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市生活廣場項目工程總承包工程總承包招標資格預審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 (略) 生活廣場項目 (略) (略) 以江蘇省投資項目備案證張數投備〔2025〕210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 (略) 塘市 (略) ,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塘市生活廣場項目工程總承包(標段)的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申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 (略) (楊舍鎮)華塘河北側、 (略) 西側
2.1.2建設規模:項目擬構建集菜場、公寓、宴會中心、商鋪等于一體的綜合生活廣場。總用地面積(略).11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約(略).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約(略).00平方米(含菜場、公寓、宴會中心及配套等)、地下建筑面積約6700.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價:7688.(略)元。
2.1.4總期限要求:540日歷天。
其中:
設計開工日期:2025年05月25日
施工開工日期:2025年07月3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11月15日
除上述總工期外,發包人還要求以下節點工期(如有):
2.1.5 其他:
2.2招標范圍:總建筑面積約(略)平方米,最大跨度不小于30米,采用設計、采購、施工一體化模式(EPC),包括本工程用地紅線規劃范圍內的方案及施工圖設計、采購、施工、工程竣工驗收、保修期內的工程質量保修、移交、備案、相關資料的辦理等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全部工作。
3. 申請人資格要求
3.1申請人應具備【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略)級】或【建筑行業設計(略)級】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略)級】及以上設計資質,同時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含)以上并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及以上施工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
3.2申請人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有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建筑工程)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或一級注冊建筑師或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房屋建筑工程),以聯合體形式申請投標的,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必須由聯合體牽頭單位派出,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上任職。
(3)總承包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擬派工程總承包投標人及項目經理資格其他條件執行住房城鄉建設部有關規定。
3.3 申請人及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具備其他要求:
3.3.1.1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承擔過類似工程:
? 3.3.1.1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承擔過類似工程;
? 3.3.1.2投標人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認定標準:(1)工程總承包業績:自2022年2月1日(含)以來,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不少于(略)元的民用建筑工程的工程總承包業績。(提供①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通知書)、②工程總承包合同、③竣工驗收證明,④ (略) 場監管 (略) (略) (略) (略) 頁截圖,四者缺一不可。時間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金額以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通知書)或工程總承包合同或竣工驗收證明上數據為準;提供的業績證明材料必須反映出相關數據和內容,否則視為未提供。) (2)施工業績:自2022年2月1日(含)以來,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不少于(略)元的民用建筑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業績或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不少于(略)元的民用建筑工程工程總承包的施工業績。