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發改審批〔2023〕318號
(略) 地質局第五地質大隊:
你單位《關于申 (略) 地質局第五地質大隊地質科技基地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修改版的函》(鄂五地函〔2023〕56號)及其附件收悉。我委已于2022年6月12日以鄂州發改審批〔2022〕183文批復該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你單位提出因規劃調整,需調整項目建設方案。根據咨詢評估意見(鄂州工程咨詢〔2023〕81號),經研究,同意調整該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現批復如下:
原批復文件(鄂州發改審批〔2022〕183號)中,建設規模及內容調整為“總建筑面積17759.43平方米(科技綜合樓12528.68平方米(地上11745.22平方米、地下783.46平方米)、科研輔助用房1778.88平方米、人才公寓用房3258.73平方米,地下室入口雨棚76.10平方米,配電房117.04平方米),配套建設道路、綠化及停車場等”;估算總投資調整為9634.56萬元,其中:工程費用7014.39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795.39萬元,預備費624.78萬元,土地行政劃撥費1000.00萬元,征地拆遷補償費200.00萬元。其他內容仍按原批復文件(鄂州發改審批〔2022〕183號)執行。
(略)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10月18日
鄂州發改審批〔2023〕318號
(略) 地質局第五地質大隊:
你單位《關于申 (略) 地質局第五地質大隊地質科技基地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修改版的函》(鄂五地函〔2023〕56號)及其附件收悉。我委已于2022年6月12日以鄂州發改審批〔2022〕183文批復該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你單位提出因規劃調整,需調整項目建設方案。根據咨詢評估意見(鄂州工程咨詢〔2023〕81號),經研究,同意調整該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現批復如下:
原批復文件(鄂州發改審批〔2022〕183號)中,建設規模及內容調整為“總建筑面積17759.43平方米(科技綜合樓12528.68平方米(地上11745.22平方米、地下783.46平方米)、科研輔助用房1778.88平方米、人才公寓用房3258.73平方米,地下室入口雨棚76.10平方米,配電房117.04平方米),配套建設道路、綠化及停車場等”;估算總投資調整為9634.56萬元,其中:工程費用7014.39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795.39萬元,預備費624.78萬元,土地行政劃撥費1000.00萬元,征地拆遷補償費200.00萬元。其他內容仍按原批復文件(鄂州發改審批〔2022〕183號)執行。
(略)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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