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略) 區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管理辦法》《 (略) 公租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務導則》等文件規定和相關部門最新公布的數據, (略) 2024年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相關工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受理對象
(略) 區范圍內符 (略) 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一線環衛工人、公交車司機。
二、受理時間
本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施行常態化受理。
三、申請條件
(一)低保、低邊、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家庭至少有一人(不包括未成年子女) (略) 區居民戶口連續5周年以上, (略) 實際居住;
2.申請家庭人均年收入 (略) 區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0%;
3.申請家庭人均貨幣 (略) 人均公租房保障 (略) 商品房銷售均價的總額;
4.申 (略) 市區無房或申請家庭已有住房人均住房面積低于18平方米(以不動產 (略) 不動產登記部門出具的登記記錄等憑證為準)。
(二)新就業人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申 (略) 戶籍或持有《浙江省居住證》;
2.申請人在全日 (略) 校畢業未滿5周年, (略) 區范圍就業, (略) 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和社會保險金半年以上,且申請時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
3.申請家庭人均年收入 (略) 區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4.申請家庭人均貨幣 (略) 人均公租房保障 (略) 商品房銷售均價的總額;
5.申請人及申請家 (略) 區無房,申請人父母及申請人配偶 (略) 區人均住房面積低于35平方米。
(三)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人具有《浙江省居住證》;
2. (略) 市區具有穩定的勞動關系,且申請時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 (略) 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和社會保險金半年以上;
3.申請人持有中級及以上職稱或三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
4.申請家庭人均年收入 (略) 區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0%;
5.申請家庭人均貨幣 (略) 人均公租房保障 (略) 商品房銷售均價的總額;
6.申請人及申請家 (略) 區無房。
(四)環衛工人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 (略) 戶籍或持有《浙江省居住證》;
2.申請人連續從 (略) 清掃清運工作滿3年,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
3.申請人及申請家 (略) 區無房,未承租公有住房;
4.申請人所在 (略) 環境衛生管理處通過招標確定的服務單位;
5.申請家庭人均年收入 (略) 區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0%;
6.申請家庭人均貨幣 (略) 人均公租房保障 (略) 商品房銷售均價的總額。
(五)公交司機工人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 (略) 戶籍或持有《浙江省居住證》;
2.申請人連續從事一線公交工作滿3年,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
3.申請人及申請家 (略) 區無房,未承租公有住房;
4.申請家庭人均年收入 (略) 區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0%;
5.申請家庭人均貨幣 (略) 人均公租房保障 (略) 商品房銷售均價的總額。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不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
1.申請家庭成員中擁有營業用房的;
2.申請家庭 (略) 區范圍內批地建房的;
3.申請家庭成員中擁有*元以上非營運車輛(以車輛購置稅發票上計稅金額為準)或兩輛以上汽車的,注銷或過戶車輛戶籍的須滿1周年(不包括舊車換新車后三個月內辦理過戶手續的);
4.申請家庭成員中有在工商登記注冊額超過*元的,或工商登記注冊額超過*元但注銷工商登記及稅務登記未滿1周年的;
5.申請家庭成員中有正在享受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的;
6.申請家庭成員 (略) 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的;
7.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申請的其他情況。
四、準入管理其他規定
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申請以家庭為單位。申請家庭成員組成:(一)申請人;(二)配偶;(三)未婚子女(離異人員的子女監護權歸屬以生效的離婚協議或司法文書為準)。與申請人實際共同居 (略) 城區戶籍的其他有法定撫養、贍養關系(需提供證明)的人員是否列入申請家庭成員,由申請家庭自行確定。其他人員不能計入申請家庭成員。
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應當由戶主提出申請,戶主本人不屬于保障范圍的,可由其他符合保障條件的成年家庭成員提出申請。年滿75周歲的一人申請家庭以及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一人申請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以租賃補貼方式保障),本人申請辦理有困難的,可以委托親屬或所在居民組織機構代為辦理。
未滿35周歲的未婚人員(不包括孤兒年滿18周歲)、現役軍人、在校學生、服刑人員不得單獨申請。(新就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不參照本條規定)。
五、申請流程
(一)受理
申請家庭提出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申請的,市住保中心就申請人的基本材料進行核對。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齊全的,通知補繳材料;不符合申請條件的,終止辦理并告知申請人。
(二)審核
(略) 住房保障服務中心通過一體 (略) 對申請家庭準入條件進行審核。
(三)公示
經審核不符合申請條件的, (略) 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將告知申請人不符合理由;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家庭名單將在 (略) 人民 (略) 站 http://**)和《今日龍泉》日報等媒體予以公示。
六、咨詢方式
地址: (略) 住房保障服務中心( (略) 新華街房地產大廈3樓)
聯系電話:0578-*。
(略)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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