(若提供施工總承包業績:提供①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通知書)、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驗收證明、④ (略) 場監管 (略) (略) (略) (略) 頁截圖,四者缺一不可;若提供工程總承包的施工業績:提供①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通知書)、②工程總承包合同、③施工分包合同(以聯合體形式承接的業績不需要提供)、④竣工驗收證明、⑤ (略) 場監管 (略) (略) (略) (略) 頁截圖,五者缺一不可。時間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金額以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通知書)或施工合同或施工分包合同或工程總承包合同或竣工驗收證明為準;提供的業績證明材料必須反映出相關數據和內容,否則視為未提供。) (3)設計業績:自2022年2月1日(含)以來,承擔過單項合同投資額或建安費金額或工程造價不少于(略)元的民用建筑工程的設計業績或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不少于(略)元的民用建筑工程工程總承包項目的設計業績。(若提供設計業績:提供①設計合同、②施工圖審查合格書、③ (略) 場監管 (略) (略) (略) (略) 頁截圖,三者缺一不可;若提供工程總承包的設計業績:提供①設計分包合同(以聯合體形式承接的業績不需要提供)、②工程總承包合同、③工程總承包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通知書)、④施工圖審查合格書、⑤ (略) 場監管 (略) (略) (略) (略) 頁截圖,五者缺一不可。時間以施工圖審查合格書的時間為準,施工圖審查合格書復印件加蓋業主單位的公章視為原件,金額以設計合同或施工圖審查合格書或設計分包合同或工程總承包合同或工程總承包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通知書)為準;提供的業績證明材料必須反映出相關數據和內容,否則視為未提供。) (4)監理業績:自2022年2月1日(含)以來,承擔過單項合同建安費不少于(略)元的民用建筑工程的監理業績。(提供①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通知書)、②監理合同、③竣工驗收證明,④ (略) 場監管 (略) (略) (略) (略) 頁截圖,四者缺一不可。時間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金額以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通知書)或監理合同或竣工驗收證明為準;提供的業績證明材料必須反映出相關數據和內容,否則視為未提供。) 注:1、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以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身份承擔過以上類似工程(1)、或以項目負責人(施工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身份承擔過以上類似工程(2)或(3)、或以總監理工程師身份承擔過以上類似工程(4)。以上業績必須是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在本投標企業完成的業績。 2、申請人承擔過以上類似工程(1)、(2)、(3)業績之一。 3、上述 (略) (略) -張家港頻道企業信息庫中的信息、數據為準。申請人必須提前入庫,相關業績證明材料原件的掃描件應 (略) (略) -張家港頻道企業信息庫。 4、工程總承包項目經 (略) 擔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工程總承包項目經 (略) 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變更信息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系統的變更備案信息為準。;
3.3.2 ? 自 年 月 日 以來,企業和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 (略) 罰的;
3.3.3 ? 自 年 月 日 以來,企業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3.3.4 ? 自 年 月 日 以來,企業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3.3.5 ? 自 年 月 日 以來,申請人或者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在招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名單如下:
3.4申請人不得有資格預審文件第二章申請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標 ? 接受 ?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申請人須知第1.4.2項的規定。
4. 資格預審方法
本次資格預審采用合格制,資格評審標準詳見資格預審文件第三章。
5. 評標辦法
本次招標采用評定分離法,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附件。
6. 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6.1獲取時間:2025年02月27日0時00分至2025年03月03日23時59分;
6.2獲取方式:申請人使用“江蘇CA數字證書”登錄“ (略) ”獲取;
本公告及資格預審文件中“ (略) ”是指: (略) (略) 張家港頻道 http://**
