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 (略) 射陽縣海河鎮 (略) 高標準農田建設改造提升項目(財政補助)結余資金增做工程(重發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關于2024年度中央財政補助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實施計劃的批復已由江蘇省農業農村廳以蘇農復【2024】37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法人為射陽縣海河鎮人民政府,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 (略)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202 (略) 射陽縣海河鎮 (略) 高標準農田建設改造提升項目(財政補助)結余資金增做工程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建設地點:射陽縣海河鎮境內。
2.2建設規模:主要施工內容為包括新建灌溉站、 (略) 、 涵洞、渠道建筑物等工程。具體詳見招標人提供的施工圖紙和工程量清單。
2.3最高投標限價: 447.44 萬元。
2.4本項目計劃工期:60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5 年04月,計劃竣工日期:2025 年6月(具體日期以開工令為準)。
2.5質量要求:合格。
2.6本公告共劃分成一個標段。
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202 (略) 射陽縣海河鎮 (略) 高標準農田建設改造提升項目(財政補助)結余資金增做工程 | 主要施工內容為包括新建灌溉站、 (略) 、 涵洞、渠道建筑物等工程。具體詳見招標人提供的施工圖紙和工程量清單。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資格條件、能力和信譽:
3.1.1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且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級或以上資質在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 (略) 于不合格狀態。
3.1.2投標人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級及以上資質,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1.3業績要求: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業績。
類似工程業績要求:項目負責人自2022年3月1日以來(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業績不是投標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認可。)具有本次招標最高投標限價的50%及以上水利及高標準農田建設類似項目(類似項目是指農田建設項目、灌區建設項目、高效節水灌溉項目、小型農田水利建設項目、土地綜合整治項目、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以上項目包括新建、改建、擴建、改造等)。
注:業績憑下列材料確認:
(1)中標通知書(非招標項目不需提供,但須提供發包人或主管部門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施工合同、竣工(或完工)驗收證明文件或驗收鑒定書掃描件、以及能證明業績真實性的輔助材料。注:能證明業績真實性的輔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標通知書或施工合同已加蓋項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標管理部門或建設行業主管部門備案章;或中 (略) 查詢截圖;或提供業績項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標管理部門或建設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業績真實性書面證明掃描件;或提供該業績已錄入“ (略) (略) ”或“全 (略) (略) ”的查詢截圖頁面,否則業績不予認可。
(2)若需要提供項目負責人類似工程業績的,若中標通知書、合同中均未體現項目負責人姓名的,需提供招投標或建設主管部門出具的該項目項目負責人證明,否則該項目負責人業績不予認可。如業績工程不止一名項目負責人的,本工程只認可排列第一位的項目負責人業績。業績不是投標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認可。
(3)本招標文件要求的相關指標需在提供的中標通知書或施工合同、竣工(或完工)驗收證明文件或驗收鑒定書中體現,如提供的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或完工)驗收證明或驗收鑒定書中均未能體現本招標文件要求的相關指標的,須提供業績項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標管理部門或原招標人出具的能反映相關指標的證明,或通過“ (略) (略) ”或“全 (略) (略) ”查詢,相關指標能夠體現,投標文件中同一指標,不一致的,以最小的為準。
3.1.3財務要求:投標人應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1.4信譽要求: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1.4.1被國家、江蘇本省省級有關部 (略) 市級、射陽縣有關部門暫 (略) 場準入資格且 (略) 罰期內的。
