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項目掛牌價為第一年每平方米月租金招租底價。 二、意向承租方可在掛牌期內通過現場報名(工作時間)或網上報名(詳見網上報名操作指南http:/ *** )方式辦理報名手續,并交納相對應的保證金 (略) 指定賬戶(掛牌截止日24時前到賬,以到賬為準)。 三、若掛牌期滿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產生,則采取協議的方式成交;若掛牌期滿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則采取互聯網競價多次報價方式確定承租方。 四、為保護出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權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設定如下內容作為要約,意向承租方一旦通過交易資格確認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對此的承諾。若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現下列情形導致交易無法推進或影響交易秩序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在扣 (略) 交易服務費后,出租方有 (略) 分作為違約金:(1)提出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未參與后續交易的;(2)在競價或報價過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進行有效報價的;(3)在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或未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交易價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的;(5)其他無故不推進交易或無故放棄承租行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約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現上述違約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確定為承租方后,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約定轉為交易價款,其余 (略) 交納的保證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動之日起2個 (略) 徑全額無息退還。 五、意向承租方須通過相關資料、實物查勘等方式詳細了解標的情況(包括但不限于標的系大證未分割、本次招租面積系評估報告記載;標的 (略) (略) 地址披露等)、瑕疵及相關政策規定,并書面承諾自行承擔標的瑕疵和政策了解等的一切風險后決定是否承租,租賃后相關手續由承租方負責辦理,出租方協助。標的按現狀移交,意向承租方在掛牌期間有權利及義務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全面了解,一經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出 (略) 現狀及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成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及瑕疵為由退還標的或拒付剩余交易價款,否則將視為違約。 六、標的有租賃,原承租人未放棄優先承租權,優先承租權行使方式如下:(1)行使優先承租權的優先承租權人應在公告期間內到重慶聯 (略) (略) 辦理意向承租登記。如在公告期間內未辦理意向承租登記或辦理意向承租登記后未按要求交納保證金的,均視為其放棄優先承租權;(2)采用場內網絡報價方式行使優先承租權。 七、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請時,須認真閱讀并完全認可租賃合同及本項 (略) 內容,并書面承諾,成為承租方后,同意將按照本公告公示的租賃合同版本在約定時限內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 八、意向承租方在被確定為承租方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首年剩余租金 (略) 服務費匯 (略) 指定賬戶,同時按第一年租金成交價的25%向出租方指定賬戶交納履約保證金,作為承租方房屋租賃期間履行約定的保證,合同期滿,履約保證金退還事宜詳見租賃合同。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規定時限內簽訂合同的,除扣除保證金外,出租方有權單方面終結交易。 九、標的移交前的房屋相關費用由出租方負責, (略) 發生的一切稅、費(含裝修、水、電、氣、 (略) 的搭接費及物業服務費3元/㎡·月等)由承租方自行負責(需出租方名義繳納的以出租方名義繳納)。 十、 (略) 服務費按租期總租金的0.63%向出租方、承租方分別收取。 十一、房屋改造裝修、排水管道整治必須征得出租方同意方可實施,不得改變房屋的結構,不得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承租方對房屋裝修、 (略) 產生的費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擔,租賃期滿,如不再續租,承租方不得要求出租方補償其裝修、裝潢費用,并不得以此為借口對標的的結構和裝修進行損毀。 十二、承租方經營范圍應符合國家規定及政府規劃,不得破壞標的周邊環境及其配套設施、設備和結構。經營者因自身原 (略) 罰由經營者自行承擔。 十三、出租方在承租方付清標的首年租金、履約保證金 (略) 服務費且原租賃期限到期后60個工作日內移交標的,租金及租期自移交完成之日起計算。 十四、標的面積以實際現狀移交為準,若與本公告披露的面積有出入,成交價及交易服務費不做調整。 十五、水、電及 (略) 的搭接由承租方自行負責,出租方協助。 十六、以上標的未經出租方同意不得轉租。 十七、備查資料:《不動產權證》《房地產估價報告》《租賃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