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派鎮康和家園2棟二、三層房屋委托運營(三次)公告
項目名稱 | 上派鎮康和家園2棟二、三層房屋委托運營(三次) | ||||||||
項目編號 | 2025AEECJ# | ||||||||
委托方 | 肥西縣 (略) | ||||||||
委托方承諾 | 委托方承諾本次轉讓行為已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保證本公告的內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遺漏、虛假陳述或嚴重誤導,并對其內容及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 | ||||||||
交易監督部門 | 肥西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
公告、 競價期限 | 1.公告期:2025年4月8日9:00始至2025年4月27日17:30止。 2.網絡連續競價自由報價期:2025年4月8日9:00始至2025年4月28日10:00止,自由報價期滿進入延時競價期,延時競價周期為180秒。 | ||||||||
一、運營標的情況 | |||||||||
運營標的 | 層數 | 結 構 | 建筑面積(㎡) | 運營期限(年) | 運營底價 (萬元/年) | 交 易 保 證 金(萬元) | |||
上派鎮康和家園2棟二、三層房屋 | 第二層至第三層 | 框架 | 2494.12 | 5 | 59.436 | 23.8 | |||
1、本次運營標的位于肥西縣上派鎮康和家園2棟,產權屬肥西縣 (略) ; 2、標的房屋權屬情況:無不動產權證,運營標的無權屬糾紛,委托方將 (略) 標的的權屬證明和運營證明,方便受讓方辦理相關證照; 3、本次委托運營標的按現狀移交,以實體踏勘為準,其他瑕疵情況需由意向受讓方現場踏勘時自行了解清楚并聯系委托方。 | |||||||||
運營用途要求 | 1.本項目運營標的用途 商 業 2.受讓方運營上述房屋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如由此造成受讓方不能按預想的方案開展經營活動并導致運營合同不能履約的,責任由受讓方承擔。 | ||||||||
運營費用及履約保證金支付 | 1.運營費用每12個月支付一次,前兩年運營費用均為成交價,自第三年開始在上一年實際運營費的基礎上遞增5%。先支付后使用,本項目給予免運營費裝修期 3個月(運營期外)。 2.履約保證金為成交后首年三個月運營費用之和,受讓方應在《成交確認書》出具之日起30日內(合同簽訂前)向委托方提交履約保證金。 | ||||||||
二、對意向受讓方資格的要求 | |||||||||
1.凡依法設立、有效存續的境內企事業法人、其他組織, (略) 及其所轄縣(市)、區( (略) )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的,或被記不良行為記錄(以公布日期為準),但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參與項目登記及競價: (1)公告截止日前(含當日)6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0分的; (2)公告截止日前(含當日)12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5分的; (3)公告截止日前(含當日)18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0分的; (4)公告截止日前(含當日)24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5分的。 2.本項目不接受自然人和聯合體登記及競價。 | |||||||||
三、運營要求 | |||||||||
(一)意向方應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現場踏勘運營資產,就運營資產的相關情況主動向委托方咨詢,自行了解運營該資產可能涉及的相關 (略) 政規定;完成報名的意向人都視同已實地踏勘運營資產,確認了運營資產范圍、面積并認可運營要求等,自愿承擔因上述原因導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 (二)本次委托運營資產的建筑面積僅作參考,以實際移交面積為準,實際移交面積與本公告所列示面積不符的,不調整成交價格。運營面積之外的建筑物、附屬物( (略) 、綠化、空地、停車場等)均不在運營范圍內,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諾及服務。 (三)運營期間,受讓方須提前以書面方式向委托方報備擬入駐業態,征得委托方書面批復后,方可入駐。 (四)運營期內,運營房屋必須由成交人本人經營,未經委托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轉讓經營管理權。 (五)運營期內,受讓方負責運營資產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擔運營資產發生的水、電、燃氣、通訊(網絡)、垃圾清運、物業管理、停車等相關費用。 (六)運營期內,受讓方對運營資產進行裝修、裝潢時,裝修、裝潢方案須經委托方書面同意,且裝修、裝潢不得改動或破壞房屋結構。如擅自改動或破壞房屋結構,受讓方應立即恢復原狀,給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損失應由受讓方承擔賠償責任。運營資產的裝修、裝潢費用及運營期內房屋的維修費用全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七)運營期內,受讓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減免運營費用。如因 (略) 政規定需要拆除或改造運營資產而導致合同解除的,運營費用按照實際運營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實際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八)《委托運營合同》期滿或終止時,受讓方投入的裝修、裝潢部分無償歸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將運營資產在合同終止后10日內交還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補償要求。 (九)受讓方應在《成交確認書》出具之日起30日內與委托方簽訂委托運營合同。合同生效后交易雙方須按照合同約定辦理備案手續。 (十)運營期內,成交人不得從事產生煙塵、噪音、刺激性氣味、污染及有礙 (略) 環境的經營項目。 (十一)運營期內,成交人須 (略) 物業日常管理。 (十二)其他未盡事宜詳見所附《委托運營合同》。 | |||||||||
