方擅自變更合同引起的問題和合同風 (略) 承擔。
( * )因 * 方單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 * 方應 (略) (略) 專 (略) 補償。
( * )因 * 方單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以及租賃到期合同自然解除的, * 方承租期間 (略) 實施 (略) 分, * 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補償。
( * )有下列情形之 * 的,本合同解除,按 * 方實際承租時間結算租金及各項費用, * * 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略) 任何經濟補償, * 方對于 * 方承租 (略) (略) 任何形式的補償, (略) 門、拆遷單位對于 (略) (略) 專項經濟補償,則該項裝修補 (略) 得:
1、 (略) 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范圍的。
2、 (略) 在地段整體性商業開發等需要拆除該房屋的。
3、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相關損失的。
4、其他不可預見的因素導致 (略) 的。
( * ) (略) 為之 * 的, * 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責令 (略) 搬離,此類情形 * 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對于 * (略) 實施 (略) (略) 任何補償:
1、擅自將該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給第 * 人的,與他人 (略) 經營的。
2、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日的。
3、欠繳各項費用達(¥元)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6、因 * 方自身原因, (略) 理好鄰里關系導致 * 方被投訴、起訴或陷入其他爭議、糾紛的,以及有其他損 (略) 為的。
第十 * 條: * 方違約責任
1、 * 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每延遲 * 天應按元/天的標準承擔違約賠償金。
2、 * 方未及時對房屋 (略) 維修、維護,而給 * 方造成損失的, * 方須承擔責任并賠償損失。
3、租賃期內, * 方因單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日以書面形式通知 * 方,否則須向 * 方支付違約金(¥元)。
4、如因該房屋的產權糾紛給 * 方造成損失的, * 方應負責評估損失并予以補償。
第十 * 條: * 方違約責任
1、 * 方有本合同第 (略) 列行為之 * 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并向 * 方支付違約金 (¥元)。
2、未經 * 方同意, * 方擅自 (略) 裝修或在施工中破壞房屋結構、附屬設施設備、產權界限的, * 方除有權要求損失賠償外, * 方 (略) (略) 維修復原。
3、租賃期內, * 方因單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日以書面形式通知 * 方,并向 * 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剩余租期總租金的%。
4、租賃期內 * 方未按約定時間支付租金,除須補交租金外,每遲付 * 天應按元/天標準承擔違約金。
5、租賃到期或合同解除后, * 方未按 (略) 并返還 * 方房屋的,除須按最后 * 期租金標準補交延遲交房時間段內的租金外,每延遲 * 天還應按元/天標準承擔違約金。
6、 * 方承租期內發生的違約金均直接從 * 方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略) (略) 繳納。
第十 * 條: * 方接收房屋后,該處租賃房屋、 (略) 存 (略) 安全及消防責任均由 * 方完全承擔。租期內如果發生因 * 方經營違反安全消防規定、消防器材配備不齊全、安全管理混亂且不予整改的、或對于突發安 (略) 置操作失當而造成經濟財產損失的,則視為 * (略) 為, * (略) 賠償責任及法律后果,同時 * 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 * 條:特別約定
第十 * 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如 (略) 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采取以 (略) 理:
1、 (略) 在地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2、 (略) (略) 起訴。
第十 * 條:本合同經 * 、 * 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加注合同簽訂日期)、蓋章后生效,并報 (略) 市 (略) 區公 (略) 備案。合同簽訂地點:。
本合同 * 式份,其中 * 方執份, * 方執份, (略) 門備案份。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代理人: 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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