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G573澤興線K0+000~K47+000段預防性養護工程已由 (略) 局以青公養[2024]155號文批準建設,施工圖設計已由青海省交通運輸廳以青交[2024]150號文批準,項目業主為青海 (略) 總段,建設資金來自財政,出資比例為國有資金100.0%,招標人為青海 (略) 總段,招標代理機構為北京中交 (略)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青海省黃南藏族自治州境內
2.2 項目建設規模及招標范圍:G573澤庫 (略) 澤庫至南八灘段起點位于G213( (略) )K196+894.7處,本項目與G213( (略) )、G227( (略) )相接,通過南八灘至河卡 (略) 與G214線連接。G573澤庫 (略) 澤庫至南八灘段(K0+000~K47+000)預 (略) 線全長47km, (略) 按《公路工程技術標準》中 (略) 標準建設,設計速度為60km/h,路基寬度10m,城鎮過境段設計速度40km/h,路基寬度16m,路面結構為瀝青混凝土結構。 (略) 線平縱面、 (略) 面寬度等技術標準均維持既有標準不變,僅對存 (略) 段進行預防性養護。該路段主 (略) 基沉降,路面坑槽、龜裂、車轍、橫、縱向裂縫等。招標范圍 (略) 基、路面、橋涵、交通安全設施等工程的施工(具體內容詳見招標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2.3 招標工程標段劃分及計劃工期:本次招標工程共劃分1個標段,各標段劃分及工期要求如下:
標段編號:E**
標段名稱:G573澤興線K0+000~K47+000段預防性養護工程ZXSG-1
樁號:K0+000~K47+000
長度(公里):47
主要工程內容或數量: (略) 基、路面、橋涵、交通安全設施等工程的施工(具體內容詳見招標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預計施工工期:180天
缺陷責任期(月): 12個月
投標所需身份類型:施工單位
3. 資格審查要求:
ZXSG-1資質最低要求:
(略) (略) 基路面養護*級及以上 (略) 養護作業交通安全設施養護資質。
ZXSG-1財務最低要求:
上一年度(2023年度)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比率不得小于1。
ZXSG-1業績最低要求:
近5年(2019年7月1日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通過交工驗收,在國內獨立完成過1項二級及以上新建(或改擴建)公路工程(含瀝 (略) 面工程)或1項二級 (略) 養護工程(含瀝 (略) 面工程)施工業績。
ZXSG-1信譽最低要求:
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1.4.4項的規定。
ZXSG-1項目經理和項目總工最低要求:
項目經理:1人,公路工程相關專業工程師及以上職稱, (略) 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和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交安B類,行業代碼為S的不予認可)。近5年內擔任過1項二級及以上新建或 (略) (含瀝 (略) 面工程)或1項二級 (略) 養護工程(含瀝 (略) 面工程)施工項目的項目經理。
項目總工:公路工程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職稱,近5年內擔任過1項二級及以上新建或 (略) (含瀝 (略) 面工程)或1項二級 (略) 養護工程(含瀝 (略) 面工程)施工項目的項目總工。
ZXSG-1項目經理和項目總工在崗要求:
無在崗項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項目上任職,或雖在其他項目上任職但本項目中標后能夠從該項目撤離)。
4.評標辦法
本項目評標辦法采用“雙信封”技術評分最低標價法。
5.聯系方式
招 標 人:青海 (略) 總段
地 址: (略) 平 (略) 83號
郵 編:*
電 話:0972-*
聯 系 人:周女士
招標代理:北京中交 (略)
地 址: (略) 朝 (略) 170號凱旋城3號樓4層0501
郵 編:*
電 話:0971-*
傳 真:010-*
聯 系 人:馬女士
郵 箱:*@*26.com
評標辦法(技術評分最低標價法)
評標辦法前附表
條款號 | 評審因素與評審標準 | |
1 | 評標方法 | 評標價相等時,評標委員會依次按照以下優先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確定中標人: (1)工程量清單第200章至第700章合計金額低的優先;(2)商務和技術得分較高的投標人優先。 |
2.1.1 2.1.3 | 形式評審與響應性評審標準 | 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標準: (1)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字跡清晰可辨: a.投標函按招標文件規定填報了項目名稱、標段號、補遺書編號(如有)、工期、工程質量要求及安全目標; b.投標函附錄的所有數據均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c.投標文件組成齊全完整,內容均按規定填寫。 (2)投標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簽字、投標人的單位章蓋章齊全,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3)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提供了投標保證金: a.投標保證金金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金額,且投標保證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標有效期; b.若投標保證金采用現金形式提交,投標人應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之前,將投標保證金由投標人的基本賬戶轉入招標人指定賬戶; c.若投標保證金采用紙質保函形式提交,紙質保函滿足招標文件要求,且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之前向招標人提交了紙質保函原件; d.若投標保證金采用電子保函形式提交,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4)投標人按招標文件規定提供了授權委托書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的電子簽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5)投標人未以聯合體形式投標。 (6)投標人如有分包計劃,符合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11款規定,且按招標文件第九章“投標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寫了“擬分包項目情況表” (7)同一投標人未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文件,但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備選投標的除外。 (8)投標文件中未出現有關投標報價的內容。 (9)投標文件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未超過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限。 (10)投標文件對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11)權利義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a.投標人應接受招標文件規定的風險劃分原則,未提出新的風險劃分辦法; b.