3.1.4.2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均自記錄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
3.1.4. (略) 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國”、“信用江蘇”、“信用鹽城”網站公布的,投標截止時間前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已撤銷或更正的除外。
3.1.4.4投標人作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參與建設工程招投標懲戒措施的,且被有關部門推送在“信用中國”、“信用江蘇”、“信用鹽城” (略) 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內的。
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 本項目招標人拒絕其投標,一經發現資格審查不予通過,不得被確定為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在一次招投標活動中, 相關參與人因上述情形, 導致其資格預審 不通過或者被取消中標候選人資格、中標人資格的,不因其之后情況的變化,改變已經作出的決定。
3.1.4.5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要求: 投標人企業主要負責人、擬任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須分別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證書(分別為 A 、B 、C 三類)。
3.2項目負責人要求:項目負責人從本工程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3.2.1項目負責人資格類別和等級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并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B 類;目前無主體在建工程,須符合省水利廳蘇水基〔2016〕17 號文規定。
3.2.2其他要求:
3.2.2.1 項目負責人從本工程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投 (略) 建設工程企業不良行為管理系統有不良記錄且在懲戒期內的,招標人拒絕其參加本項目投標;
(2)企業和擬派項目負責人自2024年03月1日(含)以來,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違法行受到建設等有關部 (略) 罰的;
(3)企業自2024年03月1日(含)以來,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4)企業自2024年12月1日(含)以來,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或預警的。
3.2.2.1.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3.2.2.1.2 投標人擬任的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①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 6個月);
②項目負責人雖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并經該在建工程發包人書面同意,且再無其他在建工程;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體工程已完成。
(b)通過水下(泵站機組啟動、河道通水)驗收。
(c)通過合同完工驗收。
(d)工程具備合同完工驗收條件,已向建設單位提出合同完工驗收申請,并經建設單位確認。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120天(含)。
注: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正在施工或新承接(以中標結果公告發布為準)且未經竣(完)工驗收的項目中擔任項目負責人職務(施工項目負責人或設計施工總承包項目負責人、施工負責人),認定其有在建工程。投標人須按第8章中《項目負責人投標承諾函》格式要求,提供《項目負責人投標承諾函》。符合條件②所情形之一的須提供原發包人書面證明,載明所符合的情形,表明同意投標人參加其他項目投標。
3.2.2.2投標申請人須保證代理人及投標承諾的項目部人員均為本單位的正式職工,投標時須提供代理人和項目負責人從2025年01月開始至投標截止之日當月至少1個月在本單位繳納養老保險繳費記錄證明,(退休人員提供在本單位相關證明,格式自擬,但應充分體現退休人員為本單位正式職工)。除項目負責人的其他項目部人員投標時無需提供繳費記錄證明,中標候選人公示前、異議(投訴)提出時相關單位需提供繳費記錄證明原件給招標人核驗。
(參保證明需單獨出具,每人一份,注明投標人為其繳費起止時間且加蓋社保部門有效章印,如提供的是養老保險手冊,手冊中須附上述期限內的繳費清單,若證明或繳費清單中沒有注明投標人為其繳費起止時間,或沒有按照要求每人出具一份證明,評標委員會可能會做出不利于投標人的評判)。
注:養老保險繳費證明材料,投標企業也可提供印有社會保險管理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的社保繳費清單和參保繳費證明查詢途徑或帶有二維碼查詢的繳費清單。事業單位不需提供上述社保所需資料,但需人社等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該單位及相關人員事業性質證明原件。
3.2.2.3 投標項目負責人若中標,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換,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發生更換或出勤率少于80%,按招標文件約定進行違約扣款。
