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普陀區國有土地使用權協議出讓公示
(略) 普陀區人民政府批準,我局擬以協議方式出讓1幅國有土地使用權?,F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 (略) 關于國有土地資產管理和國土資源部關于《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范(試行)》等的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將擬協議出讓地塊的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一、協議出讓地塊基本情況
區 | 地塊名稱 | 地塊 位置 | 土地級別 | 土地面積(公頃) | 容積率 | 土地用途 | 出讓年限(年) | 出讓價格 (萬元) | 意向用地者 |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
2、 裝配式建筑面積的比例為100 %,建筑單體預制裝配率 不低于40% 或單體裝配率不低于60% 。 3、 綠色建筑應按照綠色三星級標準設計、施工、運營。 4、 BIM建設管理要求:該項目在設計、施工階段采用BIM技術。 5、 (略) 管理要求: (略) 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正式同意的《 (略) 普陀 (略) 建設規劃》中明確的地塊指標要求確定,并 (略) 建設有關要求。 6、 按區規劃資源局《關于普陀區石泉社區W*單元A07A-06地塊規劃土地意見的補充意見》中明確的綠地率不少于5%進行控制。屋頂綠化應按滬綠容【2015】 (略) 綠容局印發的《屋頂綠化技術規范》的通知要求執行。 7、 建筑屋頂安裝光伏面積比例應滿足相關規范、文件等要求。 8、受讓人需承擔建設以下內容,建成后產權無償移交區政府指定部門或單位: (1)A07A-07地塊公共綠地,用地面積2083平方米,建設標準不低于1500元/平方米,建筑面積以方案為準;(2)A07B-03公共綠地及其地下配套設施等,用地面積3979平方米,綠地建設標準不低于1500元/平方米,建筑面積以方案為準;(3)A07A-06地塊與A07B-03地塊地下連通道,位于月牙泉路道路下方,兩地塊地下空間實現互聯互通,地下一層建筑面積180平方米,寬度9.5米。(4)上述實際建設及交付標準和條件等以審定的方案及真如副中心管委辦認定為準。 9、本地塊為附帶建設方案出讓,以設計方案審核意見作為合同附件。 |
二、公示時限
本公示在**日24時截止。
三、意見反饋方式
在公示時限內,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對本公示所列的地塊有異議的,請以書面方式提出。
單位: (略) 普陀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轉7529
聯 系 人:沈先生
四、辦理協議出讓原則
1、公示期間,有異議且經審查發現確實存在違反法律法規行為的,協議出讓程序終止,并嚴格依法處理。
2、公示期滿,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審查沒有發現存在違反法律法規行為的,我局按照《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意向書》約定,與意向用地者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五、其他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后7日內,我局將協議出讓 (略) 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網(http://**)以 (略) 場網(http://**)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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