投標人未增加發包人的責任范圍,或減少投標人義務; c.投標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驗收、計量、支付辦法; d.投標人對合同糾紛、事故處理辦法未提出異議; e.投標人在投標活動中無欺詐行為; f.投標人未對合同條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評審標準: (1)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字跡清晰可辨: a.投標函按招標文件規定填報了項目名稱、標段號、補遺書編號(如有)、投標價(包括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 b.己標價工程量清單說明文字與招標文件規定一致,未進行實質性修改和刪減; c.投標文件組成齊全完整,內容均按規定填寫。 (2)投標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簽字、投標人的單位章蓋章齊全,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3)投標報價的大寫金額能夠確定具體數值。 (4)投標報價未超過所投標段的最高投標限價。 (5)投標人若填寫工程量固化清單,填寫完畢的工程量固化清單未對工程量固化清單電子文件中的數據、格式和運算定義進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單中的投標報價和投標函大寫金額報價一致。 (6)同一投標人未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報價。 暗標格式要求: (1)構成投標文件的“技術暗標”文件中均不得出現投標人的名稱、地址; (2)構成投標文件的“技術暗標”文件中均不得出現可識別投標人身份的微標、商標,公章; (3)構成投標文件的“技術暗標”文 (略) 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姓名,不得使用具體姓名,統一使用“我公司(或擬任本項目的)*項目經理、*項目經理…… |
2.1.2 | 資格評審標準 | (1)投標人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 (2)投標人資質等級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3)投標人的財務狀況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4)投標人的類似項目業績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5)投標人的信譽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6)投標人的項目經理和項目總工資格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7)投標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8)提供了有效的中小企業聲明函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或監獄企業證明材料。 |
條款號 | 條款內容 | 編列內容 |
2.2.1 | 第一個信封評分分值構成 (總分100.0分) | 施工組織設計:40.0分 主要人員:25.0分 技術能力:10.0分 履約信譽:15.0分 企業業績:10.0分 |
2.2.3 | 第二個信封詳細評審標準 | 評標價計算公式: 評標價=修正后的投標報價-暫估價-暫列金額(不含計日工總額) 如本項目招標由投標人按照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單電子文件填寫工程量清單,無須按照本章第3.4.2項和第3.4.3項的規定對投標報價進行修正,評標價=投標函文字報價-暫估價-暫列金額(不含計日工總額)。 評標價計算公式修改為:評標價=修正后的投標報價 |
3.2.4 | 通過第一個信封詳細評審的投標人數量 | 按照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選擇前3名通過詳細評審 注:該數量的設置應避免本辦法演變為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該數量應不少于3名,最高不宜超過10名。此外,招標人可規定技術文件采用暗標形式編制。 |
條款號 | 評分因素權重分值 | 各評分因素細分項和分值 | 評分標準 |
招標人應根據項目具體情況確定各評分因素及評分因素權重分值,并對各評分因素進行細分(如有)、確定各評 分因素細分項的分值,各評分因素權重分值合計應為100分。各評分因素(評標價和履約信譽評分項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權重分值的60%,且各評分因素得分應以評標委員會各成員的打分平均值確定,評標委員會成員總數為七人以上時,該平均值以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計算。評標委員會成員對某一項評分因素的評分低于權重分值60%的,應在評標報告中作出說明。 | 說明:招標人應列明各評分因素或各評分因素細分項(如有)的評分標準并作為評標委員會進行評分的依據。 |
條款號 | 評分因素權重分值 | 各評分因素細分項和分值 | 評分標準 |
2.2.2(1) | 施工組織設計(40.00)分 | 關鍵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與技術措施(15)分 | 本項評分點名稱修改為:主要工程項目的施工方案、方法與技術措施及保通交通組織專項方案(15)分。一般9~11(不含11),較好11~13(不含13),優秀13~15。 |
總體施工組織布置及規劃(5)分 | 一般3~3.7(不含3.7),較好3.7~4.4(不含4.4),優秀4.4~5。 | ||
工期保證體系及保證措施(3)分 | 一般1.8~2.2(不含2.2),較好2.2~2.6(不含2.6),優秀2.6~3.0。 | ||
工程質量管理體系及保證措施(5)分 | 一般3~3.7(不含3.7),較好3.7~4.4(不含4.4),優秀4.4~5。 | ||
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及保證措施(5)分 | 一般3~3.7(不含3.7),較好3.7~4.4(不含4.4),優秀4.4~5。 | ||
環境保護、水土保持保證體系及保證措施(3)分 | 一般1.8~2.2(不含2.2),較好2.2~2.6(不含2.6),優秀2.6~3.0。 | ||
文明施工、文物保護保證體系及保證措施(2)分 | 一般1.2~1.4(不含1.4),較好1.4~1.7(不含1.7),優秀1.7~2.0。 | ||
項目風險預測與防范,事故應急預案(2)分 | 一般1.2~1.4(不含1.4),較好1.4~1.7(不含1.7),優秀1.7~2.0。 | ||
2.2.2(2) | 主要人員25.00)分 | 項目經理任職資格與業績(15)分 | 滿足資格審查要求得15分。 |
項目總工任職資格與業績(10)分 | 滿足資格審查要求得10分。 | ||
2.2.2(3) | 其他因素(35.00)分 | 技術能力(10)分 | 獲得與本項目施工有關的①國家或省級科學技術進步獎、或②國家級工法、或③專利(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或④主編或參編過的國家、行業或地方標準,每有1個上述內容得10分,本項內容最高得10分。無相關證明材料的不得分。 |
履約信譽(15)分 | 滿足資格審查要求得15分。 | ||
企業業績(10)分 | 滿足資格審查要求得10分。 |
評標辦法正文詳見《公路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2018年版)》(交通運輸部公告2017年第51號)第三章評標辦法(技術評分最低標價法)正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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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