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關于2023年12月21日擬作出的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的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對下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作出批復決定。為保證此次審議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3年12月21日--12月22日(2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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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略) 健康西路505號昌吉州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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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 | 北10井區頭屯河組油藏注入井更新補鉆工程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昌吉回族 (略) | 中 (略) 開發公司 | 中勘冶金勘 (略) (略) | 擬部署2口注水更新井(井號為BD4365A、BD4373)、1口注氣更新井(井號為B012A),鉆井進尺6315m,采用二開定向井井身結構;新建2座注水井場、單井注水管線0.4km,新建1座CO2注氣井場(井場內設1座50m3CO2臥式注入罐、1座CO2注入泵橇、1座低壓放散管、1座高壓放散管);配套建設供配電、儀表自動化、給排水等。 | (一)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合理規劃占地面積,選線盡量避讓植被較多的區域,尤其避讓梭梭生長地帶,嚴格控制施工作業帶寬度;依法辦理用地手續,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生態經濟補償和恢復植被,嚴禁隨意丟棄污染物,嚴禁施工人員捕獵野生動物。施工結束后及時對臨時占地進行清理、平整,植被恢復主要靠自然恢復,減少水土流失。項目在建設過程中,嚴格落實各項管理規定,不得對項目所在區域生態環境和環境質量造成影響。 (二)大氣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現場運輸車輛低速慢行,不得超載,易起塵物料在運輸、存放時加蓋遮蓋物,最大限度防止揚塵擴散;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柴油并加強機械、車輛的維護,施工期井場邊界柴油發電機煙氣排放的污染物須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限值要求;運營期無廢氣產生。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管道試壓廢水就地用于灑水抑塵,柴油機、發電機房、材料堆場、柴油罐、巖屑收集罐存放處均鋪設HDPE防滲膜,鉆井結束后生活污水清運至吉木薩爾縣污水處理廠處理,防滲儲存池覆土填埋。運營期井下作業廢水、廢洗井液采用專用收集罐收集后送至北三臺聯合站采出水處理系統處理,達到《碎屑巖油藏注水水質指標技術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相關標準后全部回注油藏,不得外排;生活污水收集后送至吉木薩爾縣污水處理廠處理。 (四)噪聲污染防治措施。選用低噪聲設備,對噪聲較大的設備采取基礎減振措施,定期給各類機泵、運輸車輛等高噪聲設備進行保養和維修,同時加強噪聲防范,做好個人防護工作。運營期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限值要求。 (五)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井場設鉆井液不落地設備,水基鉆井巖屑采用不落地系統進行固液分離處理。分離出的液相回用于鉆井,分離出的固相即為鉆井巖屑,排至巖屑收集罐,由巖屑處置單位直接拉運進行處理,滿足《油氣田鉆井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污染物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相關要求后方可進行綜合利用;施工結束后產生的沾油廢防滲材料交由具有相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單位進行處置,嚴禁隨意丟棄;本項目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及運輸過程中應依據《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技術規范(HJ2025-2012)》的要求進行管理,轉移過程應按《危險廢物轉移管理辦法》辦理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吉木薩爾縣生活垃圾填埋場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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