3.3 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標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招標文件準備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登錄 (略) 獲取招標文件。(投標人合理選擇下載招標文件時間,逾期未下載造成無法提出答疑、無法投標等情形的,責任自負)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 (略) ”獲取;
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 (略) ”是指: (略) 全 (略) ,網址為 http://**-web/#/login。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 下同) 為 2025年04月08日09時00分。逾期送達的電子投標文件(線上文件) , (略) 將予以拒收。
5.2 開標模式及遞交方式
不見面開標,電子投標文件(線上文件) (略) 遞交。
6.踏勘現場和投標預備會
招標人不組織踏勘現場和投標預備會,投標人自行踏勘現場。
7.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8.評標標準和方法
本次招標采用綜合評分法,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
9.特別提醒
9.1本工程為電子化招投標,投標單位需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上傳 (略) ,開標當日,投標人不必抵達開標現場,僅需在任意地點通過不見面交易系統參加開標會議,并根據不見面交易系統與現場招標人進行互動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傳送等活動。投標人中標后在中標結果公告結束后兩個工作日內打印紙質投標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同時提供電子投標文件和主流造價軟件支持的商務標電子文件,用普通光盤或U盤拷貝送至招標代理單位;
9.2本工程采用電子招標投標方式,并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模式。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登錄“鹽城開標大廳系統”,按系統提示完成開標流程。因自身原因導致無法完成投標的,由投標人自行承擔后果;
9.3“鹽城開標大廳系統”網址為:http://**#/login
9.4中標人必須按合同約定完成施工。不得因現場清勘未到位、 (略) 場浮動超預期、群眾矛盾、生產矛盾等任何原因中止合同。如有發生,沒收履約擔保金,中標人將被認定存在嚴重違約行為,須承擔因中止合同帶來的法律責任和招標人的各種損失,招標人在以后項目招標中拒絕其參加投標;
9.5招標人謝絕掛靠單位參與本工程的投標,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招標人如發現系無資質的單位和個人掛靠施工的,可以立即無責任終止合同,沒收履約保證金,清退其出場,已完工程量不予結算;給招標人造成損失的,招標人將依法追償。
9.6本項目投標人須知前附 (略) 中獲取下載的材料,需要投標人先注冊江蘇省公共資源 (略) 完善資料, (略) 址為http://**:7082//jsztk/#/login
(略) 維護人員聯系方式:025-* 市信息科號碼:0515-*。
9.7開標現場暫不核查投標保證金繳納情況,評標時,由評標委員會審查。
9.8使用互聯互通小助手 CA 登錄遇到問題請聯系:國信 CA 鹽城專線: * CFCA 鹽城專線:*。
9.9系統操作指導請聯系: 薛工 * 、蔡工 *、張工*、樊工*。
10.發布公告媒介
本招標公告同步在江 (略) (http://**)、江蘇建設 (略) (http://**)、 (略) (略) (http://**)以及射陽縣 (略) 同步發布。
11.聯系方式
招標人:射陽縣海河鎮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射陽縣陳海線(海河鎮派出所西側)
聯系人: 李宏
電 話:*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 (略)
地 址:射陽縣五洲國際廣場大樓5樓東側
聯 系 人:吳青華
電 話:*
條款號 |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
1 | 評標方法 | 中標候選人排序方法 | 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對投標文件進行綜合評審。采取計分制,按照綜合得分由高至低產生1名中標候選人。 |
開標、評標步驟 | (一)開標;(二)招標人評標準備(清標)工作(見本章第3.1款規定);(三)評標入圍(見本章第3.2款規定);(四)初步評審;(五)詳細評審;(六)評標結果。 上一階段未通過的不進入下一階段評審。 | ||
2.1.1 | 形式評審標準 | 1.投標人名稱 | 與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一致 |
2.投標函簽字蓋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電子簽章并加蓋法人電子印章 | ||
3.授權委托書 | 代理人授權委托書符合第8章“投標文件格式”規定 | ||
4.承諾書 | 符合第8章“投標文件格式”承諾書編制規定已作出全面承諾 | ||
5.投標文件格式 | 符合第8章“投標文件格式”規定 | ||
6.一個報價 | 只能有一個報價 | ||
7.投標函與清單 | 兩者報價一致 | ||
8.暗標的要求(如有) | 第2章“投標人須知”第3.7.5項選擇暗標時應符合第8章“投標文件格式”暗標的要求 | ||