四、受讓方確定方式 | |||||||||
本 (略) 絡連續競價,最高報價者得的方式確定受讓方,最終成交結果以成交公告為準。 注:最高報價是指不低于公告底價的最高報價,由于系統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競價中止時的最高報價不作為本項目最高報價。 | |||||||||
五、意向受讓方參與方式 | |||||||||
交易主體庫登記 | 意向受讓方須完成交易主體庫登記申請方可參與本項目登記。具體方式如下: 1.意向受讓方為企業的,須憑借第三方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簽發的電子簽名認證證書(以下簡稱:CA)直接登錄安徽(區域)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網址:http://**)。 | ||||||||
項目登記 | 完成主體庫登記的意向受讓方,直接登錄安徽(區域)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網址:http://**),進入后選擇點擊“ (略) 電子交易系統”;頁面跳轉至“ (略) 電子交易系統”后,點擊左上角的“產權交易”欄目,進入“網上登記”一欄,在“登記中”列表中選擇有意向的標的點擊“?”按鈕進行登記申請,意向受讓方可選擇一個或多個標的進行登記。登記申請時填寫的保證金繳款賬戶須與意向受讓方實際繳納保證金的銀行賬戶一致。 | ||||||||
交納交易保證金 | 意向受讓方登記成功后,須通過企業庫注冊時填寫的己方賬號以轉賬的方式足額匯入標的對應的交易保證金。不得通過現金、支付寶、微信等方式繳納交易保證金。 保證金賬號如下:
保證金支付完成后,意向受讓方繼續在“產權交易”欄目中點擊“保證金查詢”查看保證金支付狀態。若顯示“未支付”,可點擊查詢按鍵刷新支付狀態。若刷新后保證金支付狀態仍顯示“未支付”的,意向受讓方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時聯系技術電話支持(0551-#、#)進行反饋。 注意事項:保證金支付以到賬時間為準,意向受讓方須確保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在公告截止時間前到賬,網上登記系統將在到達公告截止時間時自動關閉。如因賬號錯誤、保證金數額不足、保證金未在規定時間內到賬、現金繳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記及競價成功,肥西縣公共 (略) 不承擔任何責任。 | ||||||||
項目競價 |
重要提示:請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瀏覽器登錄競價系統,否則可能導致異常。 (略) 環境可能存在的時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受讓方應盡量在自由報價期內充分報價,在延時競價期內及時報價。 | ||||||||
注:意向受讓方須在公告期內完成注冊、登記及保證金繳納手續,因未在規定時間完成上述手續造成無法參與競價的,肥西縣公共 (略) 不承擔任何責任。上述注冊、登記及競價等具體操作流程請參見本公告電子附件《產權交易操作手冊》。 | |||||||||
六、競價結束后相關程序 | |||||||||
成交公告及《成交確認書》 | 競價結束且無異常情況,肥西縣公共 (略) (略) 站上發布成交公告。 《成交確認書》領取時間:成交公告發布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 《成交確認書》領取地址:肥西縣上 (略) (略) 交叉口肥 (略) 3號樓2樓肥西縣公共 (略) 產權交易部; 《成交確認書》領取要求:受讓方為企業的須派專人攜帶單位介紹信(或公司授權書)、本人身份證。 | ||||||||
交易 (略) 置 | 1. 按公告要求確定受讓方后,在合同簽訂并 (略) 綜合科備案后五個工作日內退還受讓方的競價保證金,其他意向受讓方的競價保證金在受讓方確定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辦理退還手續。 2.保證金只退還至意向受讓方繳款賬戶。因收款人與意向受讓方名稱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證金無法退還或遲延退還,肥西縣公共 (略) 不承擔任何責任。 3.經監督部門調查認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為,交易保證金不予返還,交易保證金扣除交易雙方交易服務費后,余款轉至委托方指定的賬戶。 (1)意向受讓方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成交資格或實現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受讓方之間相互串通的; (3)意向受讓方采取不正當手段影響和干擾其他意向受讓方參與交易活動的; (4)受讓方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資格的; (5)受讓方未按交易文件約定交納履約保證金或簽定《委托運營合同》的。 | ||||||||
