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務條款:
1.報價要求:所報價格應含稅含其他運雜費,即包到價,稅率13%。 2.資質要求:供貨方報價時需提供必要的相關資料(供貨方提供詳細供貨清單,清單中說明物資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單價、總價、生產廠家,還需提供營業執照、信用中國截圖、法人證明、授權委托人證明、煤安等特殊資質證照等內容)否則將視其為無相關資質,報價無效。 3.結算及付款方式:貨物驗收合格并完成掛賬手續后,10 %作為質保金在質保期滿經最終驗收無質量問題后支付(不計利息),其余90%買受人(按資金計劃付款)于18個月內分期付清。出賣人未先行提供發票或未按買受人要求辦理掛賬手續的,買受人有權拒絕付款。買受人可選擇銀行轉賬或承兌等方式進行支付(買受人不承擔貼息)。 4.交貨要求:自合同簽訂生效后15日內,出賣人延遲7日未交貨的,買受人有權隨時解除合同,并追究出賣人的違約責任。包括貨物的運輸、到貨驗收、安裝調試、運行。 交貨地點:山西晉煤集團洪洞 (略) 。卸車費用供貨方自理; 5.運輸方式:汽運。 6、中選方案:按項中選; 7.供應商需簽定《產品質量及服務承諾書》(見附件)對產品質量、貨源保障、守信履約、售后服務等做出承諾。 8、供應商違約規定: 1.供應商合伙串通進行報價的,禁止其參與平臺業務 3-6 個月; 2.供應商中選后未簽定合同,主動放棄的,禁止其參與 平臺業務 3-6 個月; 3.供應商中選后已簽定合同,主動放棄的,禁止其參與 平臺業務 6-12 個月; 4.供應商參與同一采購主體的采購項目,開標后主動放 棄中選資格累計兩次的,禁止其參與平臺業務 6-12 個月; 3 5.存在同一制造商與其授權代理商參于同一采購項目、 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購主體授權兩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權 代理商完全承擔質量及售后服務等全部責任、授權有效期不 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禁止其參與平臺業務 3-6 個月; 6.提供虛假材料的供應商,禁止其參與平臺業務 12 個 月; 7.供應商所供產品有質量問題的,禁止其參與平臺業務 12-36 個月; 8.處罰期內發現在其它項目有其它失信行為的,視具體 違規情形,延長處罰期限,最長 3 年。 9、監督舉報方式: 晉 (略) 電子監督郵箱:*@*63.com; (略) 監督電話:0351-*,郵箱:*@*q.com 10、報價廠商須按要求填寫報價產品制造商。填寫的報價制造商應為全稱。 11、供應商中選后需及時回復并提供采購方在聯機洽談的問詢或資料,24小時內未回復則視為不響應報價,采購方有權作廢其報價。 注:供貨方將貨物運送到榮康煤業材料庫,由營銷供應部及使用相關(部室)隊組、供貨方三方進行現場簽字驗收合格后,由營銷供應部辦理出入庫、使用部室(隊組)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