7. 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遞交
7.1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申請截止時間,下同)為2025年03月10日9時00分。
7.2逾期送達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招標人不予接收。
8.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資格預審公告在江蘇建設 (略) 、 (略) (略) 上發布。
9.招標人信用承諾書
本次招標項目招標人信用承諾詳見附件。
10. 招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及電話
(略) 建設工程招標投 (略) 0512-(略)
11. 聯系方式(異議)
招 標 人: (略) (略) |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 (略) |
地 址: (略) 楊舍鎮河北村村部 | 地 址: (略) 華怡商廈南樓4樓 |
郵 編:(略) | 郵 編: |
聯 系 人:孫滟 | 聯 系 人:(略)海燕 |
電 話:0512-(略) | 電 話:(略) |
傳 真: | 傳 真: |
電子郵箱: | 電子郵箱: |
2025年02月27日
評標辦法:
詳細評審 | ||
條款號 |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2.3.4 | 評標方式、評審因素及評審順序 | 1、評標方式 □定性評審 ?定量評審 □定性+定量評審 2、評審因素: ?商務標 ?經濟標 ?技術標 3、評審順序:詳見表尾說明第1條 |
2.3.5 | 入圍下一評審階段的方法 | ?優選法:□優選比例%;□優選數量名 □劣汰法:□淘汰比例%;□淘汰數量名 |
2.5.2 | 競爭性判斷 | 授權評標委員會作出競爭性判斷: ?是□ 否 競爭性判斷方式:經評標委員會評審,符合 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人少于3家時,評標委員會應當對有效投標是否仍具有競爭性進行評審。評標委員會一致認為有效投標仍具有競爭性的,應當繼續推薦中標候選人; 評標委員會對有效投標是否仍具有競爭性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當否決全部投標。評標委員會應當在評標報告中記載論證過程和結果。 |
說明 1、評審順序(兩階段評審): 第一階段:先開方案設計文件,評標委員會先對方案設計文件進行評審,按照本章規定的方案設計文件中的量化因素和分值進行打分,并計算出總得分。在方案設計文件評審合格(本項目方案設計文件合格分為21分)的投標人中,只有方案設計文件得分匯總排在前9名的,才能進入第二階段評審,并列第 9名的可同時進入;方案設計文件評審合格的投標人少于9名的,則全部進入第二階段評審。 第一階段的方案設計文件得分帶入第二階段。 第二階段:評標委員會對形式性評審、響應性評審、項目管理組織方案、經濟標、商務標進行評審,按照本章規定的項目管理組織方案、經濟標、商務標條款中的量化因素和分值進行打分,并計算出總得分。 2、中標候選人數量和公示: (1)有效投標不超過3家時,不再采用“評定分離”確定中標人,由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評審因素進行評審、比較,推薦不超過3家有排序的中標候選人,并確定排名第一的投標人為中標人。有效投標為4~6家時,不排序推薦中標候選人3家,最終由招標人采用集體議事法確定中標人;有效投標大于6家時,不排序推薦中標候選人5家,最終由招標人采用集體議事法確定中標人。 (2)投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評標結果公示期間提出。 異議或投訴成立,取消相應中標候選人資格后不重新推薦或補充中標候選人。 |
評標方案
條款號 |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
1 | 設計文件評審 | 設計說明(0.0-4.0分) | 1.設計說明能對項目解讀充分,理解深刻,分析準確,構思新穎。 2.項目規劃設計各項指標滿足任務書及規劃設計要點并科學、合理。 3.技術指標滿足任務書要求,符合規劃要求。 4.各專業設計說明。 5.投資估算與經濟評價。 |
(略) (0.0-8.0分) | 1.功能介紹、規劃 (略) 新穎、合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并充分提升商業價值。 3.是否滿足交通流線及開口要求。 4. (略) 合理可行。 5.是否滿足消防間距要求、是否滿足日照間距要求。 6. (略) 、豎向設計符合規劃要求。 | ||
建筑功能(0.0-9.0分) | 1.項目功能要求是否滿足設計任務書要求。 2.工藝系統流程設計符合設計任務書要求,且先進合理。 3.對項目 (略) 把握準確、設計合理。 | ||
建筑造型(0.0-4.0分) | 1.建筑創意、 (略) 理是否合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諧美觀,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統一。 3.功能與形式統一,與周圍環境相協調,能夠很好的體現建筑風格。 4.對設計的規劃分析圖、鳥瞰圖、透視圖、平立剖面圖、交通分析圖、模型等進行評比。 | ||
結構方案(0.0-3.0分) | 1.結構方案的選型合理可行、滿足設計任務書要求。 2.結構方案的設計依據符合規范及標準要求。 | ||
設備方案(0.0-2.0分) | 1.設備方案的選型合理可行、滿足設計任務書要求。 2.設備方案的設計依據符合規范及標準要求。 | ||
綠色建筑(含建筑節能)與裝配式建筑設計(0.0-3.0 分) | 1.采用科學合理的綠色建筑(建筑節能)措施。 2.提出切實可行的生態建筑理念與措施。 3.是否符合國家及地方的有關綠色建筑標準。 4.工程采用裝配式技術。 | ||