異議方式 | 若對成交公告有異議,可自成交公告發布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肥西縣公共 (略) 提出異議,異議材料遞交地址:肥西縣上 (略) (略) 交叉口肥 (略) 3號樓2樓肥西縣公共 (略) 產權交易部,聯系電話:0551-# (一)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姓名、地址、有效聯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的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姓名;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異議人本人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明;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是所異議項目競價人的; 2.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3.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4.異議事項已進 (略) 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異議人對異議答復不滿意或未在規定時間內答復的,異議人可以在答復期滿后10日內以書面形式向肥西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提出投訴。 | ||||||||
交易服務費收取 | 受讓方應在收到成交確認書前一次性向肥西縣公共 (略) 支付交易服務費,交易服務費按“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 以成交總價(運營期內的總費用)為收費基數:標的成交總價在#元及以下的,收取比例為1.5%;超過#元至#元的部分,收取比例為0.8%;超過#元至#元的部分,收取比例為0.45%;超過#元至#元的部分,為0.25%;超過#元的部分至#萬元的部分,為0.1%;超過#萬元的部分至#萬元的部分,為0.05%;超過#萬元的部分,為0.01%。交易服務費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 ||||||||
七、其他說明 | |||||||||
1.意向受讓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時間內至肥西縣公共 (略) 項目 (略) 查閱委托方向肥西縣公共 (略) 提供的項目材料。上述材料均為參考性意見,不構成肥西縣公共 (略) 對轉讓標的的任何擔保責任。 2.任何要求澄清轉讓公告的意向受讓方,均應于公告截止日前3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形式(包括書面文字、傳真等)向肥西縣公共 (略) 提出。逾期遞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肥西縣公共 (略) 對本公告進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 (略) 站上及時發布(網址:http://**),該公告內容為轉讓公告的組成部分,對意向受讓方具有約束力。意向受讓方 (略) 查詢。肥西縣公共 (略) 不承擔意向受讓方未及時關注相關信息的責任。 4.在公告截止時間前,肥西縣公共 (略) 可以視具體情況,延長公告截止時間, (略) 站上發布變更公告。 | |||||||||
八、聯系方式 | |||||||||
現場踏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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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庫注冊 | 聯系電話:010-#轉5-2 | ||||||||
項目負責人 | 聯系人:洪 偉,聯系電話: 0551-#(肥西縣上 (略) (略) 交叉口肥 (略) 3號樓2樓肥西縣公共 (略) 產權交易部) | ||||||||
技術支持 | 0512-# | ||||||||
本項目意向受讓方如需咨詢,務必首先認真閱讀本項目公告,并針對具體條款進行咨詢。 本公告為本項目唯一法定文書,一切解釋以本公告為準。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釋權歸肥西縣公共 (略) 。 |
運營標的所在位置(僅供參考,以實地踏勘為準)
運營標的外觀圖(位于第二層至第三層,僅供參考,以實地踏勘為準)
附件1:
委托運營合同
項目編號:
項目單位(#方):肥西縣 (略)
運營單位(#方):
運營項目名稱: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項目的地址、面積、用途
一、項目座落于 。
二、面積: ㎡。
三、#方簽訂合同即視為已完成房屋現場踏勘,了解使用該房屋可能涉及的相關 (略) 政規定,確認了標的范圍、面積等。面積以實際移交面積為準,運營面積之外的建筑物、附屬物( (略) 、綠化、空地、停車場等)均不在運營范圍內,#方不提供任何承諾及服務。
第二條:運營期限
一.運營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計5年整。如運營期內#方單方解除合同,或#方違約導致#方解除合同,#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二.運營費減免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
第三條:履約保證金
一、履約保證金為人民幣: (¥ ),#方應在合同簽訂后3個工作日內繳納履約保證金,#方應在履約保證金繳納后次月提供相關收據。
二、履約保證金的保管及扣留:履約保證金由#方保管。#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物價、文明服務等規定、違反致使#方或其他第三方發生費用開支、遭受損失、欠交管理費、能源費等相關費用、或應由#方承擔商品質量責任、向#方或第三方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等,#方有權直接以履約保證金抵扣上述費用、款項。
