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結論
(1)生態調查結果
根據現場調查,本工程已全部施工完畢,升壓站按要求建設,但尚未完成綠化工作;已對臨時施工場地進行清理并平整場地及部分恢復,但尚未完成全部生態恢復工作。預計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升壓站區、風機平臺、道路及部分臨時用地的生態恢復。
(2)污染影響調查結果
本工程不對環境排放大氣和水污染物;設置化糞池地埋式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及200m3生活污水收集池,生活污水經處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通過對廠界四周噪聲監測,監測值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1類標準要求,可見工程運營對當地聲環境基本不會產生影響;工程對生活垃圾收集后進行合理處置;對可能產生的事故廢油及廢舊蓄電池委托有資質的單位回收利用。
(3)社會影響調查結果
本工程不涉及拆遷問題;沒有給農田生產等帶來不便;風電場范圍內沒有文物古跡、旅游勝地等保護單位;風電場的建設為婁煩縣增添了一個新的景觀,可為當地發展旅游事業提供新的景點,提高了當地的景觀價值。
(4)現場檢查結果
本工程“三同時”執行情況較好,環境管理狀況良好,建成的環保措施能夠正常運轉,運轉率達到100%。
(5)驗收調查結論
婁煩縣 (略) 婁煩縣馬頭山49.5MW風電場項目(重大變動)“三同時”執行情況較好,環境管理狀況良好,建成的環保措施能夠正常運轉,運轉率達到100%。
綜合上述調查結果,本工程基本達到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建議予以通過驗收。
2、建議
在承諾期限內完成升壓站區、風機平臺、道路及部分臨時用地的生態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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