.... | |||
2.1.2 | 資格評審標準 | 1.營業執照 | 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 |
2.資質證書 | 符合第2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 | ||
3.業績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 | ||
4.安全生產許可證 | 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 ||
5.項目負責人資格 | 符合第2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 | ||
6.社會保險 | 符合第2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 | ||
7.聯合體(如有) | 符合第2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規定,聯合體協議書和牽頭人滿足要求 | ||
8.不存在禁止投標的情形 | 不存在第2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 ||
...... | |||
2.1.3 | 響應性評審標準 | 1.投標范圍 | 符合第2章“投標人須知”第1.3.1項規定 |
2.工期 | 符合第2章“投標人須知”第1.3.2項規定 | ||
3.質量標準 | 符合第2章“投標人須知”第1.3.3項規定 | ||
4.投標有效期 | 符合第2章“投標人須知”第3.3.1項規定 | ||
5.投標保證金 | 符合第2章“投標人須知”第3.4.項規定 | ||
6.工程量清單 | 符合第2章“投標人須知”第3.2款規定和第5章工程量清單填寫要求 | ||
7.技術標準和要求 | 符合第7章技術標準和要求(合同技術條款)的規定 | ||
8.投標價格 | 不高于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0.1款載明的最高投標限價。 | ||
9.不低于成本價 | 未被認定低于成本價 | ||
10.其他要求 | 不存在本章第3.3.2項規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 ||
...... | ...... | ||
條款號 | 條款內容 | 編列內容 | |
2.2.1 | 分值構成 (總分100分) | W=A+B+C A:投標報價:85分 B:施工組織設計:12分 C:業績信譽:3分 | |
2.2.2 | 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 | 1、評標基準值計算方法的確定 開標時由招標人從以下方法中隨機抽取確定:(招標人在招標文件發布時同時明確以下兩種或兩種以上方法,開標時隨 機抽取一種) ?方法一 ; ?方法二 2 、評標基準值計算具體細則: 方法一:以評標入圍的通過資格審查的有效投標文件的評標 價算術平均值為 A〔當有效投標文件≥7 家時,去掉最高和 最低各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標報價相同的均保留)后進行平均;當評標入圍的通過資格審查的有效投標文件4-6 家時,剔除最高報價(最高報價相同的均剔除)后進行算術平均;當評標入圍的通過資格審查的有效投標文件<4 時,則次低報價作為投標平均價 A)。 評標基準價=A×K, K 的取值范圍為:95%、96%、97%、98%; K 值在開標時由招標人隨機抽取確定。 方法二:以有效投標文件的評標價算術平均值為A〔當有效投標文件≥7 家時,去掉最高和最低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標報價相同的均保留)后進行平均;當有效投標文件4-6 家時,剔除最高報價(最高報價相同的均剔除)后進行算術平均;當有效投標文件<4 時,則次低報價作為投標平均價A〕,招標控制價為B, 則:評標基準價=A×K1×Q1+B×K2×Q2 Q2=1-Q1, K1 值取值范圍:95%、96%、97%、98%、99%; Q1 值取值范圍:65%、70%、75%、80%、85%; K1,Q1值在開標時由招標人代表隨機抽取確定。 K2 取值為:92%; 說明: 1、評標價指經澄清、補正和修正算術計算錯誤的投標報價; 2、有效投標文件是指未被評標委員會判定為無效標的投 標文件。 | |
特別規定:評標基準價一經確定不因后續資格審查否決投標、招投標當事人質疑、投訴、復議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變(糾正評標委員會計算錯誤的除外) | |||
其他規定 | |||
打分及有關計算規則 | 評委應記名打分,打分未記名的和未按招標文件規定的打分辦法打分的,一律按 (略) 理。技術類評委打分在所有成員中去掉一個最高評分和一個最低評分后的算術平均值作為投標人該項(不論大項、小項)得分。每大項記分保留三位小數(第四位四舍五入);評委打分總得分保留二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計算過程中評標基準價、A值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偏離率百分比、報價得分等均保留三位小數(第四位四舍五入),最終得分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 | ||
得分并列 | 投標人得分并列的,須明確中標候選人或需對中標候選人排序的,比較至小數點后第三位值大小,得分高的排名靠前,若第三位仍相同的,由評標委員會按投標報價由低到高進行排序;如投標報價仍相同的,由招標人確定排序。 | ||
有效投標不足三個 (略) 理 | 有效投標不足三個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對有效投標是否仍具有競爭性進行評審 委員會一致認為有效投標仍具有競爭性的,應當繼續推薦中標候選人;評標委 對有效投標是否仍具有競爭性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當否決全部投標。評標 會應當在評標報告中記載論證過程和結果。 |