三、履約保證金的補足:#方已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全部或部分款項而不解除合同的,#方應自接到#方通知后3日內補足已扣除的履約保證金,逾期未補足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方承擔違約責任。
四、經營期(含運營費減免期/市場培育期)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或雙方同意提前終止合同,如#方沒有任何違約行為、未清費用或被投訴、索賠,#方將自合同終止之日起3個月后,將履約保證金退還給#方。(屆時,#方應出示并交回#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收據,否則#方不予辦理)。如果自合同終止之日起3個月內,出現#方被投訴、索賠或發生需要#方承擔的費用,#方有權直接以履約保證金抵扣,將余額(如有)在相關費用結清后或者與#方經營相關的任何索賠糾紛解決后的10日內退還給#方。
第四條:運營費及其他費用
一、首年運營費為 ,遞增情況: 。運營費每12個月支付一次,先付后用。合同期內運營費包含相關稅費。
運營費及付款時間如下:
年數 | 運營期 | 運營費金額 | 付款時間 |
第一年 | 合同簽訂后3個 自然日內支付 | ||
第二年 | |||
第三年 | |||
第四年 | |||
第五年 |
二、#方應在合同簽訂后3個工作日內繳納首年度運營費,之后運營年度開始前一個月(詳見上述表格中付款時間)支付運營費,合同期內運營費包含相關稅費。
三、#方應按時支付運營費及承擔各項費用,合作期(含運營費減免期/市場培育期)間運營場地產生的水費、電費、衛生費、電話(網絡)費、物業管理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等各項費用均由#方自行承擔。
四、政府有關部門或相關行業管理部門增加收費項目或增收費用的,#方應按規定交納;如政府有關部門或公用事業單位調整有關費用的收費標準,#方應即時按調整后的標準繳納。
五、#方將房屋履約保證金及運營費付至#方如下賬號:
賬戶名稱:肥西縣 (略)
開戶行: 杭州銀行肥西支行
銀行賬號:3401 0410 6000 0332 827
第五條:場地交付
一、#方收到#方履約保證金及首年度運營費,應于收到后3日內將場地交付給#方。#方因自身原因未及時付清應付款項的,#方有權拒絕交付場地且不承擔違約責任,實際合作期(含運營費減免期/市場培育期)不進行順延,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場地收回
一、合作期(含運營費減免期/市場培育期)滿或合同解除后7個工作日內,#方應無條件將場地清空并歸還#方。
二、#方交還場地時應保證場地及附屬設施、 (略) 于完好狀態,合作期(含運營費減免期/市場培育期)內#方添置的可移動的物品可自行收回,但對于裝修、改造后不可移動的設施設備,#方可要求#方按照當時的狀況完好、無償地移交給#方,也可以要求#方恢復原樣。如#方拒絕將場地恢復原樣,#方可自行修復,所有合理必要費用(包括修復費用和修復期間#方運營費損失)由#方承擔,上述合理必要費用可從#方保證金中扣除。
三、對于該場地內#方未經#方同意遺留的物品,在通知#方后,若#方于10個工作日內不予取回,則#方有 (略) 置。
第七條:裝修改造
一、場地運營期(含運營費減免期/市場培育期)間,#方因經營需要對場地、房屋及附屬物進行裝修改造的,所需全部費用由#方承擔。
二、場地進行裝修改造前必須提交裝修方案以書面形式征得#方同意,并確保不會破壞場地內綠化及基礎設施,否則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方承擔;#方有權監督裝修改造過程,并有權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見。
三、在場地裝修及設施、設備改造過程中,#方必須加強施工現場管理,施工過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及經濟損失由#方承擔,#方對#方進行場地裝修或設施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經濟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方的權利義務
一、#方按期向#方交付場地、收取場地運營費并出具合法票據。
二、#方應為#方提供辦理經營證照所需相關證明材料。
三、#方按現狀提供場地現有的附屬設施、設備供#方使用,但不承擔合同期內此類設備的檢測、維修、使用、監管等義務,合作期(含運營費減免期/市場培育期)內此類設備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四、在合作期(含運營費減免期/市場培育期)限內,#方如以出售、贈與、互易、出資、或其他方式全部或部分變更場地內房屋的產權,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方。
五、#方對#方經營期(含運營費減免期/市場培育期)間的相關經營行為有監管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場地形象、人員形象、服務規范、衛生標準、經營證照、消防安全等方面的監管。
第九條:#方的權利義務
一、#方管理過程中,若因#方原因,出現重大過失行為或造成嚴重損失的,由#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方保證提供優質文明服務,規范經營管理,塑造良好行業形象。#方在文明創建、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等日常管理過程中,應制定嚴格的管理制度,并安排專人執行落實,因經營管理不當,被相關部門檢查通報,#方需按有關部門通報規定按期完成整改,且因此造成的損失和社會責任均由#方承擔。
三、因#方運營房屋出現的游客投訴、信訪事件均由#方承擔解釋責任并負責相關賠償。