設計深度(0.0-2.0分) | 1.是否符合設計任務書要求。 2.是否符合國家規定的《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 注:本項可視設計深度符合程度在0~2分之間酌情打分 | ||
2 | 工程總承包報價 | 報價評審(工程總承包范圍內的所有費用)(0-53.0分) | 以有效投標文件的評標價進行算術平均,該平均值下浮3%-4.5%(3%、3.5%、4%、4.5%,開標時隨機抽取)為評標基準價。評標價等于評標基準價的得滿分;每低于評標基準價1%扣0.1分;每高于評標基準價1%扣0.6分。偏離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計算得分。 |
投標報價合理性(0.0-2.0分) | 1.工程總承包報價是否與招標范圍相一致; 2.工程總承包報價是否與投標方案設計文件相匹配; 3.工程總承包報價是否與投標項目管理組織方案相匹配; 4.工程總承包報價中的風險金計取是否明確、合理。 說明: 1.評標價指經澄清、補正和修正算術計算錯誤的投標報價; 2.有效投標文件是指未被評標委員會判定為無效標的投標文件。 | ||
3 | 項目管理組織方案 | 總體概述 (0.0-2.0分) | 對工程總承包的總體設想、組織形式、各項管理目標及控制措施、設計與施工的協調措施等內容進行評分。 |
設計管理方案(0.0-1.0分) | 對設計執行計劃、設計組織實施方案、設計控制措施、設計收尾等內容進行評分。 | ||
施工管理方案(0.0-2.0分) | 對施工執行計劃、施工進度控制、施工費用控制、施工質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現場管理、施工變更管理、智能建造技術應用、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措施方案、建 (略) 理方案等內容進行評分。 | ||
采購管理方案(0.0-1.0分) | 對采購工作程序、采購執行計劃、采買、催交與檢驗、運輸與交付、采購變更管理、倉儲管理等內容進行評分。 | ||
注:1.項目管理組織方案總篇幅不超過100頁(不包含目錄),否則頁數每超過1頁扣0.1分,最高扣1分; 2.項目管理組織方案各評分點得分應當取所有技術標評委評分中分別去掉一個最高和最低評分后的平均值為最終得分。項目管理組織方案中除缺少相應內容的評審要點不得分外,其它各項評審要點得分不應低于該評審要點滿分的70%。 | |||
4 | 項目管理機構 | 項目管理機構(0.0-3.0分) | 1.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同時具有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建筑工程)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和工程師及以上職稱證得0.5分,否則該項不得分。 2.施工項目經理:同時具有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建筑工程)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和工程師及以上職稱證得0.5分,否則該項不得分。 3.設計負責人:同時具有一級注冊建筑師證書和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證得0.5分,否則該項不得分。 4.其他主要設計人員: ① 建筑專業負責人同時具有一級注冊建筑師證書和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證得0.3分;同時具有一級注冊建筑師證書和工程師職稱證得0.2分;否則該項不得分。 ② 結構專業負責人同時具有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證書和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證得0.3分;同時具有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證書和工程師職稱證得 0.2分;否則該項不得分。 ③ 給排水專業負責人同時具有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證書(給水排水)和工程師及以上職稱證得0.3分;否則該項不得分。 ④電氣專業負責人同時具有注冊電氣工程師證書(供配電)和工程師及以上職稱證得0.3分;否則該項不得分。 ⑤ 暖通專業負責人同時具有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證書(暖通空調)和工程師及以上職稱證得0.3分;否則該項不得分。 注:上述人員須提供有效的注冊證書、職稱證書原件掃描件上傳至投標文件中,且所有人員不得兼任。 |
5 | 工程業績 | 投標人類似工程業績(0.0-1.0分) | 自2022年2月1日(含)以來,投標人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不少于(略)元的民用建筑工程的工程總承包業績,最多1個,最多得1分。如僅有類似設計業績乘0.8,如僅有類似施工業績乘0.7。 注:(1)業績證明材料同資格預審公告中類似工程認定標準。。 (2)投標人以聯合體方式承擔過的工程總承包業績分值計算方法為:牽頭方按該項分值的100%記取、參與方按該項分值的60%記取。 (3)本次以聯合體方式投標的,只對參加本次投標聯合體牽頭人承擔過的工程總承包業績加分。 |
6 | 投標行為考評扣分 | 投標行為考評扣分 | 按評標時考評扣分時效內的扣分值執行,如為聯合體投標,則按聯合體成員各方扣分值累計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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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