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家灣地塊位于 (略) 鎮 (略) *卯街道, (略) 、東 至谷陽 (略) 、 (略) 、南 (略) ,總占地面積 *m2(約 合67畝)。調查地塊后續規劃為居住用地,屬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 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 GB *-2018)中規定的第一類用地。
在本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期間,項目組通過資料收集和審閱、現場 踏勘、調查采訪等方式對目標地塊及其周邊進行了分析和污染識別。該地 塊內歷史上主要為村莊、旱地、水塘和待開發荒地,未從事過生產經營活 動,無明顯污染痕跡,但考慮該地 (略) 域曾進行過活動板房的建設使 用,歷史上短暫存在過建筑垃圾,以及周邊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可能會帶 來一定污染,且該地塊后續規劃為居住用地,為保障地塊的安全性,需對 該地塊進行進一步的采樣分析,識別地塊可能存在的潛在污染物類型為: pH值、石油烴(C10-C40)、 *基叔*基醚、銅。
本次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采用系統布點法和專業判斷法相結合的方 法布設,地塊內共布設6個土壤采樣點、3個地下水監測井,并在地塊外布 設1個土壤對照點和地下水對照點,樣品采集和檢測均由江蘇光質檢測科 技有限公司完成,實驗室內檢測土壤樣品47個(包含5個現場平行樣)、 地下水樣品6個(包含2個現場平行樣)。土壤檢測分析指標為:pH、重金 屬(7項)、VOCs(27項)、SVOCs(11 項)、石油烴(C10-C40);地下水和 地表水檢測因子除上述指標外,還包括GB/T *-2017表1的35項指標 (不含放射性和微生物指標)、*基叔*基醚。
根據檢測結果,調查地塊土壤樣品中檢出指標8項,包括pH值、重金屬6項(砷、鎘、銅、鉛、汞、鎳)和石油烴(C10-C40),六價鉻、揮發性 有機物、半揮發性有機物均未檢出。土壤pH變動范圍在7.90~8.76 之間, 部分點位呈現輕度堿化, (略) 域自然背景狀況有關。其他指標的檢出 值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 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2018)第一類用地篩選值,與對照點相比無明顯差異。
調查地塊地下水共檢出29項污染物,包括感官性狀及一般化學指標18 項、毒理學指標4項,重金屬指標6項、石油烴1項。地下水樣品除常規 指標pH、色度、濁度、總硬度、硫酸鹽、錳、硫化物以外,所有地下水樣 品檢出污染物均不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2017)中的IV類 水標準限值以及《 (略)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 控與修復方案編制、風險管控與修復效果評估工作的補充規定(試行)》(滬 環土〔2020〕62號)第一類用地篩選值。
韋家灣地塊土壤環境質量滿足《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 管控標準(試行)》(GB *-2018)中的第一類用地要求,地下水除常規 指標pH、色度、濁度、總硬度、硫酸鹽、錳、硫化物以外,其他指標檢測 濃度均不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2017)中的IV類等相關選 用標準限值要求,本地塊地下水不涉及取用,無暴露途徑,不會對人體健 康產生危害。綜上,韋家灣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滿足后續作為居住用地 開發的環境質量要求,無需開展后續土壤污染狀況詳細調查及風險評估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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