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租方須親自勘驗標的,標的狀況以勘驗時的實際情況為準。承租方須在對標的狀況及 (略) 充分調查研判后,按照公 (略) 提出承租申請并交 (略) (略) 賬戶。各意向承租方 * 旦報名并交納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 (略) 現狀與瑕疵,并愿承擔 * 切責任與風險,同時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或標的有瑕疵、租賃合同條款存在問題、房產或土地披露 (略) 門核定面積不符等 (略) 相應承租義務。否則視為違約,出租方 (略) 置保證金。 2、意向 (略) e交易系統報名時無須上傳報名資料,競價結束時的最高報價者即為最終承租方,最終承租方須在競價結束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簽訂《電子競價成交確認書》并將《實物資產受讓(承租)申請書》原件、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法人營業執照等紙質報名資料(復印件的簽字或蓋章) (略) ,雙方應于競價成交之日起 * 個工作日內簽訂《租賃合同》,最終承租方應當在《租賃合同》簽訂 (略) 發送的交款賬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按照《電子競價成交確認書》中明確的金額支付首年租金及交易服務費。中心在收到首年租金及交易服務費后3個工作日內出具交易憑證,并將首年租金轉付至出 (略) 賬戶。除首年租金外,后續房屋租金由出租方 (略) 結算,第 * 年度租金在上 * 年度租期到期前2個月,由最終承租方直接打入出租方指定賬戶。 3、《租賃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承租方需將租賃押金交納至出 (略) 賬戶,出租方在收到首年租金、押金后 * 日內,與承租方辦理完畢房屋移交。承租方在承租合同到期后,書面向出租方提出押金退還申請,經出租方驗收確認承 (略) 《租賃合同》約定后無息原渠道退還至承租方指定賬戶,如承租方未按照《租賃合同》履行約定,存在應當支付違約金或承擔賠償責任情形時,出租方有權相應扣減或不予退還押金。 4、 對承租房屋的使用(經營)要求:承租方應按照房屋的使用性質合理使用該房屋及其設施、設備。如因承租方使用不當造成該房屋及設施、設備損壞的,承租方負責修復或者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 承租房屋的維修要求:在租賃期間, (略) 負責房屋的修繕、設備設施維修改造等,并承擔相應費用。 6、 承租房屋的改善要求:承租方不得隨意改變房屋的結構、設施,如需改變 (略) 結構或設置對該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時,需征得出租方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資由承租方承擔。 7、 轉租的要求:不允許將樓房分租或轉租。 8、稅費的負擔:房屋交付日之前產生的水、電、燃氣、采暖、衛生等費用由出租方承擔,房 (略) 產生的除房產稅、土地稅外 * 切其他稅、費均由承租方承擔。 9、 在租賃期間對消防、衛生、綜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 * 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 (略) (略) 門規 (略) 責任和服從出租方監督檢查。 * 、 承租相關其它條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終簽訂的租賃合同為準,但公告中公示的內容作為租賃 (略) 分, (略) 內容相違背。 * 、承租方聲明:我方 (略) 人 (略) 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 (略) 的直接責任人員,如因此原因給租賃相關各方造成損失,其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由我方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