四、#方經營項目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并根據主管部門的要求辦妥相關環評、消防備案及經營證照等相關手續。
五、#方負責合同履行期安全、消防、門前三包等事項并承擔產生的相應費用,同時簽定合同內容房屋等資產的《消防安全承諾書》。
六、#方負責場地附屬設施、設備使用期間的安全檢測、維護保養、故障維修等事宜,所需費用由#方自行承擔。如因#方對設施、設備使用不當或監管不當所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其責任及損失由#方承擔。
七、#方應按照消防部門要求配備齊全并及時更新消防設施設備。#方及上級部門對運營場地內安全消防設施進行工作檢查時,#方應予以配合,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等問題#方應及時整改。
八、#方應配備相應的運營人員,不低于 人(需提供近三個月內社保證明),如#方在合同簽訂后30日內未按上述要求配備項目團隊,#方有權解除同并上報監管部門按有 (略) 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方承擔。
第十條:合同的解除
一、合作期(含運營費減免期/市場培育期)內,#方因單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0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方,在扣除按#方實際承接運營時間應支付的運營費后,#方應將#方預交運營費的余額部分退還#方。
二、合作期(含運營費減免期/市場培育期)內,#方無故或因#方單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0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方,#方解除合同或因#方違約而#方解除合同,#方預交的運營費#方不予退回;
三、因#方單方面無故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以及運營到期合同自然解除的,#方運營期(含運營費減免期/市場培育期)間因經營需要所實施的裝修改造部分,#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補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按#方實際運營時間結算運營費及各項費用,##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互不進行任何經濟補償,#方對于#方運營期間的裝修部分不進行任何形式的補償:
1、 (略) 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范圍的。
2、因房屋所在地段整體性商業開發等需要拆除該房屋的。
3、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相關損失的。
4、 (略) 統一規劃、開發、拆遷、改造需要而終止協議的;因政府決定統一調配該房屋作為辦公用房而終止協議的;因政府決定收儲該房屋、土地,作出決定用作抵押、融資等需要該房屋而必須終止協議的。
5、其他不可預見的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場地,責令#方限期清場搬離,此類情形#方不需承擔違約責任,對于#方運營期(含運營費減免期/市場培育期)間所實施的裝修改造部分及其他損失不需進行任何補償,且#方應按照首年運營費標準補交減免期的運營費:
1、運營期(含運營費減免期/市場培育期)間如發生#方私自將該運營項目整體轉包的。
2、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運營費、保證金或其他費用達30日的。
3、因#方自身原因欠繳各項合理必要費用達#仟元整(¥#)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場地及房屋主體結構的。
5、利用該場地從事違法活動的。
6、因#方自身原 (略) 理好鄰里關系導致#方被投訴、起訴或陷入其他爭議、糾紛的,以及有其他損害#方利益行為的。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一、合作期(含運營費減免期/市場培育期)間,運營場地具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關于使用條件的強制性規定情形的,或出現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情形,#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二、未經#方同意,#方擅自對該場地及房屋進行改造或破壞場地及房屋結構、附屬設施設備、產權界限的,#方除有權要求損失賠償外,#方還須對損壞部分進行維修復原。
三、合作期(含運營費減免期/市場培育期)內#方因可歸責于#方的原因未按約定時間支付運營費和履約保證金,除須及時補交外,每遲付一天應按合同當年運營費萬分之五標準承擔違約金。
四、合作到期或合同解除后,#方因可歸責于#方的原因未按約定時間清場并返還#方場地的,除須按最后一期運營費標準補交延遲交房時間段內的運營費外,每延遲一天還應按合同年運營費萬分之五標準承擔違約金。
五、#方運營期(含運營費減免期/市場培育期)內發生的違約金均直接從#方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將另外向#方追討。
第十二條:特別約定
一、如因#方拖欠場地運營費或其他違約行為致#方采取發律師函、上門催收、訴訟或仲裁等法律手段維權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保險費、差旅費、文印費等所有費用,均由#方承擔。#方承擔上述費用,不抵充其違約金。
