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關于同意
(略) 特殊教育學校增設中職部(班)的批復
(略) 特殊教育學校:
你校提交的《關于申報職業高中班的請示》已收悉。根據《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八條,經審查,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校增設中職部(班),收到本批復后,請你校及時按程序辦理事業單位法人登記手續,并向社會公示。
二、你校要強化內部管理,加快師資隊(略)和教學基礎設施建設,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效益,更好地服務殘疾人事業發展。
特此批復。
(略) (略)
2025年3月31日
信息公開選項:主動公開
抄報:四川省教育廳。
抄送:市委編辦、 (略) 。
(略) (略) 辦公室 2025年3月31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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