附件1:
評分標準
序號 | 評分因素 | 分值 | 評分標準 |
一 | 投標報價 | 85分 | |
1 | 85分 | l、與評標基準價相同的得85分。 2、若投標人的投標報價與評標基準價相比,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離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計算得分。 注:上述計算結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數點后保留3位小數,小數點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 |
二 | 施工組織設計 | 12分 | |
1 | 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 | 4 | 1.1、內容完整、總體方案切合實際、技術措施有針對性;無瑕疵或缺陷的得2分,有瑕疵或缺 (略) 扣0.5分,最多扣2分;(2分) 1.2、專業工程施工方案先進、合理、可行;(2分) 1.2.1、土方工程,施工方案先進、合理、可行;無瑕疵或缺陷的得0.4分,有瑕疵或缺 (略) 扣0.1分,最多扣0.4分;(0.4分) 1.2.2、鋼筋砼工程,施工方案先進、合理、可行;無瑕疵或缺陷的得0.4分,有瑕疵或缺 (略) 扣0.1分,最多扣0.4分;(0.4分) 1.2.3、管道工程,施工方案先進、合理、可行;無瑕疵或缺陷的得0.4分,有瑕疵或缺 (略) 扣0.1分,最多扣0.4分;(0.4分) 1.2.4、機電設備及安裝工程,施工方案先進、合理、可行;無瑕疵或缺陷的得0.4分,有瑕疵或缺 (略) 扣0.1分,最多扣0.4分;(0.4分) 1.2.5、其他工程,施工方案先進、合理、可行;無瑕疵或缺陷的得0.4分,有瑕疵或缺 (略) 扣0.1分,最多扣0.4分。(0.4分) 注:將此部分相應內容編制在投標文件施工組織設計章節中。 |
2 | 施工總平面布置和臨時設施布置 | 1 | 2.1、平面布 (略) 合理、標識清晰;無瑕疵或缺陷的得0.5分,有瑕疵或缺 (略) 扣0.1分,最多扣0.5分;(0.5分) 2.2、主要臨時設施考慮全面,布置合理可行;無瑕疵或缺陷的得0.5分,有瑕疵或缺 (略) 扣0.1分,最多扣0.5分。(0.5分) 注:將此部分相應內容編制在投標文件施工組織設計章節中。 |
3 | 施工進度計劃和保證措施 | 3 | 3.1、影響進度的關鍵因素分析準確、 (略) 保證措施合理可行;無瑕疵或缺陷的得1.5分,有瑕疵或缺 (略) 扣0.5分,最多扣1.5分;(1.5分) 3.2、勞動力安排合理可行、能滿足進度要求,有施工進度計劃及勞動力安排圖(或表);無瑕疵或缺陷的得1分,有瑕疵或缺 (略) 扣0.2分,最多扣1分;(1分) 3.3、機械設備配備和材料投入合理可行、能滿足進度要求;無瑕疵或缺陷的得0.5分,有瑕疵或缺 (略) 扣0.1分,最多扣0.5分。(0.5分) 注:將此部分相應內容編制在投標文件施工組織設計章節中。 |
4 | 質量管理體系和措施 | 2 | 4.1、質量管理體系、制度、崗位職責健全;無瑕疵或缺陷的得1分,有瑕疵或缺 (略) 扣0.5分,最多扣1分;(1分) 4.2、質量保證措施科學合理,影響質量的關鍵因素分析準確,關鍵工序有質量控制方案且合理可行;無瑕疵或缺陷的得0.5分,有瑕疵或缺 (略) 扣0.1分,最多扣0.5分;(0. 5分) 4.3、質量檢測有計劃,現場抽檢/送檢滿足相關規范及相關規定要求;無瑕疵或缺陷的得0.5分,有瑕疵或缺 (略) 扣0.1分,最多扣0.5分。(0.5分) 注:將此部分相應內容編制在投標文件施工組織設計章節中。 |
5 | 安全管理體系及措施 | 1 | 5.1、安全管理體系、制度、崗位職責健全;無瑕疵或缺陷的得0.25分,有瑕疵或缺 (略) 扣0.05分,最多扣0.25分;(0.25分) 5.2、安全保證措施、投入計劃科學合理,經費落實;無瑕疵或缺陷的得0.25分,有瑕疵或缺 (略) 扣0.05分,最多扣0.25分;(0.25分) 5.3、安全專項方案先進、合理、可行;無瑕疵或缺陷的得0.5分,有瑕疵或缺 (略) 扣0.1分,最多扣0.5分。(0.5分) 注:將此部分相應內容編制在投標文件施工組織設計章節中。 |
6 | 文明施工及環境保護 | 1 | 6.1、文明施工總體計劃周密、制度完善,措施可行;無瑕疵或缺陷的得0.5分,有瑕疵或缺 (略) 扣0.1分,最多扣0.5分;(0.5分) 6.2、環境保護制度完善,措施可行,經費落實;無瑕疵或缺陷的得0.25分,有瑕疵或缺 (略) 扣0.05分,最多扣分0.25;(0.25分) 6.3、揚塵控制制度完善,措施可行,經費落實;無瑕疵或缺陷的得0.25分,有瑕疵或缺 (略) 扣0.05分,最多扣0.25分。(0.25分) 注:將此部分相應內容編制在投標文件施工組織設計章節中。 |
三 | 業績信譽 | 3 | |
1 | 業績 | 3 |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自2022年3月1日以來(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具有本次招標最高投標限價的50%及以上水利及高標準農田建設類似項目(類似項目是指農田建設項目、灌區建設項目、高效節水灌溉項目、小型農田水利建設項目、土地綜合整治項目、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以上項目包括新建、改建、擴建、改造等),有一項得1.5分,最多得3分。 注:1、提供業績工程不止一名項目負責人的,本工程只認可排列第一位的項目負責人業績,業績不是投標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認可。 2、業績證明材料要求同資格審查業績證明材料要求。 3、資格審查業績不包括在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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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