二、運營期(含運營費減免期/市場培育期)間如發生#方私自將該運營項目整體轉包等情況,則視為#方嚴重違約行為,在此情形下#方有權解除雙方之間的運營合同,并收回場地及房屋,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由#方承擔;如#方不能及時將整體轉包清場并按時交還#方場地,需按照雙倍標準支付首年度運營費,所造成的#方損失及相關違約賠償由#方從#方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方向#方依法追償;對于造成實際運營單位運營及裝修裝潢投入的所有損失均由#方全部承擔,對此#方沒有義務承擔任何形式的補償。
第十三條:#方接收場地后,附屬設施及所存放物品的全部安全及消防責任均由#方完全承擔。為明確并加強本場地及房屋運營期(含運營費減免期/市場培育期)內的安全及消防管理工作,##雙方簽訂本合同時必須簽訂《消防安全承諾書》。運營期(含運營費減免期/市場培育期)內如果發生因#方運營違反安全消防規定、消防器材配備不齊全、安全管理混亂且不予整改的、或對于突發安全消 (略) 置操作失當而造成經濟財產損失的,則視為#方重大違約行為,#方須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及法律后果,同時#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方所 (略) 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的未盡事宜,以及后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的補充約定或內容變更均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方工作人員與#方達成的補充協議或向#方所作所有承諾,未得到#方書面確認,對#方不發生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名(加注合同簽訂日期)、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式#份,#方執#份,#方執#份,具有同等效力。
#方(蓋章): #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附件二:
消防安全承諾書
項目單位(以下簡稱#方):肥西縣 (略)
運營單位(以下簡稱#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規定,為確保#方運營管理場地(以下簡稱場地)的消防安全,經雙方商定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 (略) 位置: 。
二、#方必須配齊消防設施、設備。
三、#方責任:
1.對使用的場地及房屋消防安全負主體責任,對場地及房屋內使用、經營活動消防安全負責。
2.應依法取得相應的經營資格,并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如需經消防部門驗收的,開業前,必須取得消防部門相應的證書,方可開業或使用。
3.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法規及各項防火規定,確保消防設施完好、消防安全疏散標志明顯。
4.負責消防設施的配置、檢查、維修、更換,并擺放在明顯位置,同時經常對從業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四懂四會”(即懂得崗位火災的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疏散逃生。)
5.禁止利用場地及房屋存放危險物品,禁止擅自安裝和改裝電源、線路。
6.嚴禁場地及房屋“三合一”(即住宿、生產、經營一體)
7.#方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報警。
8.自覺服從消防部門和#方的監督檢查,對檢查中提出的消防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
四、違約責任
1.若違反本協議書發生火災事故或引發火情,由責任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經濟損失和經濟賠償。
2.若#方管理不嚴,違反消防法規及安全管理制度,違反操作規程,引發火災事故,應由#方負全部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及承擔法律責任。
五、其它條款
1.一旦發生火情,#方有義務立即通知#方并報警,且#方有義務積極組織搶救。
六、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場地合作期(含運營費減免期/市場培育期)結束后失效。
運營單位:(蓋章) 聯系號碼:
簽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
現場交接清單
序號 | 資產名稱 | 數量 | 單位 | 價值 | 使用狀況 | 備注 |
1 | 房屋鑰匙 | 1 | 把 | / | 良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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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移交方: 接收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肥西縣 (略)
通知
:
年 月 日,你方與我司簽訂《委托運營合同》,你方運營位于 的房屋。根據合同內容第七條相關內容,你方裝修前需提交裝修方案以書面形式征得我司同意,且你方不得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
如你方在未經主管部門批準且未經我方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對房屋裝修改造。由此造成的一切風險由你方承擔。我司保留依法追究你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肥西縣 (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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