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等文件規定,地塊權屬人委托江西國順 (略) 對尋烏縣城東片區D-02-13地塊土壤污染狀況第一階段調查,現將《尋烏縣尋烏縣城東片區D-02-13地塊土壤污染狀況第一階段調查報告》進行信息公示。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尋烏縣城東片區D-02-13地塊土壤污染狀況第一階段調查
(2)項目地址: (略) 尋烏縣長寧鎮三二五村學方米。本地塊原用地類型為用地性質為農用地、部分為城鎮住宅用地,現地塊規劃為居住用地,地塊未進行任何工業生產性活動。
二、調查方案
本項目調查范圍為尋烏縣城東片區D-02-13地塊,占地面積為*平方米。本次場地環境調查的階段為第一階段調查,通過收集場地歷史和現狀相關資料,對相關人員進行訪談,了解可能存在的污染種類、污染途徑、污染區域,再經過現場踏勘進行污染識別(根據收集的資料和人員訪談初步判斷污染區域并進行現場走訪踏勘)。最后對地塊基礎資料、現場踏勘和人員訪談結果進行分析,得出調查結論。
三、調查結論
尋烏縣城東片區D-02-13地塊歷史上未進行過工業生產活動,未發現內部可能對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響的污染源;周圍相鄰區域也無工業生產活動,無污染源對地塊環境質量造成明顯不利的影響,因此認為地塊的環境狀況可以接受,調查活動可以結束,無需開展第二階段地塊環境調查工作,本地塊可作為居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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