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 (略) 管理人
關于招募評估機構的公告
2025年1月9日, (略) (略) 作出(2025)豫11破申3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了萬愛珍對漯河 (略) ( (略) )提出的破產清算申請,并于2025年1月17日以(2025)豫11破3號決定書,指定河南開瑞律 (略) 管理人。
為順利推進破產清算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以下簡稱“《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現公開招募評估機構,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業基本情況
漯河 (略) 于2022年7月 (略) 市場 (略) (略) 登記成立存續至今,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MA9LKHKB54,注冊資本為*元人民幣,王艷玲認繳*元,持股比例99%;朱婭琳認繳*元,持股比例1%。住所地位于 (略) (略) (略) 東側、 (略) 南側泰華工業園3#廠房A段(西側),經營范圍為:電子專用材料制造;其他電子器件制造;玻璃制造;光學玻璃制造;光學玻璃銷售;可穿戴智能設備制造;可穿戴智能設備銷售;顯示器件制造;顯示器件銷售;智能車載設備制造;智能車載設備銷售;通訊設備銷售(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二、工作范圍、內容及要求
(一)工作范圍
本次評估范圍為 (略) 裁定受理破產清算之日(以下簡稱破產基準日)的全部資產。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本次評估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協助管理人做好對債務人接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對債務人的資產進行盤點、造冊;
2、按 (略) 的所有財產進行評估,出具評估報告;
3、根據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債權人會議;
4、根據管理人工作的實際情況,需要評估機構提供的其他專業服務。
三、報名條件
1、具備法定的從業資格;
2、報名機構應獨立完成評估工作,不得將評估工作再委托;
3、具有破產評估業務經驗;
4、近三年內沒有違法違規行為,或 (略) 罰記錄;
5、與管理人、債權人、債務人及相關人員不存在利害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判斷的關系。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1、報名機構的簡介,包括資格證書、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擬派駐評估師名單等;
2、參與破產清算或重整項目的經驗和相關案例;
3、本項目的工作方案,包括工作計劃、人員安排、完成時間等;
4、本項目的收費方案,包括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收費金額及可協商的最大折扣等;
5、報名機構認可本 (略) 不存在利益沖突等應當回避事由、提交競標文件真實合法有效且能勤勉盡職、在管理人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評估工作的書面承諾書;
6、報名機構聯系人(對接人)姓名、聯系電話、郵件送達地址等。
上述材料需準備一式五份,遞交資料是復印件的需要加蓋單位公章,準備完畢后將全部資料密封送達至 (略) 。
五、報名時間及評審時間
報名期限從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17日17時止。報名以管理人收到申報材料的時間為準。未被選中的機構申報材料不予退回。
評審方式及時間另行通知,請各申報機構及時關注管理人發布的相關信息
六、選定規則
管理人采取競爭方式選定評估機構,根據報價方案、規模、實力業績、工作方案、完成時間等綜合考慮,擇優確定一家中選機構、一家備選機構后 (略) (略) 備案,未被選中的機構不再另行通知。
七、報名地點及聯系人
報名地點: (略) (略) (略) (略) 交叉口昌建金融大廈7樓河南開瑞律師事務所。
聯系人:楊帆;聯系電話:*。
八、其他事項
1、本次公開招募系管理人依據法律法規的要 (略) (略) 同意,管理人將依法履行職責, (略) (略) 與債權人的監督與建議。
2、本次公開招募系為及時推進案件程序、參照類案辦理需求發布并遴選第三方機構備用,實際選定后并不構成對第三方機構的要約,如案件無相應需求,管理人不對此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3、中選機構須全面、嚴格按照服務合同提供服務,如在履約過程中有違約現象導致合同解除,應承擔相應責任。管理人可通知備選機構簽訂服務合同或重新組織遴選。
4、評估機構的入場時間待簽訂委托合同后以管理人通知的時間為準。
5、鑒于本案系執轉破案件,第三方機構的報酬待資產變現并實施破產財產分配時支付,但最終能否支付及支付比例管理人不予承諾和保證,本案可能面臨無報酬風險,報名前請審慎考慮。
6、本公告的最終解釋權歸漯河 (略) 管理人。
漯河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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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